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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女性实际上承担了照顾配偶的重要职责。这尽管使老年女性配偶得到了必要的照顾,但是老年女性对配偶的照料不仅稳定性和充分性难以得到保障,而且老年女性的家庭责任和身心负荷也在不断加重,这不利于老年女性的身心健康。政府发展就近性的社区照顾,建立多种照料方式与照料途径,改变传统的家庭照顾观念,给老年女性照顾者提供一些特殊的支持,加强老年妇女照顾者相关文献的研究等,对有效减轻老年女性照顾配偶负担,提高老年女性生活质量,完善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老年女性照顾者 照顾负担 社会支持
一、引言
众所皆知,社会福利三大支柱为国家、市场及家庭。就照顾工作而言,我国照顾资源九成以上来自家庭,同时在我国传统性别角色规范下,照顾被视为是女性的责任。然而,照顾工作,尤其是对长时期负担照顾工作的老年女性而言,其在生理心理健康、经济、家庭及社交生活所受负面影响不容忽略。我国目前对于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研究大多围绕女儿照顾者和儿媳照顾者展开,但是对于老年女性照顾者的角色研究却很少,实际上老年妇女对其配偶的照料却是一种很重要的照顾方式。针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的研究文献较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解释:其一,认为照顾者可以胜任照顾者角色,不存在因照顾而导致的身心健康等问题,因此没必要研究;其二,照顾任务虽已影响到照顾者的身心健康,但未引起重视;其三,认为老年女性照顾者问题和家庭其他照顾者问题是一样的,不存在研究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对老年妇女照顾者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对照顾者心理状态和负担方面的研究,而对其他如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生活质量方面的研究都较少,研究内容比较局限。然而老年女性作为一种家庭照顾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被我们所忽视,加强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的问题研究很有必要。本次研究试图通过探讨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过程中对自身健康可能造成的伤害,以及照料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深入了解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乃至整个家庭时所承担的责任,弥补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研究文献数量少的缺陷,通过了解老年妇女照料的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办法,为我国构建国家、市场与家庭三位一体的长期照顾与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借鉴意义,建立有利于老年女性的家庭照料政策,推动健康老化和积极老化,减轻老年妇女的家庭负担,避免人力资本损失的恶性循环。
二、照顾配偶的老年女性照料存在的问题
1.照顾的稳定性和充分性难以保障。随着我国人口生育率的下降,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模式逐渐被两代人组成的“四二一”式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内照顾老人的人手明显的减少,花在照顾老年人身上的时间也在减少,这从客观上使老年人无法受到稳定的照料。因为被照顾者基本处于生活无法自理状态,需要特定的照顾者给其提供稳定的照顾,然而由于家庭内的照顾人手减少,照顾者自身精力有限等,无法保证能给老年人提供稳定性照顾。另一方面,老年人照料的充分性也无法得到保障,老年女性照顾者毕竟不是专业的照顾者,她们最多只能保证老年被照顾者的卫生和饮食,对于他们的身心和情绪却很难关注到,照顾处于基本生活保障层面,难以保证照顾的充分性。据联合国预测,至21世纪上半叶,我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人口老龄化及城市化的背景下,中国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124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5%,比去年增长了4.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1375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0.1%,比去年增长4.5%。我國老年人口的数量一直在上升,解决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越来越急迫。2006年全国性的调查数据发现,近百分之十的农村老年人自报日常生活需要照料,虽然他们绝大多数都能得到或多或少的照料,但仍有一半以上的人存在照料担忧,这反映出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难以保障。老年人口的照料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重要问题,其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是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的。
2.在照顾配偶过程中承担了过重的家庭责任。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照顾需求急剧增长。在承袭家庭养老传统的中国社会,老年女性作为老年人的主要照顾者,承担着繁重的老年人照顾责任,家庭照顾者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相关研究也表明,照顾者呈现女性化、老龄化的趋势也并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质的变化。家庭老年人口照料的照顾者主要有女儿、儿媳和老年妇女,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结构的变化,面对工业化、城市化跃进式的发展、子女数的减少以及传统代际居住模式的改变,子女与老年妇女的传统联系模式受到挑战。我国城乡家庭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形成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局面。在社会转型的影响下,近年来城乡家庭呈现一些新特征,其中最主要的是夫妇二人家庭的大幅增长,家庭“一代化”特征凸显。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城市65岁及以上老年居住方式中,夫妇二人家庭占比达34.27%(1982年仅为12.77%),农村也达到26.63%(1982年为13.58%)。家庭“一代化”特征的凸显以及城乡老年人夫妇二人家庭的居住模式比例上升显示,随着居住模式的改变,家庭老年人口的照料者中女儿和儿媳的照顾就显得不太实际,照顾老年人的重任落到了老年女性身上。因此,在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群体中,健在的老年女性在照顾老伴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超过了子女的作用。
3.在照顾配偶过程中承担着多方面的照料负荷。总体来说,老年妇女照顾的照料负荷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身体负荷、心理负荷、家庭负荷和经济负荷。
3.1身体负荷。对老年妇女照顾者而言,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及身体机能的不断退化,老年妇女在照顾其配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老年妇女因自身年龄的问题,在照顾其配偶的过程中,很容易自身身体出现问题,如患感冒、风湿、关节炎、骨质疏松甚至是老年痴呆、中风等一系列问题。照顾配偶的工作给老年妇女带来了一系列的身体负荷。 3.2心理负荷。以配偶为主体提供照顾时,总体上大多数老年女性照顾者都能提供相对细致体贴的照料。但是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初期,经常对被照顾的配偶存在不合理的照顾,表现为在疾病初期用过多的情绪、体力及财力满足被照顾者的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病情的进展,照顾者可能出现热情减少,尤其会对自己无价的牺牲产生怨气或愤怒,但反省自己的感情,往往会使他们感到内疚或耻辱。对于老年认知障碍患者的老年女性照顾者,较少得到来自配偶的感激和合作,常有不满和无奈,这使得照顾者感到所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而身心疲惫,处于抑郁、烦躁、绝望、无助等负性情绪中,心理负荷重。
3.3家庭负荷。女性承担的家庭照顾责任,不仅对女性自身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一定的困扰。基于中国的传统及女性的天性,她们一旦有了家庭后就更愿意一心一意的待在家里照顾小孩或老年人。老年妇女更是如此,一方面出于年龄的考虑,她们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照顾配偶的需要,她们也就整天待在家里成为一名照顾者了。她们不仅会因为没有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和家务劳动而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压力,同时由于整天待在家中,她们与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处也难免出现一些障碍,家庭关系出现紧张状况并且家庭地位也可能出现相应的下滑。
3.4经济负荷。女性家庭照顾者在进入老年以后,大多数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有的甚至相较于配偶还没有退休金等社会保障服务,而政策的补助和社会支持又不是特别充裕,这使得她们不仅为现在的生活而困苦,同时还担心着未来的生活状况。而作为家庭照顾者,因为家庭照顾工作给女性所带来的照料负担还没有被社会和决策者所真正地认识到,女性就只是没有物质回报地在进行家庭劳动,这使得女性家庭照顾者在步入老年生活以后,生活过得相对于男性家庭照顾者而言更加贫穷。
三、减轻老年女性照顾配偶负担的策略
1.发展就近性的社区照顾,保障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社区照顾是指整合全部社会资源,运用正规照顾和非正规照顾网络,为需要照顾人士在家庭或者社区中提供全面照顾,促成其过正常人的生活。”研究发现,要实质提升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社区照顾发展与提供的普及性及公共化非常迫切。地方政府要首先发展就近性的社区照顾,用最方便、高效的方式给照顾者提供服务,再逐步覆盖整个地区,形成普及性和公共化的社区服务。同时,政府还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让照顾者获知社区照顾这项支持政策,才可以让照顾者在遇到问题时有处可循。根据研究发现,很多照顾者都表示之后的时间里还是会亲自进行照顾工作,因为她们认为假借他人之手的照顾肯定不如自己来的细心周全,可见社区照顾的开展还需要获得照顾者的信任,否则社区照顾的存在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除此以外,政府还应该重点关注乡下和偏远地区。乡下和偏远地区失能人口多,年纪也比较高,而且她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少。如果没有重点关注这些照顾者,那获得社区服务的人群则只停留在较年轻且居住在城市的照顾者。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建成一个以政府主导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系统,政府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财政的支持者和服务的监督者,通过制定一系列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加大对硬件设施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质量。让就近性的社区照顾能真正缓解老年妇女的照料负担,从而保证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
2.建立多种照料方式与照料途径,避免老年照料负担都落在老年女性身上。从古至今,女性一直是家庭照顾的主要承担者,慢慢地大家好像把这个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为了避免在照料过程中女性的照料负担过重,政府必须建立起多种照料方式。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可以积极发展社会支持策略,鼓励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对老年人口照料提供帮助,努力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养老服务的队伍当中,引入市场机制,让更多的服务主体接受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老年照料相关产业的发展,拓宽老年照料市场,保证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性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家庭要改变传统的照料观念,即照料并不仅仅是女性的责任,家庭男性成员也必须对老年人口的照料担负起一定的责任。总之,老年人的照料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国家、市场与家庭三位一体的长期照料与社会支持体系。
3.给老年女性照顾者提供一些特殊的支持,减轻其照料负担。 照顾家庭的照顾者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工资的,也就是说,她们的照顾工作都是无偿奉献,这对照顾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政府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经济支持政策让照顾者在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从而减轻照顾者的心理负荷和社会压力。其一,提供照顾津贴,即國家给予照顾者一定的补偿,这样照顾者对于照顾工作的负面反馈就会相应减少,无论对照顾者本身、照顾者家庭或者社会都是一个很好的影响;其二,建立社会保险,即国家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对照顾者提供经济支持,为家庭照顾者制定更具体的单独政策,让照顾者在照顾配偶和家庭的同时,自身的权益也能得到足够的保障。另一方面,照顾者的心理负荷有一部分来自于她们对于未来未知的恐惧,长期处于一对一的照顾情境中,而且还面对着各种疾病和照顾技巧,让她们常常感到孤立与绝望,因此可以建立相应的自主团体给老年女性照料者提供帮助和支持。建立自主团体首先可以给照顾者提供咨询和相应的教育培训,并及时地为她们提供相关资讯,让她们对于未来生活有一定的确定性。其次,自主团体中的照顾者可以相互扶持,因为只有真正经历过照顾情境的人才可以互相理解长期照顾产生的负担。这样的自主团体,不仅增加了照顾者与社会的交流和联系,也让照顾者的照顾生活更充实、有动力。
4.建立照顾者统计资料库并重视照顾者问题的研究。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系统的照顾者统计资料库,老年家庭照顾者的照料负担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建立照顾者的统计资料库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我国针对照顾者的研究文献很少而且研究的内容较为局限,这不利于我国老年照料问题的解决。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参考文献,不利于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老年照料系统,因此鼓励相关学者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的老年照料问题献计献策。
四、结语
近年来,国内外都越来越关注女性权益问题,部分国家已经对这方面有了一定规模的研究并出台了相应的家庭照料政策,台湾地区方面也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我国并未形成系统的照料政策与支持系统。老年照料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所以我国必须加紧这方面的研究和建设,借鉴国外的家庭照料政策并结合我国的社会实际,建立有利于老年女性的家庭照料政策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推动健康老化和积极老化。
参考文献:
[1]周月清,王增勇,林丽婵.老年妇女照顾负担与社会支持之研究─以智障者和精神障碍者老年女性照顾者为例. 内政部委托研究报告.“中华民国”96年4月12日.
[2]刘腊梅,周兰姝,吕伟波,彭鹏. 我国家庭照顾者的研究现状分析[J]. 解放军护理杂志2007,24(8A):51-53.
[3]田素雷.李惠子. 中国已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N]. 新华每日电讯,2006-02-04(3).
[4]伍小兰. 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照料现状分析[J]. 人口学刊, 2009(6):35-40.
[5]夏建中.社区工作[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柯晓朦.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以安徽省霍山县为例[D]. 安徽:安徽大学,2015:40-44.
作者简介:陈秀青,女,安徽安庆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与管理。
关键词:老年女性照顾者 照顾负担 社会支持
一、引言
众所皆知,社会福利三大支柱为国家、市场及家庭。就照顾工作而言,我国照顾资源九成以上来自家庭,同时在我国传统性别角色规范下,照顾被视为是女性的责任。然而,照顾工作,尤其是对长时期负担照顾工作的老年女性而言,其在生理心理健康、经济、家庭及社交生活所受负面影响不容忽略。我国目前对于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研究大多围绕女儿照顾者和儿媳照顾者展开,但是对于老年女性照顾者的角色研究却很少,实际上老年妇女对其配偶的照料却是一种很重要的照顾方式。针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的研究文献较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解释:其一,认为照顾者可以胜任照顾者角色,不存在因照顾而导致的身心健康等问题,因此没必要研究;其二,照顾任务虽已影响到照顾者的身心健康,但未引起重视;其三,认为老年女性照顾者问题和家庭其他照顾者问题是一样的,不存在研究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对老年妇女照顾者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对照顾者心理状态和负担方面的研究,而对其他如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生活质量方面的研究都较少,研究内容比较局限。然而老年女性作为一种家庭照顾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被我们所忽视,加强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的问题研究很有必要。本次研究试图通过探讨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过程中对自身健康可能造成的伤害,以及照料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深入了解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乃至整个家庭时所承担的责任,弥补对老年女性照顾者研究文献数量少的缺陷,通过了解老年妇女照料的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办法,为我国构建国家、市场与家庭三位一体的长期照顾与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借鉴意义,建立有利于老年女性的家庭照料政策,推动健康老化和积极老化,减轻老年妇女的家庭负担,避免人力资本损失的恶性循环。
二、照顾配偶的老年女性照料存在的问题
1.照顾的稳定性和充分性难以保障。随着我国人口生育率的下降,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模式逐渐被两代人组成的“四二一”式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内照顾老人的人手明显的减少,花在照顾老年人身上的时间也在减少,这从客观上使老年人无法受到稳定的照料。因为被照顾者基本处于生活无法自理状态,需要特定的照顾者给其提供稳定的照顾,然而由于家庭内的照顾人手减少,照顾者自身精力有限等,无法保证能给老年人提供稳定性照顾。另一方面,老年人照料的充分性也无法得到保障,老年女性照顾者毕竟不是专业的照顾者,她们最多只能保证老年被照顾者的卫生和饮食,对于他们的身心和情绪却很难关注到,照顾处于基本生活保障层面,难以保证照顾的充分性。据联合国预测,至21世纪上半叶,我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人口老龄化及城市化的背景下,中国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124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5%,比去年增长了4.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1375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0.1%,比去年增长4.5%。我國老年人口的数量一直在上升,解决老年人口的照料问题越来越急迫。2006年全国性的调查数据发现,近百分之十的农村老年人自报日常生活需要照料,虽然他们绝大多数都能得到或多或少的照料,但仍有一半以上的人存在照料担忧,这反映出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难以保障。老年人口的照料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重要问题,其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是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的。
2.在照顾配偶过程中承担了过重的家庭责任。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照顾需求急剧增长。在承袭家庭养老传统的中国社会,老年女性作为老年人的主要照顾者,承担着繁重的老年人照顾责任,家庭照顾者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相关研究也表明,照顾者呈现女性化、老龄化的趋势也并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质的变化。家庭老年人口照料的照顾者主要有女儿、儿媳和老年妇女,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结构的变化,面对工业化、城市化跃进式的发展、子女数的减少以及传统代际居住模式的改变,子女与老年妇女的传统联系模式受到挑战。我国城乡家庭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形成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局面。在社会转型的影响下,近年来城乡家庭呈现一些新特征,其中最主要的是夫妇二人家庭的大幅增长,家庭“一代化”特征凸显。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城市65岁及以上老年居住方式中,夫妇二人家庭占比达34.27%(1982年仅为12.77%),农村也达到26.63%(1982年为13.58%)。家庭“一代化”特征的凸显以及城乡老年人夫妇二人家庭的居住模式比例上升显示,随着居住模式的改变,家庭老年人口的照料者中女儿和儿媳的照顾就显得不太实际,照顾老年人的重任落到了老年女性身上。因此,在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群体中,健在的老年女性在照顾老伴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超过了子女的作用。
3.在照顾配偶过程中承担着多方面的照料负荷。总体来说,老年妇女照顾的照料负荷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身体负荷、心理负荷、家庭负荷和经济负荷。
3.1身体负荷。对老年妇女照顾者而言,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及身体机能的不断退化,老年妇女在照顾其配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老年妇女因自身年龄的问题,在照顾其配偶的过程中,很容易自身身体出现问题,如患感冒、风湿、关节炎、骨质疏松甚至是老年痴呆、中风等一系列问题。照顾配偶的工作给老年妇女带来了一系列的身体负荷。 3.2心理负荷。以配偶为主体提供照顾时,总体上大多数老年女性照顾者都能提供相对细致体贴的照料。但是老年女性在照顾配偶初期,经常对被照顾的配偶存在不合理的照顾,表现为在疾病初期用过多的情绪、体力及财力满足被照顾者的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病情的进展,照顾者可能出现热情减少,尤其会对自己无价的牺牲产生怨气或愤怒,但反省自己的感情,往往会使他们感到内疚或耻辱。对于老年认知障碍患者的老年女性照顾者,较少得到来自配偶的感激和合作,常有不满和无奈,这使得照顾者感到所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而身心疲惫,处于抑郁、烦躁、绝望、无助等负性情绪中,心理负荷重。
3.3家庭负荷。女性承担的家庭照顾责任,不仅对女性自身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一定的困扰。基于中国的传统及女性的天性,她们一旦有了家庭后就更愿意一心一意的待在家里照顾小孩或老年人。老年妇女更是如此,一方面出于年龄的考虑,她们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照顾配偶的需要,她们也就整天待在家里成为一名照顾者了。她们不仅会因为没有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和家务劳动而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压力,同时由于整天待在家中,她们与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处也难免出现一些障碍,家庭关系出现紧张状况并且家庭地位也可能出现相应的下滑。
3.4经济负荷。女性家庭照顾者在进入老年以后,大多数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有的甚至相较于配偶还没有退休金等社会保障服务,而政策的补助和社会支持又不是特别充裕,这使得她们不仅为现在的生活而困苦,同时还担心着未来的生活状况。而作为家庭照顾者,因为家庭照顾工作给女性所带来的照料负担还没有被社会和决策者所真正地认识到,女性就只是没有物质回报地在进行家庭劳动,这使得女性家庭照顾者在步入老年生活以后,生活过得相对于男性家庭照顾者而言更加贫穷。
三、减轻老年女性照顾配偶负担的策略
1.发展就近性的社区照顾,保障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社区照顾是指整合全部社会资源,运用正规照顾和非正规照顾网络,为需要照顾人士在家庭或者社区中提供全面照顾,促成其过正常人的生活。”研究发现,要实质提升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社区照顾发展与提供的普及性及公共化非常迫切。地方政府要首先发展就近性的社区照顾,用最方便、高效的方式给照顾者提供服务,再逐步覆盖整个地区,形成普及性和公共化的社区服务。同时,政府还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让照顾者获知社区照顾这项支持政策,才可以让照顾者在遇到问题时有处可循。根据研究发现,很多照顾者都表示之后的时间里还是会亲自进行照顾工作,因为她们认为假借他人之手的照顾肯定不如自己来的细心周全,可见社区照顾的开展还需要获得照顾者的信任,否则社区照顾的存在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除此以外,政府还应该重点关注乡下和偏远地区。乡下和偏远地区失能人口多,年纪也比较高,而且她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少。如果没有重点关注这些照顾者,那获得社区服务的人群则只停留在较年轻且居住在城市的照顾者。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建成一个以政府主导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系统,政府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财政的支持者和服务的监督者,通过制定一系列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加大对硬件设施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质量。让就近性的社区照顾能真正缓解老年妇女的照料负担,从而保证老年人口照料的稳定性和充分性。
2.建立多种照料方式与照料途径,避免老年照料负担都落在老年女性身上。从古至今,女性一直是家庭照顾的主要承担者,慢慢地大家好像把这个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为了避免在照料过程中女性的照料负担过重,政府必须建立起多种照料方式。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可以积极发展社会支持策略,鼓励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对老年人口照料提供帮助,努力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养老服务的队伍当中,引入市场机制,让更多的服务主体接受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老年照料相关产业的发展,拓宽老年照料市场,保证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性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家庭要改变传统的照料观念,即照料并不仅仅是女性的责任,家庭男性成员也必须对老年人口的照料担负起一定的责任。总之,老年人的照料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国家、市场与家庭三位一体的长期照料与社会支持体系。
3.给老年女性照顾者提供一些特殊的支持,减轻其照料负担。 照顾家庭的照顾者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工资的,也就是说,她们的照顾工作都是无偿奉献,这对照顾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政府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经济支持政策让照顾者在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从而减轻照顾者的心理负荷和社会压力。其一,提供照顾津贴,即國家给予照顾者一定的补偿,这样照顾者对于照顾工作的负面反馈就会相应减少,无论对照顾者本身、照顾者家庭或者社会都是一个很好的影响;其二,建立社会保险,即国家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对照顾者提供经济支持,为家庭照顾者制定更具体的单独政策,让照顾者在照顾配偶和家庭的同时,自身的权益也能得到足够的保障。另一方面,照顾者的心理负荷有一部分来自于她们对于未来未知的恐惧,长期处于一对一的照顾情境中,而且还面对着各种疾病和照顾技巧,让她们常常感到孤立与绝望,因此可以建立相应的自主团体给老年女性照料者提供帮助和支持。建立自主团体首先可以给照顾者提供咨询和相应的教育培训,并及时地为她们提供相关资讯,让她们对于未来生活有一定的确定性。其次,自主团体中的照顾者可以相互扶持,因为只有真正经历过照顾情境的人才可以互相理解长期照顾产生的负担。这样的自主团体,不仅增加了照顾者与社会的交流和联系,也让照顾者的照顾生活更充实、有动力。
4.建立照顾者统计资料库并重视照顾者问题的研究。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系统的照顾者统计资料库,老年家庭照顾者的照料负担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建立照顾者的统计资料库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我国针对照顾者的研究文献很少而且研究的内容较为局限,这不利于我国老年照料问题的解决。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参考文献,不利于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老年照料系统,因此鼓励相关学者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的老年照料问题献计献策。
四、结语
近年来,国内外都越来越关注女性权益问题,部分国家已经对这方面有了一定规模的研究并出台了相应的家庭照料政策,台湾地区方面也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我国并未形成系统的照料政策与支持系统。老年照料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所以我国必须加紧这方面的研究和建设,借鉴国外的家庭照料政策并结合我国的社会实际,建立有利于老年女性的家庭照料政策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推动健康老化和积极老化。
参考文献:
[1]周月清,王增勇,林丽婵.老年妇女照顾负担与社会支持之研究─以智障者和精神障碍者老年女性照顾者为例. 内政部委托研究报告.“中华民国”96年4月12日.
[2]刘腊梅,周兰姝,吕伟波,彭鹏. 我国家庭照顾者的研究现状分析[J]. 解放军护理杂志2007,24(8A):51-53.
[3]田素雷.李惠子. 中国已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N]. 新华每日电讯,2006-02-04(3).
[4]伍小兰. 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照料现状分析[J]. 人口学刊, 2009(6):35-40.
[5]夏建中.社区工作[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柯晓朦.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以安徽省霍山县为例[D]. 安徽:安徽大学,2015:40-44.
作者简介:陈秀青,女,安徽安庆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