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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8日,随着南京市文广新局的一纸罚单出炉,颜料坊49号清代古民居被损毁一事被按下了暂停键。但是,作为拥有近2000处文物的古都,南京的文物“保卫战”还远未到画上休止符的时候。
在这场“保卫战”中,开发商对延误工期和费用开销叫苦不迭,社会媒体对破坏文物以及处罚金额过低口诛笔伐,而文保单位则认为自己依法办事,无可指摘,各个角色的扮演者身处其中,为自己的利益代言,形成了一道道罗生门。
延期,文保地块的致命伤
在颜料坊49号被毁之前,南京的开发地块涉及文物保护的事件并不少见。几乎是一种定律,待开发的地块一旦涉及文物保护,开发商将要面临漫长的停工期,这成为其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
2011年,有媒体爆出复地南京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的复地朗香项目涉嫌破坏将军山“明朝功臣墓葬区”,即明代大将沐英的家族墓群。虽然当时距离南京复地拿地已经过了8年时间,但这并不妨碍社会舆论对它的抨击。
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沐英墓原本只属于县级文保单位,在地块开发之前,南京复地并未从文物局得知对沐英墓有任何的保护要求,现场也未划定保护区域的紫线。南京复地的项目也得到了江宁县(当时江宁还未建区)文物局的许可。
随着项目的进行,墓群相应地被挖掘出来,南京复地也将情况上报至南京市文广新局。
“由于这些墓葬是从将军山的山顶,按照其龙脉的走势一直延续到山底,所以一期,二期工程并未涉及太多的文物勘探,但是,随着地势逐渐升高,墓葬的规格也不断提高,出土的文物也更多。”
每挖出一处古墓,在建项目就必须要停工等待考古人员进驻勘察。这种先开发后考古的方式,无疑给开发商与文物保护带来了非常大的不利。
“停工之后,我们要配合考古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场所,水电来进行挖掘,这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光现场就要2到3个月才能做完。然后,考古专家要用洛阳铲和小毛刷一点点将所有文物无损地挖掘出来。”
这还不是最令开发商头疼的事情。一旦文物现场被勘定,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将要作废,开发商必须重新提交新的建设方案。新提交的方案不仅需要规划部门的认定,还需要得到文保部门的首肯。
项目停工带来的蝴蝶效应让开发商应接不暇:原先拍得的土地要划出一部分用作文物保护,并且划出去的土地没有补偿,同时,考古的费用也需要开发商来支付,停工现场每天也有成本,而延期交付的损失更是无法预估的。
“复地算是够大的企业,要是一般的小企业,这样的成本根本不可能承担。”该负责人表示。
201 1年,在面对媒体的质疑时,当时的复地朗香项目经理叶传红也表示:“公司的建设项目都有正规手续,是合法的,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退出和补偿制度,造成的现状就是谁碰上文物谁倒霉,这并不合理。”
同为品牌房企,万科在南京也遭遇过同样的窘境。
2013年,万科拿下的南京南站G07地块,在未经考古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5座六朝墓葬破坏殆尽。接着,施工被有关部门叫停,南京市博物馆的考古专家随即进场勘探。
当时万科的项目负责人岳涌向媒体表示:“项目正在进行古墓被毁坏部分的清理、评估和勘探,工期暂时不能确定,时间长短要视考古挖掘的文物内容来决定。G07地块的建设以后还会进行,但何时复工不好讲”。
而万科位于安品街的项目从2007年拿地以来迟迟不能动工,网上曾经一度传言,安品街项目已经动工,而南京万科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徐婧向记者表示,因为涉及老城南地区的整体规划以及文物保护,安品街项目目前还未动工。
文物保护,钱到底该谁出
地块涉及文物保护给开发商带来的诸多问题最终都会在成本上表现出来。
拿复地朗香的项目来说,当时的南京市文物局局长杨新华曾这样表示:“现场每发现一处墓葬,市文物局均立即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对出土文物进行清理,划定保护范围,同时委托东南大学编制保护方案,对墓葬进行结构加固和防水处理,并根据专家意见采取回填方式进行原址保护。在整个过程中,开发商都予以配合,为了保护墓群,至少有十栋以上的建筑被取消,路面也相应做了调整。”
杨新华提到的所有流程所需费用都是由南京复地来承担,后期的古墓修缮费用也是由南京复地出资完成,并且10多栋建筑无法建设,划出的保护用地没有补偿,再加上方案调整,工期延误耽误销售时间,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南京复地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
为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南京复地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勘测,然后再制定施工规划。但是,这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似乎并没有起到效果。
“在建设朗香四期的时候,我们为了减少成本,决定先进行考古勘测,然后再决定建设方案。但是因为将军山都是石头,普通的勘测方法根本无法进行,之后我们找到专家,希望用物理遥勘的方法来判别地下有没有文物,但是上交的报告文物局还是很谨慎。最后,我们跟文物局达成一致,我们先做方案,方案做好后开始打桩,取上来东西后,再来鉴定。我们的建设勘探过程,就是他们的文勘过程”,南京复地的负责人表示。
之后的文物修缮,南京复地要将古墓做防水和排水系统,然后进行回埋保护,同时,需要按照要求在古墓上种植植被,这其间,还要保证其整体风格与复地朗香项目的风格相协调。
对于勘探考古以及后期修缮的费用,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些工作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就连文保部门都觉得,这种情况“合法却不合理”。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姜继荣向记者表示,复地朗香的古墓修缮,开发商出了一部分钱,市里也出了一部分。
同时,姜继荣告诉记者:“现在对文物保护的方式主要还是看其所有权归属,基本上是属于谁的谁来管,如果土地拍卖给了开发商,他们就应该对其所在地块上的文物负责,如果是地下文物,需要上缴国家,而剩下的墓葬需要所有者进行保护”。 而对于文保部门的职责,姜继荣则表示:“文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文物保护的监管,不负责勘测修缮等工作,开发商在面临此种情况时,文物保护的费用一般需要自己承担。文物部门可以对保护不力或者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至于相关的罚款,它属于行政处罚,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需要全部上缴国库,并不会划归到文保部门。”
有形的手,无形的规则
在文物保护的诸多争议中,罚款数额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差太大无疑遭到了很多人的诟病。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损毁文物顶格处罚金额为5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江苏省范围内,尚未有因为破坏文保单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的情况。而南京至今处罚最严重的是对南京南站项目的处罚,罚款50万元。
有专家建议,破坏成本和罚款金额过低,对开发商无法造成威慑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提高罚款上限。
对此,姜继荣表示,对于法规的完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当中,但是,其中是否涉及罚款上限的提高,自己并不知情。
罚款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文保部门这只“有形的手”在监管,但是相关的规则却是“无形”的,甚至是缺失的,其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供参考。
就文物破坏的程度而言,没有一个量化的考核标准,来判定开发商的责任。
姜继荣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对文物的损坏程度的判定,只能通过专家鉴定的方法来给其定性,没有固定的量化标准证明文物到底毁坏到什么程度。这与文物的自身特性有一定关系,不同的文物,种类不一样,保护价值的点也不一样,有的文物只需要保护一面墙,有的文物则需要整体保护,这就很难划定标准。”
定性的不同带来的结果就是处罚结果不同。与损坏程度的确定情况相同,处罚结果的出炉也是由相关专家论证的结果。
而令开发商头疼的问题是,目前南京没有相应的退出和补偿机制,这就意味着开发企业一旦涉及到文物保护,那么将要面临着独自承担损失,并且没有回旋余地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大的企业可能会将出土的文物上报,而小的企业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可能索性就隐瞒下来,造成更大的破坏。
不过,相关的规则也在逐渐完善之中。南京市在2010年底出台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其中第四十条提出了“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让或者划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即将建设土地“先出让,后考古”的既定传统改成“先考古,后出让”。
对此,南京复地相关负责人透露:“政府和文物部门要对地块上的文物做详尽的规划,要与各个方面协商到位,之后再转让出去,毕竟企业跟政府在土地方面的交易是一种合作关系,我们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做。如果企业按照政府的框架要求,在轨道内运行,出了这样的问题,它是很难承受的。企业可以回馈社会,但它承载不了那么多,要不然就会死掉了”。
在这场“保卫战”中,开发商对延误工期和费用开销叫苦不迭,社会媒体对破坏文物以及处罚金额过低口诛笔伐,而文保单位则认为自己依法办事,无可指摘,各个角色的扮演者身处其中,为自己的利益代言,形成了一道道罗生门。
延期,文保地块的致命伤
在颜料坊49号被毁之前,南京的开发地块涉及文物保护的事件并不少见。几乎是一种定律,待开发的地块一旦涉及文物保护,开发商将要面临漫长的停工期,这成为其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
2011年,有媒体爆出复地南京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的复地朗香项目涉嫌破坏将军山“明朝功臣墓葬区”,即明代大将沐英的家族墓群。虽然当时距离南京复地拿地已经过了8年时间,但这并不妨碍社会舆论对它的抨击。
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沐英墓原本只属于县级文保单位,在地块开发之前,南京复地并未从文物局得知对沐英墓有任何的保护要求,现场也未划定保护区域的紫线。南京复地的项目也得到了江宁县(当时江宁还未建区)文物局的许可。
随着项目的进行,墓群相应地被挖掘出来,南京复地也将情况上报至南京市文广新局。
“由于这些墓葬是从将军山的山顶,按照其龙脉的走势一直延续到山底,所以一期,二期工程并未涉及太多的文物勘探,但是,随着地势逐渐升高,墓葬的规格也不断提高,出土的文物也更多。”
每挖出一处古墓,在建项目就必须要停工等待考古人员进驻勘察。这种先开发后考古的方式,无疑给开发商与文物保护带来了非常大的不利。
“停工之后,我们要配合考古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场所,水电来进行挖掘,这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光现场就要2到3个月才能做完。然后,考古专家要用洛阳铲和小毛刷一点点将所有文物无损地挖掘出来。”
这还不是最令开发商头疼的事情。一旦文物现场被勘定,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将要作废,开发商必须重新提交新的建设方案。新提交的方案不仅需要规划部门的认定,还需要得到文保部门的首肯。
项目停工带来的蝴蝶效应让开发商应接不暇:原先拍得的土地要划出一部分用作文物保护,并且划出去的土地没有补偿,同时,考古的费用也需要开发商来支付,停工现场每天也有成本,而延期交付的损失更是无法预估的。
“复地算是够大的企业,要是一般的小企业,这样的成本根本不可能承担。”该负责人表示。
201 1年,在面对媒体的质疑时,当时的复地朗香项目经理叶传红也表示:“公司的建设项目都有正规手续,是合法的,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退出和补偿制度,造成的现状就是谁碰上文物谁倒霉,这并不合理。”
同为品牌房企,万科在南京也遭遇过同样的窘境。
2013年,万科拿下的南京南站G07地块,在未经考古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5座六朝墓葬破坏殆尽。接着,施工被有关部门叫停,南京市博物馆的考古专家随即进场勘探。
当时万科的项目负责人岳涌向媒体表示:“项目正在进行古墓被毁坏部分的清理、评估和勘探,工期暂时不能确定,时间长短要视考古挖掘的文物内容来决定。G07地块的建设以后还会进行,但何时复工不好讲”。
而万科位于安品街的项目从2007年拿地以来迟迟不能动工,网上曾经一度传言,安品街项目已经动工,而南京万科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徐婧向记者表示,因为涉及老城南地区的整体规划以及文物保护,安品街项目目前还未动工。
文物保护,钱到底该谁出
地块涉及文物保护给开发商带来的诸多问题最终都会在成本上表现出来。
拿复地朗香的项目来说,当时的南京市文物局局长杨新华曾这样表示:“现场每发现一处墓葬,市文物局均立即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对出土文物进行清理,划定保护范围,同时委托东南大学编制保护方案,对墓葬进行结构加固和防水处理,并根据专家意见采取回填方式进行原址保护。在整个过程中,开发商都予以配合,为了保护墓群,至少有十栋以上的建筑被取消,路面也相应做了调整。”
杨新华提到的所有流程所需费用都是由南京复地来承担,后期的古墓修缮费用也是由南京复地出资完成,并且10多栋建筑无法建设,划出的保护用地没有补偿,再加上方案调整,工期延误耽误销售时间,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南京复地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
为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南京复地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勘测,然后再制定施工规划。但是,这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似乎并没有起到效果。
“在建设朗香四期的时候,我们为了减少成本,决定先进行考古勘测,然后再决定建设方案。但是因为将军山都是石头,普通的勘测方法根本无法进行,之后我们找到专家,希望用物理遥勘的方法来判别地下有没有文物,但是上交的报告文物局还是很谨慎。最后,我们跟文物局达成一致,我们先做方案,方案做好后开始打桩,取上来东西后,再来鉴定。我们的建设勘探过程,就是他们的文勘过程”,南京复地的负责人表示。
之后的文物修缮,南京复地要将古墓做防水和排水系统,然后进行回埋保护,同时,需要按照要求在古墓上种植植被,这其间,还要保证其整体风格与复地朗香项目的风格相协调。
对于勘探考古以及后期修缮的费用,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些工作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就连文保部门都觉得,这种情况“合法却不合理”。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姜继荣向记者表示,复地朗香的古墓修缮,开发商出了一部分钱,市里也出了一部分。
同时,姜继荣告诉记者:“现在对文物保护的方式主要还是看其所有权归属,基本上是属于谁的谁来管,如果土地拍卖给了开发商,他们就应该对其所在地块上的文物负责,如果是地下文物,需要上缴国家,而剩下的墓葬需要所有者进行保护”。 而对于文保部门的职责,姜继荣则表示:“文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文物保护的监管,不负责勘测修缮等工作,开发商在面临此种情况时,文物保护的费用一般需要自己承担。文物部门可以对保护不力或者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至于相关的罚款,它属于行政处罚,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需要全部上缴国库,并不会划归到文保部门。”
有形的手,无形的规则
在文物保护的诸多争议中,罚款数额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差太大无疑遭到了很多人的诟病。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损毁文物顶格处罚金额为5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江苏省范围内,尚未有因为破坏文保单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的情况。而南京至今处罚最严重的是对南京南站项目的处罚,罚款50万元。
有专家建议,破坏成本和罚款金额过低,对开发商无法造成威慑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提高罚款上限。
对此,姜继荣表示,对于法规的完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当中,但是,其中是否涉及罚款上限的提高,自己并不知情。
罚款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文保部门这只“有形的手”在监管,但是相关的规则却是“无形”的,甚至是缺失的,其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供参考。
就文物破坏的程度而言,没有一个量化的考核标准,来判定开发商的责任。
姜继荣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对文物的损坏程度的判定,只能通过专家鉴定的方法来给其定性,没有固定的量化标准证明文物到底毁坏到什么程度。这与文物的自身特性有一定关系,不同的文物,种类不一样,保护价值的点也不一样,有的文物只需要保护一面墙,有的文物则需要整体保护,这就很难划定标准。”
定性的不同带来的结果就是处罚结果不同。与损坏程度的确定情况相同,处罚结果的出炉也是由相关专家论证的结果。
而令开发商头疼的问题是,目前南京没有相应的退出和补偿机制,这就意味着开发企业一旦涉及到文物保护,那么将要面临着独自承担损失,并且没有回旋余地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大的企业可能会将出土的文物上报,而小的企业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可能索性就隐瞒下来,造成更大的破坏。
不过,相关的规则也在逐渐完善之中。南京市在2010年底出台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其中第四十条提出了“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让或者划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即将建设土地“先出让,后考古”的既定传统改成“先考古,后出让”。
对此,南京复地相关负责人透露:“政府和文物部门要对地块上的文物做详尽的规划,要与各个方面协商到位,之后再转让出去,毕竟企业跟政府在土地方面的交易是一种合作关系,我们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做。如果企业按照政府的框架要求,在轨道内运行,出了这样的问题,它是很难承受的。企业可以回馈社会,但它承载不了那么多,要不然就会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