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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全面提升例行督察规模、质量和效率,例行督察范围从2009年的5个县扩大到2010年的3个副省级城市、10个地级市(区)、52个县(市、区),督察覆盖面积由2009年的26%扩大到2010年的49%。上海督察局将工作重点由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督察,拓展为对土地管理和利用并重的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