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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2013年全国农药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暨农药行业媒体工作座谈会上,代表们集中反映原药来源证明“变昧”问题:办理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都需要提交原药来源证明,其本意是规范农药制剂加工企业必须从有农药原药生产资质、三证齐全的企业购买加工所必需的原药。然而有些原药生产企业“借机敛财”.开具一个原药来源证明动辄收费数万元,个别品种甚至要价数十万元,导致原药来源证明“铜臭味”十足。笔者以为原药来源证明可以这样“变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