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女性是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为受传统封建文化的影响和女性本身生理特点的影响,使得女性在就业问题上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而女性残疾人,既是残疾人,也是妇女,她们是弱势群体中更加需要社会给予帮助的特殊群体。残疾妇女的就业问题,既关系着残障群体的生存状况,也关联着妇女整体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女性 残疾人 就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随着各项普惠加特惠政策的落实,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就业状况有了明显发展与改善。单就我市而言,2015、2016年全市共有2727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女性8302人;残疾人创业人数94人,女性占28人;2015、2016年我市残疾女大学生毕业36人,已就业23人,读研深造4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残疾妇女和妇女整体发展水平之间、城乡残疾妇女发展水平之间、残疾妇女和残疾男性发展水平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残疾妇女就业工作难点
2008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第六条单独设置:残疾妇女的章节。《公约》确认残疾女性因其性别和残疾的双重身份,会面对不同程度和更深层次的社会排斥。推进残疾妇女就业工作不只是解决残疾妇女的经济问题,还能更多地帮助残疾妇女恢复生活信心,彰显个人价值,帮助其得到社会与家庭的尊重,提升残疾妇女的社会与自我认同感,有助于残疾妇女后续的康复、管理等工作的开展,进而从根本上提高残疾妇女的生活水平。但不可否认,残疾妇女由于自身存在的各种缺陷和不足,已经造成创业难、就业难等问题。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自身条件欠缺。残疾妇女,由于自身的缺陷,或肢体残疾、或盲、或聋、或哑,与正常人相比,在从业的行业、岗位和能力上都存在选择上的差异。受综合素质的局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参与能力较差,且没有专业特长,难以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实现就业创业。
2.个人观念落后。部分残疾妇女因为有“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认为女性就应该以相夫教子、操持家务为主,所以宁可生活清苦点,也不想出去就业;还有一部分残疾妇女则认为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性工作,是伺候别人、低人一等的工作,并且还比较累、收入也不多,所以不愿意从事这类工作;还有的残疾妇女由于自身缺乏自强自立的信心,害怕被人笑话,不敢从家里走出来,不敢参与社会。同时,还有些单位对残疾妇女就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愿为这些特殊群体妇女提供岗位和机会。
3.就业创业信息不畅。残疾妇女这个群体,由于受文化素质、居住环境、年龄和身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信息渠道不畅,获取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就业创业信息少,也是制约她们发展的重要因素。据了解,有的妇女想寻求就业,却没有合适的门路,不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到哪里去干;有的妇女也有创业意愿,但苦于不知道该选择什么样的项目,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许多人都是通过亲戚朋友提供信息或他人传递才逐渐摸索、尝试走上就业创业之路的。
二、残疾妇女就业状况分析
分析当前残疾妇女就业现状,就要立足于从残障与性别两个角度,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解决策略。
一是从残障角度看,残疾女性要面临着是所有残障人群共同的挑战。当今社会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不利因素和自身的缺陷因素引起的差距等,为此,制定以保障为基础、以发展为前瞻的残疾妇女就业战略,为各个层面残疾妇女提供帮助,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二是从性别角度看,残疾妇女还要面临着女性性别的挑战。除了自身残障这一挑战之外,还有因性别所带来的双重歧视。所以要消除这种有色眼镜,单单就靠残疾妇女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些相关的公共扶持政策出台,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建立一个崇尚尊重基本人权、反歧视和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从而提高残疾妇女参与社会的能力和发展的机会。三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鼓励更多的残障女性发现自我。通过我们的努力,要让她们认识到,残障是事实存在的,但并不意味着因为残障便失去了幸福和美丽的权利。要让更多的残障朋友们正视自己的美好,突破残障给生命带来的局限,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权利,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来展示自己美丽的一面,表达女性对生命的热爱,对美德的追求,对残障躯体的接纳,对未来的期待。从无法接受残障这一事实,到接纳自己的残障,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失望、有恐惧、有悲伤,但最终我们从磨难中蜕变,逐渐开始主宰自己的命运。
三、残疾妇女就业推进策略
通过对残疾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分析,做好今后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
首先,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要想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率,必须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旋律中。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主要目的是提高妇女社会、家庭地位,实现性别平等,通过分析各项法律、政策和社会发展项目对男女的不同影响,并把男女的不同需求纳入各项政治、经济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执行中去,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同样,在提高残疾妇女性别平等意识问题上,我们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来推动残疾妇女事业发展,才能不断缩小残疾妇女与妇女整体发展水平的差距。
其次,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力度。今后几年,残疾人工作重点将逐步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缩小残疾妇女发展的城乡差距。在现有生产力水平和保障能力下,“就业是城镇残疾人扶贫,扶贫是农村残疾人就业”,所以要建立倾斜性政策,创新制度,确保各项政策向农村残疾人群尤其是残疾妇女群体倾斜,把与残疾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延伸,特别是社区康复站、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共事业建设,统筹协调好城乡残疾妇女就业服务和培训资源,缩小城乡残疾妇女生存和就业上的差距。
第三,全面增强残疾妇女发展能力。以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发展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和用人單位岗位需求为引领,规范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障妇女就业能力;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开展针对残疾妇女的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有利于残疾妇女的心理康复,消除残疾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心理障碍。
第四,加大人权教育,改变社会环境和文化。残疾歧视涉及残疾人的人格和尊严,关乎社会公平和正义,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和健康发展。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所以我们要关心残疾人,消除性别和残障的歧视。因此,我们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各大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自强自立典型,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残疾人,让群众改变对残疾人的认识和态度,他们大多数是“残而不废”、自强自立的;通过加强人权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反对残障歧视、促进性别公正的理念,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发生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但是经济赔偿,还要考虑精神赔偿等措施,消除家庭和社会中对实现残疾人的尊严、平等和公正目标的障碍,促进城乡残疾妇女充分和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进程。
最后,为残疾妇女提供全程就业服务。残疾妇女就业不仅是要重视其能否就业及就业率的高低增长问题,更要重视残疾妇女就业后能否适应工作,能否在薪酬方面得到保障、满足其生活需求,能否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得到平等的工作机会以及企业福利等,这就需要残联工作者在残疾妇女入职后,要进行全面地跟踪服务,进而确保残疾妇女的生活权益,使得残疾妇女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平等就业机会。
四、结语
总之,残疾妇女肩负着妇女和残障这双重弱势。所以残疾女性就业状况的改善,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同时也需要残疾女性自己的付出和努力,这样她们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就业,才能创造更好得生活。这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全社会都必须给予共同的关注,才能对残疾妇女的生活状态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莹.城市残疾人就业的多方支持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2015.
[2]康定军.残疾人就业之“合理便利”原则[D]. 西南政法大学 2014.
[3]吴耀环.社会政策视角下福建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问题研究[D]. 福建农林大学 2014.
[4]刘伯红.中国残障妇女发展困境、利益需求与对策研究.残疾人研究.2013年第2期.
关键词:女性 残疾人 就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随着各项普惠加特惠政策的落实,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就业状况有了明显发展与改善。单就我市而言,2015、2016年全市共有2727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女性8302人;残疾人创业人数94人,女性占28人;2015、2016年我市残疾女大学生毕业36人,已就业23人,读研深造4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残疾妇女和妇女整体发展水平之间、城乡残疾妇女发展水平之间、残疾妇女和残疾男性发展水平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残疾妇女就业工作难点
2008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第六条单独设置:残疾妇女的章节。《公约》确认残疾女性因其性别和残疾的双重身份,会面对不同程度和更深层次的社会排斥。推进残疾妇女就业工作不只是解决残疾妇女的经济问题,还能更多地帮助残疾妇女恢复生活信心,彰显个人价值,帮助其得到社会与家庭的尊重,提升残疾妇女的社会与自我认同感,有助于残疾妇女后续的康复、管理等工作的开展,进而从根本上提高残疾妇女的生活水平。但不可否认,残疾妇女由于自身存在的各种缺陷和不足,已经造成创业难、就业难等问题。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自身条件欠缺。残疾妇女,由于自身的缺陷,或肢体残疾、或盲、或聋、或哑,与正常人相比,在从业的行业、岗位和能力上都存在选择上的差异。受综合素质的局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参与能力较差,且没有专业特长,难以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实现就业创业。
2.个人观念落后。部分残疾妇女因为有“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认为女性就应该以相夫教子、操持家务为主,所以宁可生活清苦点,也不想出去就业;还有一部分残疾妇女则认为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性工作,是伺候别人、低人一等的工作,并且还比较累、收入也不多,所以不愿意从事这类工作;还有的残疾妇女由于自身缺乏自强自立的信心,害怕被人笑话,不敢从家里走出来,不敢参与社会。同时,还有些单位对残疾妇女就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愿为这些特殊群体妇女提供岗位和机会。
3.就业创业信息不畅。残疾妇女这个群体,由于受文化素质、居住环境、年龄和身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信息渠道不畅,获取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就业创业信息少,也是制约她们发展的重要因素。据了解,有的妇女想寻求就业,却没有合适的门路,不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到哪里去干;有的妇女也有创业意愿,但苦于不知道该选择什么样的项目,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许多人都是通过亲戚朋友提供信息或他人传递才逐渐摸索、尝试走上就业创业之路的。
二、残疾妇女就业状况分析
分析当前残疾妇女就业现状,就要立足于从残障与性别两个角度,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解决策略。
一是从残障角度看,残疾女性要面临着是所有残障人群共同的挑战。当今社会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不利因素和自身的缺陷因素引起的差距等,为此,制定以保障为基础、以发展为前瞻的残疾妇女就业战略,为各个层面残疾妇女提供帮助,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二是从性别角度看,残疾妇女还要面临着女性性别的挑战。除了自身残障这一挑战之外,还有因性别所带来的双重歧视。所以要消除这种有色眼镜,单单就靠残疾妇女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些相关的公共扶持政策出台,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建立一个崇尚尊重基本人权、反歧视和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从而提高残疾妇女参与社会的能力和发展的机会。三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鼓励更多的残障女性发现自我。通过我们的努力,要让她们认识到,残障是事实存在的,但并不意味着因为残障便失去了幸福和美丽的权利。要让更多的残障朋友们正视自己的美好,突破残障给生命带来的局限,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权利,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来展示自己美丽的一面,表达女性对生命的热爱,对美德的追求,对残障躯体的接纳,对未来的期待。从无法接受残障这一事实,到接纳自己的残障,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失望、有恐惧、有悲伤,但最终我们从磨难中蜕变,逐渐开始主宰自己的命运。
三、残疾妇女就业推进策略
通过对残疾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分析,做好今后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
首先,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要想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率,必须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旋律中。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主要目的是提高妇女社会、家庭地位,实现性别平等,通过分析各项法律、政策和社会发展项目对男女的不同影响,并把男女的不同需求纳入各项政治、经济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执行中去,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同样,在提高残疾妇女性别平等意识问题上,我们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来推动残疾妇女事业发展,才能不断缩小残疾妇女与妇女整体发展水平的差距。
其次,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力度。今后几年,残疾人工作重点将逐步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缩小残疾妇女发展的城乡差距。在现有生产力水平和保障能力下,“就业是城镇残疾人扶贫,扶贫是农村残疾人就业”,所以要建立倾斜性政策,创新制度,确保各项政策向农村残疾人群尤其是残疾妇女群体倾斜,把与残疾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延伸,特别是社区康复站、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共事业建设,统筹协调好城乡残疾妇女就业服务和培训资源,缩小城乡残疾妇女生存和就业上的差距。
第三,全面增强残疾妇女发展能力。以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发展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和用人單位岗位需求为引领,规范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障妇女就业能力;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开展针对残疾妇女的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有利于残疾妇女的心理康复,消除残疾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心理障碍。
第四,加大人权教育,改变社会环境和文化。残疾歧视涉及残疾人的人格和尊严,关乎社会公平和正义,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和健康发展。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所以我们要关心残疾人,消除性别和残障的歧视。因此,我们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各大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自强自立典型,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残疾人,让群众改变对残疾人的认识和态度,他们大多数是“残而不废”、自强自立的;通过加强人权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反对残障歧视、促进性别公正的理念,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发生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但是经济赔偿,还要考虑精神赔偿等措施,消除家庭和社会中对实现残疾人的尊严、平等和公正目标的障碍,促进城乡残疾妇女充分和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进程。
最后,为残疾妇女提供全程就业服务。残疾妇女就业不仅是要重视其能否就业及就业率的高低增长问题,更要重视残疾妇女就业后能否适应工作,能否在薪酬方面得到保障、满足其生活需求,能否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得到平等的工作机会以及企业福利等,这就需要残联工作者在残疾妇女入职后,要进行全面地跟踪服务,进而确保残疾妇女的生活权益,使得残疾妇女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平等就业机会。
四、结语
总之,残疾妇女肩负着妇女和残障这双重弱势。所以残疾女性就业状况的改善,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同时也需要残疾女性自己的付出和努力,这样她们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就业,才能创造更好得生活。这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全社会都必须给予共同的关注,才能对残疾妇女的生活状态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莹.城市残疾人就业的多方支持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2015.
[2]康定军.残疾人就业之“合理便利”原则[D]. 西南政法大学 2014.
[3]吴耀环.社会政策视角下福建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问题研究[D]. 福建农林大学 2014.
[4]刘伯红.中国残障妇女发展困境、利益需求与对策研究.残疾人研究.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