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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文化”成为一个热词。“文化”的热气热潮热浪,从上到下扑面而来,各地政府纷纷投入大资金,建设文化创意园区;以大手笔改造文化硬件设施,很气派很魄力很炫目。
惊喜的同时,却心存些许疑惑。已有学者发出忧心的警示:盲目的拆建与重组,是否会造成新一轮的文化破坏?
不得不借用那个绕嘴的句式:当我们热衷于谈论文化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文化也许是汉语中一个较为模糊宽泛、包罗万象的词汇。文化象征国家的软实力,但也可以是不堪一击的软肋。文化可让国民成为精神的巨人,亦可沦为卑微的奴婢。历史已有多次的惨痛教训——当文化作为工具被使用的时候,它遮蔽丑陋、覆盖真理、制造虚情、迷惑人心。在当下社会急功近利的内在动机下,文化之于官场,可成为浮面的政绩。之于商人,可成为高额的利润。文化从业人员完全可能成为文化“空心化”的代言人,而那些真正“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只是文化边缘的“旁观者”。并非危言耸听,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文化断裂与毁坏,由于文化重建过程中各利益团体的争夺,文化又一次面临被强暴被伤害的可能,文化将消失在文化喧嚣的泡沫中。
记得前些年,流行那句来历不明的口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当时曾满腹狐疑,觉得两个主语的排序似乎安反了。
如今,终于回归“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本位了,哪怕是“文化搭台,文化唱戏”,也可见社会的进步。再进一步,怕就是轰轰烈烈的“文化产业运动”了。
商业时代,发展文化产业无可厚非。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产品是滋养情智的精神消费品。文化艺术原本便是天地精华之凝露,是一个开放的循环系统。以产业形式促其自身强大的内在推力健康生长,可让更多的民众在享受文化艺术成果的同时,成为文化产品的传播者、成为推动产品效益的参与者。文化才能拥有强大恒久可持续的生命力。
然而,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决定了它非商业消费的另一特征。文化不仅仅是用来“产出”的,而是用“投入”来“孵化”的。在“以文养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以文养心”。这一个“养”字,不是“豢养”的养,而是“怡养”的养、是“补养”的养。一个民族的“文化”,往往表现在国民的言行举止、日常生活细节;体现在城市街巷、乡镇村落生动鲜活的精神气象。文化不仅仅是“产品”,而是每一个生命个体的“气血与骨髓”,运行在人体的深处,悄然为灵魂输送养料。它无处不在,却常常遁形无影,化为气质与品性、道德与学养。
不能把知识简单等同于文化。科技知识、文化设施与“文化”的关系,犹如电脑硬件与软件开发。例如“云计算”的创意,为计算机提供了无限大的数据运行平台。
于是,这些年的“两会”和其它场合,我一直为著作权的保护而呼吁;为尽快修改《著作权法》而奔走;提议影视界设立最佳改编作品奖,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以尊重并鼓励原创文学作品;倡议政府对传统书业和实体书店加大政策性支持……
说了10年,说到连自己都厌烦了。
却还要在这里再说一句:文化产业的发展,只能是繁荣文化这个系统大工程的一个轮子。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并驾齐驱,才是文化之鹰展翅翱翔的双翼。只有当每一个国民都成为“有文化”的人,这个“文明古国”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强国。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谈论文化的时候,首先不是谈论“文化”的“物化价值”,而是探讨通往“文化”滋养人心的“化境”之路究竟在哪里。
相关链接:
倡议政府对传统书业和实体书店
加大政策性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对于促进中国的现代化文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这一宏伟目标制定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导方针。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期盼的春天。
“发展纲要”在其五“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之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指出:“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在其十一“政策措施”中指出:“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均体现了政府对于文化长期繁荣发展的战略眼光。
然而,对于传统书业、图书流通领域来说,目前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具体表现为全国各大城市实体书店的生存已岌岌可危。一家颇有影响力的媒体指出:曾经是城市文化地标的实体书店,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自2010年开始,曾经门庭若市、经营有方的北京“第三极书局”、“风入松”书店、上海“季风书园”的四家分店、大夏书店、广州三联书店天河店等颇受读者欢迎的著名书店相继停业。2011年年底,“光合作用”全国连锁书店关门;2012年春节前夕,成都时间简史书坊、上海万象书店突然倒闭。春节后,上海书城淮海店关门调整。四川弘文书局主店倒闭,这家将近20年的老牌独立书店,只剩下最后一家店面。福建老牌独立书店晓枫书屋鼓浪屿店,因不堪8倍狂涨房租,被迫关门另觅新址。全国各地如此之多的民营实体书店纷纷倒闭、凋敝的消息不绝于耳,这绝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
综合分析各地民营书店纷纷停业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1、民营实体书店,都是靠自主经营、自有资金生存的。而近年来书店房租、人力成本急剧上升,造成书店经营成本过高。实体书店目前的税收状况是:提取营业总额的8%上缴营业税(非增值税企业,营业税一般为5%)、提取营业增值部分的13%为增值税,再按增值税额的7%提取城建税、3%教育附加税、2%地方教育税、还有占利润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书店平均毛利不会超过17%,绝大部分民营实体书店根本已无净利润。再加上员工工资和店铺租金,积压的存货和到期应付的书款,书店的资金流转极其困难,无论怎样压缩开支降低成本,仍然处于艰难挣扎的境地。 2、网上书店的低价冲击和疯狂扩张,严重挤压了实体书店的市场份额。实体书店实际上已沦为网上书店的“样品店”。网上各家书店为争夺客源,五折六折进价的图书,以四折三折销售。电商恶性价格竞争的极端例子是买100返200,造成图书市场的混乱失序与恶性循环。价格问题已经对整个书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三俗、克隆现象随之泛滥;在恶性价格战面前,书业的神圣性荡然无存。民营书店、独立书店的正常售价,根本无法抵挡毫无规则可言的网上低价图书,成为图书价格战的最大受害者。
3、即便是国营新华书店系统,销售业绩也因网上的恶性价格战而持续下滑。农村地区的新华书店可享受免税优惠,但城市新华书店享受不到免税政策;老城区的新华书店,建国后一直享有政府社区开发“配套设施”的房产,基本属于无偿划拨,成本支出相对较少。但从“福利分房”取消后,配套设施政策不再。那些迁入新城区的新华书店,得按市场价格租房和交纳物业费。新华书店赖以生存的基础受到影响,目前仅剩返税一项特殊政策,书店只能靠出售文具、电子音像产品的利润勉强维持。
传统书业萎缩、实体书店濒临灭亡的现状,直接威胁到知识生产的良性循环,影响“学习型社会”的建立、损害了精神文化建设的整体构架,违逆了目前我国文化大繁荣的良好趋势。实体书店是城市的文化地标,即便进入电子信息时代,实体书店仍然是人民群众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动空间。是体现文化“软实力”的载体和民族文明程度的象征。
故此,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据统计,全国图书行业的销售总税收约22亿,这在国家每年9万多亿的总税收中,只占万分之二的比例。政府每年花很多钱做公共服务,为什么不能把民营书店纳入政策扶持的范围?发达国家如法国、英国政府,长期免征书店所得税的政策,保证了大小书店的良好运营。建议政府考虑对实体书店进行大幅度减税(小书店以营业税为主,大一点的书店主要是增值税),也可参照目前新华书店享有的返税政策,使民营书店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让民营实体书店能够健康发展。
二、建议各地政府把实体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在文化发展机制上进行设计调整,鼓励创新。对书店的城市区域分布位置进行合理布局,在城区规划中为书店留下一角之地。政府应积极协调房地产商与书店的利益关系。但凡用于文化建设的政府拨款,也应向民营书店进行适度倾斜,在分配上体现更多的公平原则。加拿大政府为独立书店购置电脑设备支付一半费用的此类做法,值得学习。
三、建议设立图书公益基金等类似性质的民间或半官方机构,对资金流转困难的民营实体书店进行定期资助。可考虑在中国版权协会下设一个图书流通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吸纳各界知名人士:如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社会贤达等热爱阅读的人参加评审工作。各省市也可在地方版协设此机构,由政府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图书资助资金,对登记注册的各地民营实体书店,设立业绩、信誉的评估机制。民营实体书店可向该机构提交房租补贴申请,由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有权批准并发放合理的房租补贴。
四、面对网络书店的书价恶意竞争,政府不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应该制定价格立法,或依照国际价格法,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网络书店以及其它任何类型书店的图书销售价格,进行严格管理。日本和韩国政府,已制定了图书最低折扣价,保护实体书店与网络书店享有平等竞争的舞台。韩国政府规定,网络书店的书价必须与实体书店同步,不得低于八折。德国政府规定一本新书上市后,必须先在实体书店销售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在网上书店销售,并对打折幅度做了严格规定,销售价格不能低于成本价。这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具体政策,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据报载,杭州市委宣传部与财政局等经多方协商,出台《关于扶持民营书店健康发展的暂行办法》,每年财政拨款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贴息和奖励三种方式,扶持民营书店发展。杭州市政府在几年前批准民营“纯真年代”书店,利用西湖景区宝石山麓废弃的国营茶室改建为书吧,为政府扶持实体书店创造了成功的范例。
新的时代必然会面临新的问题,勇于并善于解决问题,文化的繁荣发展才有希望。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
惊喜的同时,却心存些许疑惑。已有学者发出忧心的警示:盲目的拆建与重组,是否会造成新一轮的文化破坏?
不得不借用那个绕嘴的句式:当我们热衷于谈论文化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文化也许是汉语中一个较为模糊宽泛、包罗万象的词汇。文化象征国家的软实力,但也可以是不堪一击的软肋。文化可让国民成为精神的巨人,亦可沦为卑微的奴婢。历史已有多次的惨痛教训——当文化作为工具被使用的时候,它遮蔽丑陋、覆盖真理、制造虚情、迷惑人心。在当下社会急功近利的内在动机下,文化之于官场,可成为浮面的政绩。之于商人,可成为高额的利润。文化从业人员完全可能成为文化“空心化”的代言人,而那些真正“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只是文化边缘的“旁观者”。并非危言耸听,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文化断裂与毁坏,由于文化重建过程中各利益团体的争夺,文化又一次面临被强暴被伤害的可能,文化将消失在文化喧嚣的泡沫中。
记得前些年,流行那句来历不明的口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当时曾满腹狐疑,觉得两个主语的排序似乎安反了。
如今,终于回归“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本位了,哪怕是“文化搭台,文化唱戏”,也可见社会的进步。再进一步,怕就是轰轰烈烈的“文化产业运动”了。
商业时代,发展文化产业无可厚非。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产品是滋养情智的精神消费品。文化艺术原本便是天地精华之凝露,是一个开放的循环系统。以产业形式促其自身强大的内在推力健康生长,可让更多的民众在享受文化艺术成果的同时,成为文化产品的传播者、成为推动产品效益的参与者。文化才能拥有强大恒久可持续的生命力。
然而,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决定了它非商业消费的另一特征。文化不仅仅是用来“产出”的,而是用“投入”来“孵化”的。在“以文养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以文养心”。这一个“养”字,不是“豢养”的养,而是“怡养”的养、是“补养”的养。一个民族的“文化”,往往表现在国民的言行举止、日常生活细节;体现在城市街巷、乡镇村落生动鲜活的精神气象。文化不仅仅是“产品”,而是每一个生命个体的“气血与骨髓”,运行在人体的深处,悄然为灵魂输送养料。它无处不在,却常常遁形无影,化为气质与品性、道德与学养。
不能把知识简单等同于文化。科技知识、文化设施与“文化”的关系,犹如电脑硬件与软件开发。例如“云计算”的创意,为计算机提供了无限大的数据运行平台。
于是,这些年的“两会”和其它场合,我一直为著作权的保护而呼吁;为尽快修改《著作权法》而奔走;提议影视界设立最佳改编作品奖,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以尊重并鼓励原创文学作品;倡议政府对传统书业和实体书店加大政策性支持……
说了10年,说到连自己都厌烦了。
却还要在这里再说一句:文化产业的发展,只能是繁荣文化这个系统大工程的一个轮子。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并驾齐驱,才是文化之鹰展翅翱翔的双翼。只有当每一个国民都成为“有文化”的人,这个“文明古国”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强国。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谈论文化的时候,首先不是谈论“文化”的“物化价值”,而是探讨通往“文化”滋养人心的“化境”之路究竟在哪里。
相关链接:
倡议政府对传统书业和实体书店
加大政策性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对于促进中国的现代化文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这一宏伟目标制定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导方针。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期盼的春天。
“发展纲要”在其五“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之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指出:“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在其十一“政策措施”中指出:“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均体现了政府对于文化长期繁荣发展的战略眼光。
然而,对于传统书业、图书流通领域来说,目前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具体表现为全国各大城市实体书店的生存已岌岌可危。一家颇有影响力的媒体指出:曾经是城市文化地标的实体书店,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自2010年开始,曾经门庭若市、经营有方的北京“第三极书局”、“风入松”书店、上海“季风书园”的四家分店、大夏书店、广州三联书店天河店等颇受读者欢迎的著名书店相继停业。2011年年底,“光合作用”全国连锁书店关门;2012年春节前夕,成都时间简史书坊、上海万象书店突然倒闭。春节后,上海书城淮海店关门调整。四川弘文书局主店倒闭,这家将近20年的老牌独立书店,只剩下最后一家店面。福建老牌独立书店晓枫书屋鼓浪屿店,因不堪8倍狂涨房租,被迫关门另觅新址。全国各地如此之多的民营实体书店纷纷倒闭、凋敝的消息不绝于耳,这绝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
综合分析各地民营书店纷纷停业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1、民营实体书店,都是靠自主经营、自有资金生存的。而近年来书店房租、人力成本急剧上升,造成书店经营成本过高。实体书店目前的税收状况是:提取营业总额的8%上缴营业税(非增值税企业,营业税一般为5%)、提取营业增值部分的13%为增值税,再按增值税额的7%提取城建税、3%教育附加税、2%地方教育税、还有占利润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书店平均毛利不会超过17%,绝大部分民营实体书店根本已无净利润。再加上员工工资和店铺租金,积压的存货和到期应付的书款,书店的资金流转极其困难,无论怎样压缩开支降低成本,仍然处于艰难挣扎的境地。 2、网上书店的低价冲击和疯狂扩张,严重挤压了实体书店的市场份额。实体书店实际上已沦为网上书店的“样品店”。网上各家书店为争夺客源,五折六折进价的图书,以四折三折销售。电商恶性价格竞争的极端例子是买100返200,造成图书市场的混乱失序与恶性循环。价格问题已经对整个书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三俗、克隆现象随之泛滥;在恶性价格战面前,书业的神圣性荡然无存。民营书店、独立书店的正常售价,根本无法抵挡毫无规则可言的网上低价图书,成为图书价格战的最大受害者。
3、即便是国营新华书店系统,销售业绩也因网上的恶性价格战而持续下滑。农村地区的新华书店可享受免税优惠,但城市新华书店享受不到免税政策;老城区的新华书店,建国后一直享有政府社区开发“配套设施”的房产,基本属于无偿划拨,成本支出相对较少。但从“福利分房”取消后,配套设施政策不再。那些迁入新城区的新华书店,得按市场价格租房和交纳物业费。新华书店赖以生存的基础受到影响,目前仅剩返税一项特殊政策,书店只能靠出售文具、电子音像产品的利润勉强维持。
传统书业萎缩、实体书店濒临灭亡的现状,直接威胁到知识生产的良性循环,影响“学习型社会”的建立、损害了精神文化建设的整体构架,违逆了目前我国文化大繁荣的良好趋势。实体书店是城市的文化地标,即便进入电子信息时代,实体书店仍然是人民群众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动空间。是体现文化“软实力”的载体和民族文明程度的象征。
故此,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据统计,全国图书行业的销售总税收约22亿,这在国家每年9万多亿的总税收中,只占万分之二的比例。政府每年花很多钱做公共服务,为什么不能把民营书店纳入政策扶持的范围?发达国家如法国、英国政府,长期免征书店所得税的政策,保证了大小书店的良好运营。建议政府考虑对实体书店进行大幅度减税(小书店以营业税为主,大一点的书店主要是增值税),也可参照目前新华书店享有的返税政策,使民营书店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让民营实体书店能够健康发展。
二、建议各地政府把实体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在文化发展机制上进行设计调整,鼓励创新。对书店的城市区域分布位置进行合理布局,在城区规划中为书店留下一角之地。政府应积极协调房地产商与书店的利益关系。但凡用于文化建设的政府拨款,也应向民营书店进行适度倾斜,在分配上体现更多的公平原则。加拿大政府为独立书店购置电脑设备支付一半费用的此类做法,值得学习。
三、建议设立图书公益基金等类似性质的民间或半官方机构,对资金流转困难的民营实体书店进行定期资助。可考虑在中国版权协会下设一个图书流通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吸纳各界知名人士:如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社会贤达等热爱阅读的人参加评审工作。各省市也可在地方版协设此机构,由政府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图书资助资金,对登记注册的各地民营实体书店,设立业绩、信誉的评估机制。民营实体书店可向该机构提交房租补贴申请,由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有权批准并发放合理的房租补贴。
四、面对网络书店的书价恶意竞争,政府不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应该制定价格立法,或依照国际价格法,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网络书店以及其它任何类型书店的图书销售价格,进行严格管理。日本和韩国政府,已制定了图书最低折扣价,保护实体书店与网络书店享有平等竞争的舞台。韩国政府规定,网络书店的书价必须与实体书店同步,不得低于八折。德国政府规定一本新书上市后,必须先在实体书店销售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在网上书店销售,并对打折幅度做了严格规定,销售价格不能低于成本价。这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具体政策,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据报载,杭州市委宣传部与财政局等经多方协商,出台《关于扶持民营书店健康发展的暂行办法》,每年财政拨款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贴息和奖励三种方式,扶持民营书店发展。杭州市政府在几年前批准民营“纯真年代”书店,利用西湖景区宝石山麓废弃的国营茶室改建为书吧,为政府扶持实体书店创造了成功的范例。
新的时代必然会面临新的问题,勇于并善于解决问题,文化的繁荣发展才有希望。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