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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这一指南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强调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并从县域、学校和学生三个层面设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查要点,充分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