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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罪客观上存有扩大刑法打击面和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弊端,但其亦迎合了当下中国社会治理的需要,契合刑法积极预防的价值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还彰显了较为成熟的立法技艺。废除口袋罪只能是情怀式的向往、不能替代规则治理的刑法实践。然而,通过方法论的改进以消减口袋罪的适用乱象却是必要的。以人本主义哲学立场为根基、结合犯罪的本质属性和规则的体系性理解,特别是同类解释原则的运用,辅以必要的司法指导,定能限缩口袋罪制度运行中的外部效应,推动刑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