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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待规范
北京今年将有8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供应。政策类保障住房的大量供应,将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凡是国家重点管理的行业,市场往往是最不好的。中国没有纺织部,纺织产业更好;没有冶金部,钢铁业会发展得更好。因为政府的干预是非市场化的东西在占主导地位。只要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房市一定是最坏的。事实上,住房建设部就应该只管理住房保障的事,不管市场的事。但事实上,两者都在管。所以,房地产市场好不了。只有到了政府不再管市场的时候,市场才能发展得最好。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应是制定法律的保护、提供监管等公共产品服务,而非直接干预市场的产品和价格。
举个简单的例子,作为保障性住房之一的经济适用房,其实是缺乏法律保护的。房地产法明确规定,开发商只能在出让土地上去建设项目并赢利,而经济适用房是在非出让土地上盖房子。所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单位不应叫房地产开发商,而应叫委托代建。在房地产法中,涉及经济适用房的内容,显示是“国务院另有规定”。而国务院另有规定,叫“规”。按理来说,“规”应该小于法,但现在的情况是,“规”大于法。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不合理性的体现。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市场更是一塌糊涂,政府对商品房的限价违背了建设部的88号令中商品房是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推出两限房将近三年时间了,可到目前为止哪个项目卖完了?这是政府工作严重滞后的结果。名义上北京有4万多个家庭在申请保障性住房、两限房,可真正成交的少之又少。比如建设最大规模两限房项目的龙湖,总共推出6000多套房子,现在只卖了1500套。而万科推出的1500套,也只卖了800套。而之所以这样,第一是因为审查速度过慢,楼接近竣工了,通过审查的没几户;第二是区域划分不合理,购房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区购买。可张三在这个区工作、李四在那个区工作。如果按现有制度,可能导致购房人离上班地点比较远。比如。本来想在东边买房的人,但因为户口在西边,却只能在西边买。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审批了100个,可实际到项目的就剩70个了。而70个当中,实际认购的就剩20个了。此外,因为现在房价跌了,很多人还等着两限房也降价,所以,不少人认购完了却不掏钱。最终导致开发商房子盖完了,可现金流损失巨大。本来只有3%~5%的利润,如此就连这点微薄的利润都无法回收。所以,现实中基本上盖两限房的企业都亏损了。这是政府摆的一个陷阱。开发商以为有很多人去购买保障房,可由于保障过度,或称泛福利化,最终并没那么多人去购买。
政府没有出台救市政策
我觉得到目前为止,政府没出台任何救市政策。而所谓的救市政策,几乎都没有被执行,全是空头支票。比如说取消限外令,外管局不执行;二套房贷放松,银监会不执行。
政策执行力差的主要症结在于,政令不统一。一个部门出一个政策,原始的政策还舍不得取消:按理来说,新政出台之前,必须把原始的障碍先取消掉。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旧政策被取消,这样导致名义上是出了一些新政策,但根本得不到执行,等于没出。因为,制定新政策的政府官员还没有认识到或没搞懂市场真正是怎么回事,搞不清楚别人为什么不执行自己的命令,不知道还有这么多综合管理部门不听他们的命令。
由于政策的不配套让大多数政策成了贴在墙上的宣传画,好看而不好用。
购房入户是把“双刃剑”
如果购房不能入户,就等于优秀人才不能进入这个城市。这样很不公平,这些外来人才给城市缴了很多税,最后却不能享受这个城市的公共福利如社保等。我个人认为,城市的生产率高的话,进入门槛就应该高一些。因为,不够进入这个门槛的人是支撑不了目前的房价的。如果无论什么收入的人们都买得起房子,或者生产效率低,会把整个城市的发展速度往下拉,这样一来就不合理,应该往上拉才对。上海的政策是相对合理的,但不叫购房入户,它是以吸引人才的名义进行“购房入户”。香港、美国、欧洲都有类似政策。北京过去也有,当时规定连续三年缴税纳税超过多少,才能允许入户。同样是直辖市,但北京因为是首都,所以入户政策比上海更严。
购房入户不是为了救房地产。现在看来,好像是在帮助解决救房地产的问题。实际上从长远来看。是为了打破户籍限制和吸引人才、财力,还给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尽管达到入户条件的这个人,可能没有太高的学历,但是他开了矿,他有财力,有购买力。如果给这类人群入户,那么,就相当于生产在别的城市,而消费却在我这个城市。这样可以提高财政收支,而且不会增加城市负担。因为,入户的富人,一旦在这个城市结婚、成家,那么,自然会促进当地的人均收入和消费能力。国外的投资移民更多看重的是财力而非学历,没学历不等于没能力,比尔·盖茨也没有学历。
购房抵税应大力推行
在房地产成本分配里,各种税收占的比例太大。降房价,应该降国家、开发商和老百姓之间的税赋。减税实际是调整国民财富收入的分配关系。
购房抵税制度,是本轮房地产调控中唯一一项可以称为“改革”的制度,但却没有能“实现”。它对高低收入者而言,都是公平的,所以应该大力推行。
对中国来看,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恢复经济。1978年经济复苏是靠农村的土地承包制;1989年经济复苏是靠邓小平南巡讲话;1998年恢复是靠房地产发展、加入WTO的复兴。这次如果没有改革,就想把中国经济从低谷拉起来,非常困难。而退税算改革的其中一项。它与购房入户不同,入户是地方政策,不可能在全国范围下令购房入户。那样一来,户籍管理就乱了。我国的富人还是离土不离乡。山西人到北京可以,开车四五个小时就到了。但不可能到广州去。因此,入户只能是地方行为。而抵税可以全国推行。很多地区的房价只有1500元/平方米,减税的话,要比小排量汽车的促进作用都大。这对大城市影响不大,但对中小城市的购买量影响会很大。一套房子就能省几十万元税,1/4房款就省下来了,100万元减10万元,那就是10%。所以退税,作为纳税调整是最好的。不退税是错误的,如果不退税,以后收不收遗产税、物业税?
国外之所以有物业税、遗产税,是因为在买房的时候是个人所得不纳税的。因此,后面纳税是合理的。我们现在的情况是,70年使用权的租金就一次性收完了,纳任何税都没有道理。也就是说,国民财富在分配比例的时候,国家占的太多,老百姓太少。所以消费一直上不去。只有当国家施行很多免税政策的时候,才能真正带动消费。这一点奥巴马就很清楚,所以实行免税政策,政府送钱给老百姓。而我们国家所有的税费,极少对老百姓减免。有补贴,但是没有减免税。减税对一次性工资收入的人来说,比较容易,只需拿税票做抵扣就可以。比如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免10万元税。把税票拿在手中,去不断申报。今年交200元,给免200元;明年300元,免300元……直到把10万元累计完。也有多种其他方式,因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费有12项,不能单一扣。必须合理进行合并与改革,以此推动投资、消费。就如同增值税,今年国家说减了1200亿元。如果各个企业不大量投资的话,这个税是减不掉的。不买设备,就没有改革一说。如果今年投资下降10%,就变成了1080亿元。但普遍预期,今年连600亿元都达不到,因为投资速度一直在下降。所以,不扩大生产就没戏。增值税的改革是发生制的,个人购房贷款抵扣个人所得税也是发生制的,即不成为购房行为这个税就不会退,必然会对消费产生正面的拉动作用。
北京今年将有8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供应。政策类保障住房的大量供应,将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凡是国家重点管理的行业,市场往往是最不好的。中国没有纺织部,纺织产业更好;没有冶金部,钢铁业会发展得更好。因为政府的干预是非市场化的东西在占主导地位。只要政府管理房地产市场,房市一定是最坏的。事实上,住房建设部就应该只管理住房保障的事,不管市场的事。但事实上,两者都在管。所以,房地产市场好不了。只有到了政府不再管市场的时候,市场才能发展得最好。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应是制定法律的保护、提供监管等公共产品服务,而非直接干预市场的产品和价格。
举个简单的例子,作为保障性住房之一的经济适用房,其实是缺乏法律保护的。房地产法明确规定,开发商只能在出让土地上去建设项目并赢利,而经济适用房是在非出让土地上盖房子。所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单位不应叫房地产开发商,而应叫委托代建。在房地产法中,涉及经济适用房的内容,显示是“国务院另有规定”。而国务院另有规定,叫“规”。按理来说,“规”应该小于法,但现在的情况是,“规”大于法。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不合理性的体现。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市场更是一塌糊涂,政府对商品房的限价违背了建设部的88号令中商品房是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推出两限房将近三年时间了,可到目前为止哪个项目卖完了?这是政府工作严重滞后的结果。名义上北京有4万多个家庭在申请保障性住房、两限房,可真正成交的少之又少。比如建设最大规模两限房项目的龙湖,总共推出6000多套房子,现在只卖了1500套。而万科推出的1500套,也只卖了800套。而之所以这样,第一是因为审查速度过慢,楼接近竣工了,通过审查的没几户;第二是区域划分不合理,购房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区购买。可张三在这个区工作、李四在那个区工作。如果按现有制度,可能导致购房人离上班地点比较远。比如。本来想在东边买房的人,但因为户口在西边,却只能在西边买。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审批了100个,可实际到项目的就剩70个了。而70个当中,实际认购的就剩20个了。此外,因为现在房价跌了,很多人还等着两限房也降价,所以,不少人认购完了却不掏钱。最终导致开发商房子盖完了,可现金流损失巨大。本来只有3%~5%的利润,如此就连这点微薄的利润都无法回收。所以,现实中基本上盖两限房的企业都亏损了。这是政府摆的一个陷阱。开发商以为有很多人去购买保障房,可由于保障过度,或称泛福利化,最终并没那么多人去购买。
政府没有出台救市政策
我觉得到目前为止,政府没出台任何救市政策。而所谓的救市政策,几乎都没有被执行,全是空头支票。比如说取消限外令,外管局不执行;二套房贷放松,银监会不执行。
政策执行力差的主要症结在于,政令不统一。一个部门出一个政策,原始的政策还舍不得取消:按理来说,新政出台之前,必须把原始的障碍先取消掉。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旧政策被取消,这样导致名义上是出了一些新政策,但根本得不到执行,等于没出。因为,制定新政策的政府官员还没有认识到或没搞懂市场真正是怎么回事,搞不清楚别人为什么不执行自己的命令,不知道还有这么多综合管理部门不听他们的命令。
由于政策的不配套让大多数政策成了贴在墙上的宣传画,好看而不好用。
购房入户是把“双刃剑”
如果购房不能入户,就等于优秀人才不能进入这个城市。这样很不公平,这些外来人才给城市缴了很多税,最后却不能享受这个城市的公共福利如社保等。我个人认为,城市的生产率高的话,进入门槛就应该高一些。因为,不够进入这个门槛的人是支撑不了目前的房价的。如果无论什么收入的人们都买得起房子,或者生产效率低,会把整个城市的发展速度往下拉,这样一来就不合理,应该往上拉才对。上海的政策是相对合理的,但不叫购房入户,它是以吸引人才的名义进行“购房入户”。香港、美国、欧洲都有类似政策。北京过去也有,当时规定连续三年缴税纳税超过多少,才能允许入户。同样是直辖市,但北京因为是首都,所以入户政策比上海更严。
购房入户不是为了救房地产。现在看来,好像是在帮助解决救房地产的问题。实际上从长远来看。是为了打破户籍限制和吸引人才、财力,还给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尽管达到入户条件的这个人,可能没有太高的学历,但是他开了矿,他有财力,有购买力。如果给这类人群入户,那么,就相当于生产在别的城市,而消费却在我这个城市。这样可以提高财政收支,而且不会增加城市负担。因为,入户的富人,一旦在这个城市结婚、成家,那么,自然会促进当地的人均收入和消费能力。国外的投资移民更多看重的是财力而非学历,没学历不等于没能力,比尔·盖茨也没有学历。
购房抵税应大力推行
在房地产成本分配里,各种税收占的比例太大。降房价,应该降国家、开发商和老百姓之间的税赋。减税实际是调整国民财富收入的分配关系。
购房抵税制度,是本轮房地产调控中唯一一项可以称为“改革”的制度,但却没有能“实现”。它对高低收入者而言,都是公平的,所以应该大力推行。
对中国来看,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恢复经济。1978年经济复苏是靠农村的土地承包制;1989年经济复苏是靠邓小平南巡讲话;1998年恢复是靠房地产发展、加入WTO的复兴。这次如果没有改革,就想把中国经济从低谷拉起来,非常困难。而退税算改革的其中一项。它与购房入户不同,入户是地方政策,不可能在全国范围下令购房入户。那样一来,户籍管理就乱了。我国的富人还是离土不离乡。山西人到北京可以,开车四五个小时就到了。但不可能到广州去。因此,入户只能是地方行为。而抵税可以全国推行。很多地区的房价只有1500元/平方米,减税的话,要比小排量汽车的促进作用都大。这对大城市影响不大,但对中小城市的购买量影响会很大。一套房子就能省几十万元税,1/4房款就省下来了,100万元减10万元,那就是10%。所以退税,作为纳税调整是最好的。不退税是错误的,如果不退税,以后收不收遗产税、物业税?
国外之所以有物业税、遗产税,是因为在买房的时候是个人所得不纳税的。因此,后面纳税是合理的。我们现在的情况是,70年使用权的租金就一次性收完了,纳任何税都没有道理。也就是说,国民财富在分配比例的时候,国家占的太多,老百姓太少。所以消费一直上不去。只有当国家施行很多免税政策的时候,才能真正带动消费。这一点奥巴马就很清楚,所以实行免税政策,政府送钱给老百姓。而我们国家所有的税费,极少对老百姓减免。有补贴,但是没有减免税。减税对一次性工资收入的人来说,比较容易,只需拿税票做抵扣就可以。比如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免10万元税。把税票拿在手中,去不断申报。今年交200元,给免200元;明年300元,免300元……直到把10万元累计完。也有多种其他方式,因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费有12项,不能单一扣。必须合理进行合并与改革,以此推动投资、消费。就如同增值税,今年国家说减了1200亿元。如果各个企业不大量投资的话,这个税是减不掉的。不买设备,就没有改革一说。如果今年投资下降10%,就变成了1080亿元。但普遍预期,今年连600亿元都达不到,因为投资速度一直在下降。所以,不扩大生产就没戏。增值税的改革是发生制的,个人购房贷款抵扣个人所得税也是发生制的,即不成为购房行为这个税就不会退,必然会对消费产生正面的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