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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它是传递信息的重要媒介,又是交流和思维的工具;同时语言又是以语音或字形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构成的体系。语法规则反映着人类思维的发展规律。语言能力一般是指运用语言规则构成合乎语法的语句能力和适当运用语言材料顺利进行交际的能力。具体来说,它一方面指个人使用语言的能力,即听说读写的能力。听说是读写的基础,先于读写而发生和发展,儿童在获得了读写能力之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会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另一方面是指分析语言的能力,即元语言能力。如果儿童对语言现象的兴趣和敏感性较强的话,他的这种特殊的语言能力就会表现出来,对语音、语感、语义、语法、修辞等语言层次和词、词组、句子、篇章等语言单位具有较强的直觉性。
一、儿童语言的获得及其与思维的关系
(一)儿童语言的获得及其意义
儿童语言发展是儿童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儿童思维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了解儿童的语言发展过程,是探讨语言发展教育规律的依据。心理语言学把儿童如何获得语言作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国外对此已有大量的研究。而我们的汉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系统,有其自身的语法体系,儿童对它的掌握可能不同于对其他语言的掌握,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期的系列的研究。儿童的语言获得也称为语言发展,是指儿童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掌握母语的基本结构,学会使用本民族的通用语言。它包括儿童对母语理解和产生的发展过程。儿童的语言发展受到生理机制成熟和认知能力发展的相互制约,呈现出一定的固有的发展顺序和阶段,其关键期在2-12岁。儿童对语音的掌握最早,大约在4岁左右;其次是语法体系的掌握,大约在5-6岁;儿童对语义的掌握最晚,可以延续到成年。在儿童最初的发展中,语言尤其是语法的发展成就最为显著。语法是语言符号形态的变化规则和组合规则,是语言的结构规律。
儿童语言习得的早期阶段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察:儿童的语言构建开始于他们对前语言交际的理解。大约八个月的儿童在认知上就为有意识的交际做好了准备,就能灵活地使用姿势把他们的需要告诉照顾者,并能利用他们的交际知识来帮助他们理解成人的话语。儿童首先习得的是语音系统,对意义不是很理解。在大约一岁时,随着早期词汇的出现,儿童的声音和意义才开始结合。接着儿童的词汇在第二年有了很大的发展,早期词汇大多是他们所接触的具体物体。关于儿童早期语法的获得,他们所使用的结构既不是成人话语的模仿,也不完全符合成人语法的标准,在后来的发展中才习得成人话语的语法范畴。由于交际的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能从周围听到的句子中抽象语法规则再应用到实践中去。周围人使用某一句型的频率越高越有助于儿童抽象出语法规则来。另外研究者认为儿童所知道的比他们所要表达的要多,在早期儿童语言习得中存在着个别差异。
儿童的语言获得是在人脑和语言器官发育和认知发展的基础上,在与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交际过程中,经过成人的言语教授(示范、强化、扩展和激励)和儿童有选择性的模仿学习,并经概括而形成的。儿童获得语言的意义在于可以促进他们行为和言语的社会化过程,可以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智力发展,可以提高他们运用语言的兴趣。
(二)儿童语言发展水平与思维的关系
从思维对语言的作用来看,儿童的思维水平是制约着其词的概括水平和语法的复杂程度的。儿童往往是先掌握了那些有具体形象可以作为依据的词,随着归类、概括等思维能力的发展才会逐渐掌握高一级的词汇。语法是词的变化规则和用词造句的规则的汇集,语法是思维长期的、抽象化的工作的成果,是思维的巨大成就的标志。语法复杂性的程度也反映了儿童思维发展水平的高低。按照思维的发展水平不同,儿童的思维水平分为直观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三种。0-3岁的儿童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起主导作用的是直接刺激和动作,词开始参与;3-6、7岁的儿童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表象起主要作用,活动和词的作用在逐渐增长;6岁以上的儿童开始产生抽象逻辑思维,并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个阶段,词起主要作用,表象开始还起支柱作用,而后越来越少起作用,最后主要以词和纯形式的东西在起作用。这进一步说明语言发展与人类特有的抽象思维的发展有密切联系。
从个体语言发展来看,儿童开始的语言没有词语之间的语法关系。儿童掌握语法规则必须要以对客观事物关系和联系的认识为依据,词语的掌握必须以概念的掌握为基础,而概念的掌握又依赖于感性经验的积累和概括能力的发展,很明显,语法的掌握要受到思维发展水平的制约。在儿童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想法时,为什么说,说什么和怎么说都受到思维的控制。
总之,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语言和思维的发展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在儿童还没有获得语言之前,认知对语言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语言是在直观动作思维和具体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发展的,但是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语言反过来又开始调节和指导儿童的认知活动。
二、儿童语言发展的理论
(一)周国光的儿童语言发展三阶段理论
周国光的《汉语句法结构习得研究》从儿童语言结构能力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儿童语言发展的阶段分为词语法阶段、词组语法阶段和句语法阶段。在词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句法单位是单词,其语言形式是单词句、双词句和电报句,其句法规则是单词的语序及语义选择限制规则。汉族儿童1-1.5岁处于词语法阶段。在词组语法阶段,其语言的形式特点是出现了词组作为一个整体运用的现象。其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词组的构句规则以及句法成分的扩展、替换、联结等方面的规则。语序规则和语义选择规则比以前也更加复杂。汉族儿童从2岁起开始进入词组语法阶段。在句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单位除了前期的单词、词组以外,又增加了分句。其语言特点是有正确逻辑关系的复句和有内在联系的小型语段的出现。其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语言构成的逻辑规则。汉族儿童3岁已进入句语法阶段。
(二)周兢的儿童语言发展四阶段理论
1.前结构阶段(0-2岁)
正如所有的儿童语言研究所指出的那样,汉语儿童的语言发展同样起始于出生之后的日子,最初的两年是他们语言获得的重要开端。在前结构阶段,汉语儿童语言结构能力的萌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逐步发展起语言感知能力。(2)逐步发展起语言发音能力。(3)逐步发展起前句法结构意识。应当说,前结构阶段是汉语儿童开始接近和了解语言结构的时期,但他们还未能获得掌握和表达语言结构的方法策略。
2.简单结构阶段(2-4岁)
大约从两岁起,汉语儿童逐步获得简单的语言结构能力。本阶段汉语儿童语言结构水平最为集中地表现在他们的句法习得方面。他们开始掌握一系列简单的句法结构规则,并以此来表达他们对周围事物认识的能力。
3.合成结构阶段(4-6岁)
这一时期的汉语儿童逐步具备了在语言表达上,将两个简单结构按照不同的方式合成为一个更为高级的结构的能力。本阶段汉语儿童语言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动用合成结构句式和简单结构句式表达他们对外界事物的关系的认识。
4.嵌置结构阶段(6-8岁)
当汉语儿童语言达到合成结构水平之后,大部分儿童已经能够流利地用语段表达他们的思想。然而,儿童的语言并未停止发展,接踵而来的嵌置结构阶段跨越了儿童学前后期和学龄初期。这里我们必须指出,汉语的独特性决定了在一定句子中嵌入一定的词组或小句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为汉语没有专门的时态语态的语法变化,也没有专门的引导从句词,于是可以通过嵌置时间词、语态词和小句来改变句子的结构水平,使得原有的语句里蕴含了更为复杂的信息,也因此表现儿童心目中更为复杂的世界。
三、儿童对复句的理解发展特点及其评估的方法
(一)儿童对汉语语法理解的特点
我国的吴天敏,许政援(1979),朱曼殊,武进之等(1979),彭祖智等(1984),徐火辉(1990),陈会昌(1995),周国光,王葆华(2001),对儿童句法结构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些基本一致的结论:(1)2岁半起,儿童逐渐开始能说出有修饰语的简单句;3岁左右儿童已开始使用较复杂的修饰语,3岁半儿童使用复杂修饰语句的数量增长最快,4岁儿童能够理解否定句,6岁儿童基本掌握被动句,理解双重否定句的正确率为60%。(2)3、4岁之后儿童的联合复句,主要是并列复句、连贯复句、补充复句,常常使用“还”“也”等连接词。偏正复句出现较晚,反映了比较复杂的逻辑关系,儿童常用的有条件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等。6岁儿童基本理解递进和条件复句,但不能理解选择复句。(3)儿童句型变化的趋势是:儿童最初掌握的是陈述句。幼儿常用的句型除陈述句外,还有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等。疑问句的产生较早,2岁左右儿童也有单词句结构的疑问句,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疑问句也增加。5岁左右出现许多因果关系的问句。
(二)儿童对复句理解的特点
复句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重要的语言结构单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上相关,结构上互不包含的分句组合而成,也是语言交际中经常使用的句子形式。儿童对复句的理解是儿童语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约2.5岁左右,儿童的句子开始出现一些没有连接词的复合句,在简单句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平行地发展复合句。我国学者武进之等人的研究表明2~6岁儿童的复合句多为联合复句,占复句的76.92%,其中出现最多的并列复句,其次是顺承复句,还有补充复句。偏正复句中出现较多的是因果复句,还有少量转折、条件、目的复句,而递进、让步复句极少。缪小春、朱曼殊研究4~6岁儿童对并列、递进、条件和选择复句的理解,发现4岁儿童基本理解并列复句,6岁儿童基本理解递进和条件复句,但不能理解选择复句。这些不同的研究结果在学前儿童复句的发展上有比较一致的结论,即儿童先掌握并列复句,再掌握偏正复句;复句中出现较多的是并列、顺承、因果和条件复句。
就并列类复句而言,按照邢福义先生的观点,可以分为并列式、连贯式、递进式和选择式四个类型。其中,并列式和连贯式比较容易被儿童理解和掌握,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早,而递进式和选择式则不容易被儿童理解和获得,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晚。并列式复句中的平列式复句由于前后分句之间具有很强的平行对称性,容易被儿童掌握。这同儿童的逻辑思维方式具有联系,由于受到认知水平的限制,儿童习惯于以一种具体的、直觉感知的方式去思考和理解问题,而较少具有抽象性,而并列式复句前后分句之间结构上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恰好迎合了儿童的思维能力,与儿童较低的语言加工能力相适应。而并列式中的对照式复句与平行式复句相比,前者更强调前后分句之间的一种对立,在信息加工上难度大于后者。因此儿童理解和出现对照式复句要比平行式复句晚2个月左右。并列式复句中的解说式复句是指一个分句对另一个分句的述说进行解释或追加补充性说明。在儿童语言中大部分是补充性解说,这是由于儿童的逻辑思维水平较低,认知资源和认知水平有限,表现在语言上经常是很难一次性地完整说明一个问题,但又需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于是就要进行补充说明。而对等式解说和总分式解说的掌握需要较高的认知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儿童的思维一般比较单一,较少发散性,同时他们也不具备较高的同一层面内部的分解和总括的能力,所以对于6岁前的儿童来说出现这类复句是有一定难度的。总之,并列类复句的习得与儿童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虽然大多数复句是由独立的单句组成,但是在逻辑层面上复句与单句代表了不同的逻辑能力,复句形式明显运用了更高一层的综合逻辑活动。并列类复句的习得表明儿童语言句法结构的分解能力和合成能力的发展和逐步成熟。6岁的儿童在认知能力和逻辑思维发展的基础上能够初步掌握并列性关系,并在以后的时间里,随着年龄的增长,语言思维能力的提高,进一步熟练对并列类复句的用法,学习更多的并列类复句并运用于适当的语境中,进而完全掌握并列类复句的运用。
对于偏正复句,儿童常用的有条件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等,缪小春、朱曼殊的一项研究表明6岁儿童基本上能理解条件复句,正确率为70%,缪小春、桑标的一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6、7岁儿童能理解因果复句和条件复句,8岁时他们的理解已经得到进一步发展,但还没有达到完全理解的水平。皮亚杰认为儿童在7、8岁前理解事物的因果关系是有困难的,国外研究也发现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不能理解“因为”“如果”等连接词。Emerson的研究结果是7、8岁儿童对“因为”基本理解,但完全的正确的理解要到10-11岁。儿童理解转折复句的年龄要比理解因果复句和条件复句的年龄要晚。
(三)儿童语言及语法评估的方法
目前评估儿童早期的语言能力的方法主要是父母报告、采集语言样本和发展监测、追踪研究等,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父母报告法。儿童早期的词汇和语法发展都受到家庭环境因素的影响,语法发展还受到词汇量的影响。在已有的语言研究和语言评估工具中,在评量儿童语法理解能力时常采用的方式有对应句子指认图片(如在四幅图中指出句子对应的图片)、语法判断(如问儿童“今天是不是下雨” )和口语指示(如让儿童遵从指示做动作)。在偏正复句的理解中,研究大多采用完成句子、确定句子中代词的先行词和判断句子正误等方法。在检验儿童的语言理解能力的作业中,不同的作业对儿童的要求不同,同一儿童在不同的作业中有不同的表现是个自然和普遍的现象。在儿童语言能力发展的研究中,应该采用多种作业方式的研究途径,这是一种普遍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有准确和全面的认识。
儿童的语言理解缓慢、语言表达简单和不会主动提问提示儿童词汇和语法发展上的落后。长期以来人们把语言能力低下看作弱智者行为障碍的一个标志,对中度弱智的儿童进行句法能力的考察发现汉语单句的基本句型结构和复句的结构已经能够被他们基本掌握,但是他们对复句结构中的关联词语理解的不好,在表达上经常不用关联词语或只使用一个分句。在中度弱智儿童的语言教学中要尽可能培养他们的交际能力,同时教师、家长要给予他们友好的交流对话空间,对他们的言语偏差给以充分的宽容和理解,并注意在语言的运用能力上加以培养。
四、语言获得的普遍性以及影响语言获得的因素
首先,语言是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工具。客观事物之间存在联系和共同之处,因此反映客观事物的语言当然也存在共性和普遍性。但是, 不同的语言之间存在着词汇变化和句法等方面的差异等, 因此不同语言的儿童在掌握本民族语言的某些成分时有难有易, 从而影响语言获得的早晚。
其次,人脑中有关言语的区域以及人的言语器官都具有共性。生理因素的共性影响并决定儿童语言获得的普遍性。但是, 儿童言语器官的发育和认知发展有早晚和速度的不同,这使得儿童语言发展和获得存在着差异。
再次,儿童语言的获得需要以一定的经验和认知发展作基础, 并要有一定的抽象概括水平。因此儿童语言的获得是从具体到抽象逐渐发展的。但是,儿童在认知发展这个方面也存在着某些个体差异, 它们能促进或限制儿童语言的发展和获得。
最后,成人对儿童的言语教授和儿童相应的选择、模仿学习以及儿童本身在语言获得过程中的抽象概括能力, 即儿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会影响到儿童语言获得和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总之, 从上述儿童语言获得的普遍性和差异、以及影响儿童语言获得的影响因素的分析中,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儿童的语言获得是在人脑和语言器官发育以及认知发展的基础上, 在与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交际过程中, 经过成人的言语教授(示范、强化、扩展和激励) 和儿童有选择的模仿学习, 并经概括而形成的。因此, 我们不能否认人的大脑、语言器官和认知发展的作用,同样, 也不能否认成人言语教授和儿童相应模仿学习的作用,以及儿童本身在语言获得过程中表现在选择和概括两个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对句子的理解往往与语境、经验、个体的需要、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儿童对句子的理解是先于句子的产生的,前一个阶段已经能够理解的句子到后一个阶段才可能产生,儿童能理解的句子远比能表达出来的多。另外儿童理解句子的策略是从已有的语言经验和非语言经验中概括出的一些“规则”。那么教师在儿童面前使用的句子应该与儿童的理解水平相一致,适当地提高自身句子的难度,这样对儿童的句子理解能力和句子产生能力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教师和家长也可以通过示范和提问的方法,促进儿童组句能力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儿童对汉语语法的理解和掌握。
参考文献:
[1]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社,2001.
[2]徐火辉.汉语儿童量化否定句理解的发展[J].心理科学通讯,1990,(4):13-18.
[3]缪小春,朱曼殊.幼儿对某几种复句的理解[J].心理科学通讯.1989,(6).
[4]赵寄石,楼必生.学前儿童语言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5]缪小春,桑标.5-8岁儿童对几种偏正复句的理解[J].心理科学,1994,(17):10-15.
[6]龚少英,彭聃龄,易冰.4-5岁幼儿句法意识的发展[J].调查与研究,2005,(7-8).
[7]周国光,王葆华.儿童句式发展研究和语言习得理论[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8]李明宇,唐志东.汉族儿童问句系统习得探微[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9]张彬.简明现代汉语[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10]Kleek,Richardson.Assessment of speech and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development assessment in clinical child psychology:A handbook.New York:Pergamon.1990.
(李欣珍,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学院)
一、儿童语言的获得及其与思维的关系
(一)儿童语言的获得及其意义
儿童语言发展是儿童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儿童思维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了解儿童的语言发展过程,是探讨语言发展教育规律的依据。心理语言学把儿童如何获得语言作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国外对此已有大量的研究。而我们的汉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系统,有其自身的语法体系,儿童对它的掌握可能不同于对其他语言的掌握,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期的系列的研究。儿童的语言获得也称为语言发展,是指儿童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掌握母语的基本结构,学会使用本民族的通用语言。它包括儿童对母语理解和产生的发展过程。儿童的语言发展受到生理机制成熟和认知能力发展的相互制约,呈现出一定的固有的发展顺序和阶段,其关键期在2-12岁。儿童对语音的掌握最早,大约在4岁左右;其次是语法体系的掌握,大约在5-6岁;儿童对语义的掌握最晚,可以延续到成年。在儿童最初的发展中,语言尤其是语法的发展成就最为显著。语法是语言符号形态的变化规则和组合规则,是语言的结构规律。
儿童语言习得的早期阶段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察:儿童的语言构建开始于他们对前语言交际的理解。大约八个月的儿童在认知上就为有意识的交际做好了准备,就能灵活地使用姿势把他们的需要告诉照顾者,并能利用他们的交际知识来帮助他们理解成人的话语。儿童首先习得的是语音系统,对意义不是很理解。在大约一岁时,随着早期词汇的出现,儿童的声音和意义才开始结合。接着儿童的词汇在第二年有了很大的发展,早期词汇大多是他们所接触的具体物体。关于儿童早期语法的获得,他们所使用的结构既不是成人话语的模仿,也不完全符合成人语法的标准,在后来的发展中才习得成人话语的语法范畴。由于交际的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能从周围听到的句子中抽象语法规则再应用到实践中去。周围人使用某一句型的频率越高越有助于儿童抽象出语法规则来。另外研究者认为儿童所知道的比他们所要表达的要多,在早期儿童语言习得中存在着个别差异。
儿童的语言获得是在人脑和语言器官发育和认知发展的基础上,在与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交际过程中,经过成人的言语教授(示范、强化、扩展和激励)和儿童有选择性的模仿学习,并经概括而形成的。儿童获得语言的意义在于可以促进他们行为和言语的社会化过程,可以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智力发展,可以提高他们运用语言的兴趣。
(二)儿童语言发展水平与思维的关系
从思维对语言的作用来看,儿童的思维水平是制约着其词的概括水平和语法的复杂程度的。儿童往往是先掌握了那些有具体形象可以作为依据的词,随着归类、概括等思维能力的发展才会逐渐掌握高一级的词汇。语法是词的变化规则和用词造句的规则的汇集,语法是思维长期的、抽象化的工作的成果,是思维的巨大成就的标志。语法复杂性的程度也反映了儿童思维发展水平的高低。按照思维的发展水平不同,儿童的思维水平分为直观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三种。0-3岁的儿童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起主导作用的是直接刺激和动作,词开始参与;3-6、7岁的儿童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表象起主要作用,活动和词的作用在逐渐增长;6岁以上的儿童开始产生抽象逻辑思维,并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个阶段,词起主要作用,表象开始还起支柱作用,而后越来越少起作用,最后主要以词和纯形式的东西在起作用。这进一步说明语言发展与人类特有的抽象思维的发展有密切联系。
从个体语言发展来看,儿童开始的语言没有词语之间的语法关系。儿童掌握语法规则必须要以对客观事物关系和联系的认识为依据,词语的掌握必须以概念的掌握为基础,而概念的掌握又依赖于感性经验的积累和概括能力的发展,很明显,语法的掌握要受到思维发展水平的制约。在儿童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想法时,为什么说,说什么和怎么说都受到思维的控制。
总之,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语言和思维的发展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在儿童还没有获得语言之前,认知对语言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语言是在直观动作思维和具体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发展的,但是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语言反过来又开始调节和指导儿童的认知活动。
二、儿童语言发展的理论
(一)周国光的儿童语言发展三阶段理论
周国光的《汉语句法结构习得研究》从儿童语言结构能力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儿童语言发展的阶段分为词语法阶段、词组语法阶段和句语法阶段。在词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句法单位是单词,其语言形式是单词句、双词句和电报句,其句法规则是单词的语序及语义选择限制规则。汉族儿童1-1.5岁处于词语法阶段。在词组语法阶段,其语言的形式特点是出现了词组作为一个整体运用的现象。其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词组的构句规则以及句法成分的扩展、替换、联结等方面的规则。语序规则和语义选择规则比以前也更加复杂。汉族儿童从2岁起开始进入词组语法阶段。在句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单位除了前期的单词、词组以外,又增加了分句。其语言特点是有正确逻辑关系的复句和有内在联系的小型语段的出现。其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语言构成的逻辑规则。汉族儿童3岁已进入句语法阶段。
(二)周兢的儿童语言发展四阶段理论
1.前结构阶段(0-2岁)
正如所有的儿童语言研究所指出的那样,汉语儿童的语言发展同样起始于出生之后的日子,最初的两年是他们语言获得的重要开端。在前结构阶段,汉语儿童语言结构能力的萌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逐步发展起语言感知能力。(2)逐步发展起语言发音能力。(3)逐步发展起前句法结构意识。应当说,前结构阶段是汉语儿童开始接近和了解语言结构的时期,但他们还未能获得掌握和表达语言结构的方法策略。
2.简单结构阶段(2-4岁)
大约从两岁起,汉语儿童逐步获得简单的语言结构能力。本阶段汉语儿童语言结构水平最为集中地表现在他们的句法习得方面。他们开始掌握一系列简单的句法结构规则,并以此来表达他们对周围事物认识的能力。
3.合成结构阶段(4-6岁)
这一时期的汉语儿童逐步具备了在语言表达上,将两个简单结构按照不同的方式合成为一个更为高级的结构的能力。本阶段汉语儿童语言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动用合成结构句式和简单结构句式表达他们对外界事物的关系的认识。
4.嵌置结构阶段(6-8岁)
当汉语儿童语言达到合成结构水平之后,大部分儿童已经能够流利地用语段表达他们的思想。然而,儿童的语言并未停止发展,接踵而来的嵌置结构阶段跨越了儿童学前后期和学龄初期。这里我们必须指出,汉语的独特性决定了在一定句子中嵌入一定的词组或小句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为汉语没有专门的时态语态的语法变化,也没有专门的引导从句词,于是可以通过嵌置时间词、语态词和小句来改变句子的结构水平,使得原有的语句里蕴含了更为复杂的信息,也因此表现儿童心目中更为复杂的世界。
三、儿童对复句的理解发展特点及其评估的方法
(一)儿童对汉语语法理解的特点
我国的吴天敏,许政援(1979),朱曼殊,武进之等(1979),彭祖智等(1984),徐火辉(1990),陈会昌(1995),周国光,王葆华(2001),对儿童句法结构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些基本一致的结论:(1)2岁半起,儿童逐渐开始能说出有修饰语的简单句;3岁左右儿童已开始使用较复杂的修饰语,3岁半儿童使用复杂修饰语句的数量增长最快,4岁儿童能够理解否定句,6岁儿童基本掌握被动句,理解双重否定句的正确率为60%。(2)3、4岁之后儿童的联合复句,主要是并列复句、连贯复句、补充复句,常常使用“还”“也”等连接词。偏正复句出现较晚,反映了比较复杂的逻辑关系,儿童常用的有条件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等。6岁儿童基本理解递进和条件复句,但不能理解选择复句。(3)儿童句型变化的趋势是:儿童最初掌握的是陈述句。幼儿常用的句型除陈述句外,还有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等。疑问句的产生较早,2岁左右儿童也有单词句结构的疑问句,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疑问句也增加。5岁左右出现许多因果关系的问句。
(二)儿童对复句理解的特点
复句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重要的语言结构单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上相关,结构上互不包含的分句组合而成,也是语言交际中经常使用的句子形式。儿童对复句的理解是儿童语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约2.5岁左右,儿童的句子开始出现一些没有连接词的复合句,在简单句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平行地发展复合句。我国学者武进之等人的研究表明2~6岁儿童的复合句多为联合复句,占复句的76.92%,其中出现最多的并列复句,其次是顺承复句,还有补充复句。偏正复句中出现较多的是因果复句,还有少量转折、条件、目的复句,而递进、让步复句极少。缪小春、朱曼殊研究4~6岁儿童对并列、递进、条件和选择复句的理解,发现4岁儿童基本理解并列复句,6岁儿童基本理解递进和条件复句,但不能理解选择复句。这些不同的研究结果在学前儿童复句的发展上有比较一致的结论,即儿童先掌握并列复句,再掌握偏正复句;复句中出现较多的是并列、顺承、因果和条件复句。
就并列类复句而言,按照邢福义先生的观点,可以分为并列式、连贯式、递进式和选择式四个类型。其中,并列式和连贯式比较容易被儿童理解和掌握,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早,而递进式和选择式则不容易被儿童理解和获得,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晚。并列式复句中的平列式复句由于前后分句之间具有很强的平行对称性,容易被儿童掌握。这同儿童的逻辑思维方式具有联系,由于受到认知水平的限制,儿童习惯于以一种具体的、直觉感知的方式去思考和理解问题,而较少具有抽象性,而并列式复句前后分句之间结构上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恰好迎合了儿童的思维能力,与儿童较低的语言加工能力相适应。而并列式中的对照式复句与平行式复句相比,前者更强调前后分句之间的一种对立,在信息加工上难度大于后者。因此儿童理解和出现对照式复句要比平行式复句晚2个月左右。并列式复句中的解说式复句是指一个分句对另一个分句的述说进行解释或追加补充性说明。在儿童语言中大部分是补充性解说,这是由于儿童的逻辑思维水平较低,认知资源和认知水平有限,表现在语言上经常是很难一次性地完整说明一个问题,但又需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于是就要进行补充说明。而对等式解说和总分式解说的掌握需要较高的认知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儿童的思维一般比较单一,较少发散性,同时他们也不具备较高的同一层面内部的分解和总括的能力,所以对于6岁前的儿童来说出现这类复句是有一定难度的。总之,并列类复句的习得与儿童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虽然大多数复句是由独立的单句组成,但是在逻辑层面上复句与单句代表了不同的逻辑能力,复句形式明显运用了更高一层的综合逻辑活动。并列类复句的习得表明儿童语言句法结构的分解能力和合成能力的发展和逐步成熟。6岁的儿童在认知能力和逻辑思维发展的基础上能够初步掌握并列性关系,并在以后的时间里,随着年龄的增长,语言思维能力的提高,进一步熟练对并列类复句的用法,学习更多的并列类复句并运用于适当的语境中,进而完全掌握并列类复句的运用。
对于偏正复句,儿童常用的有条件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等,缪小春、朱曼殊的一项研究表明6岁儿童基本上能理解条件复句,正确率为70%,缪小春、桑标的一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6、7岁儿童能理解因果复句和条件复句,8岁时他们的理解已经得到进一步发展,但还没有达到完全理解的水平。皮亚杰认为儿童在7、8岁前理解事物的因果关系是有困难的,国外研究也发现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不能理解“因为”“如果”等连接词。Emerson的研究结果是7、8岁儿童对“因为”基本理解,但完全的正确的理解要到10-11岁。儿童理解转折复句的年龄要比理解因果复句和条件复句的年龄要晚。
(三)儿童语言及语法评估的方法
目前评估儿童早期的语言能力的方法主要是父母报告、采集语言样本和发展监测、追踪研究等,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父母报告法。儿童早期的词汇和语法发展都受到家庭环境因素的影响,语法发展还受到词汇量的影响。在已有的语言研究和语言评估工具中,在评量儿童语法理解能力时常采用的方式有对应句子指认图片(如在四幅图中指出句子对应的图片)、语法判断(如问儿童“今天是不是下雨” )和口语指示(如让儿童遵从指示做动作)。在偏正复句的理解中,研究大多采用完成句子、确定句子中代词的先行词和判断句子正误等方法。在检验儿童的语言理解能力的作业中,不同的作业对儿童的要求不同,同一儿童在不同的作业中有不同的表现是个自然和普遍的现象。在儿童语言能力发展的研究中,应该采用多种作业方式的研究途径,这是一种普遍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有准确和全面的认识。
儿童的语言理解缓慢、语言表达简单和不会主动提问提示儿童词汇和语法发展上的落后。长期以来人们把语言能力低下看作弱智者行为障碍的一个标志,对中度弱智的儿童进行句法能力的考察发现汉语单句的基本句型结构和复句的结构已经能够被他们基本掌握,但是他们对复句结构中的关联词语理解的不好,在表达上经常不用关联词语或只使用一个分句。在中度弱智儿童的语言教学中要尽可能培养他们的交际能力,同时教师、家长要给予他们友好的交流对话空间,对他们的言语偏差给以充分的宽容和理解,并注意在语言的运用能力上加以培养。
四、语言获得的普遍性以及影响语言获得的因素
首先,语言是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工具。客观事物之间存在联系和共同之处,因此反映客观事物的语言当然也存在共性和普遍性。但是, 不同的语言之间存在着词汇变化和句法等方面的差异等, 因此不同语言的儿童在掌握本民族语言的某些成分时有难有易, 从而影响语言获得的早晚。
其次,人脑中有关言语的区域以及人的言语器官都具有共性。生理因素的共性影响并决定儿童语言获得的普遍性。但是, 儿童言语器官的发育和认知发展有早晚和速度的不同,这使得儿童语言发展和获得存在着差异。
再次,儿童语言的获得需要以一定的经验和认知发展作基础, 并要有一定的抽象概括水平。因此儿童语言的获得是从具体到抽象逐渐发展的。但是,儿童在认知发展这个方面也存在着某些个体差异, 它们能促进或限制儿童语言的发展和获得。
最后,成人对儿童的言语教授和儿童相应的选择、模仿学习以及儿童本身在语言获得过程中的抽象概括能力, 即儿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会影响到儿童语言获得和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总之, 从上述儿童语言获得的普遍性和差异、以及影响儿童语言获得的影响因素的分析中,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儿童的语言获得是在人脑和语言器官发育以及认知发展的基础上, 在与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交际过程中, 经过成人的言语教授(示范、强化、扩展和激励) 和儿童有选择的模仿学习, 并经概括而形成的。因此, 我们不能否认人的大脑、语言器官和认知发展的作用,同样, 也不能否认成人言语教授和儿童相应模仿学习的作用,以及儿童本身在语言获得过程中表现在选择和概括两个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对句子的理解往往与语境、经验、个体的需要、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儿童对句子的理解是先于句子的产生的,前一个阶段已经能够理解的句子到后一个阶段才可能产生,儿童能理解的句子远比能表达出来的多。另外儿童理解句子的策略是从已有的语言经验和非语言经验中概括出的一些“规则”。那么教师在儿童面前使用的句子应该与儿童的理解水平相一致,适当地提高自身句子的难度,这样对儿童的句子理解能力和句子产生能力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教师和家长也可以通过示范和提问的方法,促进儿童组句能力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儿童对汉语语法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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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珍,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