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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认为:在当前教育事业大改革、大发展的背景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财务工作重点不是记账核算,而是规划管理。换言之,以全面落实和服务既定的教育规划为导向,进行科学合理的财务决策,已成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工作的核心和关键。2010年,上海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市教育发展整体上已走出规模扩增和硬件建设为主的阶段。坚持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主,成为当前上海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与核心任务。这就需要教育经费投入方式进行相应改变,需要更多地向内涵发展倾斜,逐步扩大日常经费、人员经费的比重。为此,在“十二五”期间增加的140亿专项资金中,上海把70%用于教育内涵建设,地方高校内涵建设资金的70%用于人才培养,经费投入重点由注重校园、设备等硬件建设向注重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等软件方面转变。
规划放在首位
在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的过程中,把教育经费使用向课程教学、人才培养、教师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倾斜,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投入重点。基础教育投入使用方面,坚持“五个统筹”的原则,即:统筹近期与远期目标、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日常与专项经费投入、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通过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和内涵发展引领力度,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重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包括:加大力度建设郊区大型社区公建配套学校,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更新、加固改造,对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给予基本成本补贴,提高郊区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开展委托管理、对口办学和品牌高中赴郊区办分校,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优秀教师赴郊区、农村任教等。二是完善全市性“教育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机制,主要用于落实上海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公共平台项目。为提升基础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印发关于区县教育经费使用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制度设计,规范经费使用,指导区县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
基础教育方面,着眼于推进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的落实,强化市级财政教育经费统筹力度,实施“三个统筹”,即:一是统筹分解落实区县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按照规范统一、均衡保障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县在校学生规模、生均经费水平等因素,统筹分解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到各区县;二是按照重点向郊区县、人口导入区县倾斜的原则,将教育经费增量部分统筹安排用于远郊和农村地区发展义务教育;三是统筹部分区的部分财政教育资金,对个别人口导出、生均经费水平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少数中心城区,采取限高措施,统筹其一部分财政教育资金,专项用于生均经费水平偏低、人口导入的困难区县义务教育发展。
健全配套制度
上海市教委要求全市教育系統逐步推动经费使用的管理重心,从规模向效益转移,聚焦经费使用管理的质量水平和综合效益,重点落实“优化结构效益、突出制度效益、重视人才效益、关注社会效益”。
为提升教育经费投入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益,按照上海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逐步使其制度化”,以及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加强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的教育公共财政拨款体制”要求,逐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健全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2013年起,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量在本部门专项资金中占比达到30%,同时开展的绩效评价自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专项资金的比例达到10%。对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育内涵建设的重点项目制定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要求预算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区县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区县经费安排使用与情况作为区县教育重点考核内容。
为适应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新要求,规范教育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上海在财务工作信息化平台中,构建专项经费预算信息化申报模块,从市级财政教育专项着手,以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为载体,以网络信息化管理为手段,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增强专项预算安排的透明度,构建一体化管理的大系统,对专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科学安排,保障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规划放在首位
在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的过程中,把教育经费使用向课程教学、人才培养、教师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倾斜,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投入重点。基础教育投入使用方面,坚持“五个统筹”的原则,即:统筹近期与远期目标、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日常与专项经费投入、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通过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和内涵发展引领力度,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重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包括:加大力度建设郊区大型社区公建配套学校,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更新、加固改造,对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给予基本成本补贴,提高郊区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开展委托管理、对口办学和品牌高中赴郊区办分校,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优秀教师赴郊区、农村任教等。二是完善全市性“教育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机制,主要用于落实上海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公共平台项目。为提升基础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印发关于区县教育经费使用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制度设计,规范经费使用,指导区县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
基础教育方面,着眼于推进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的落实,强化市级财政教育经费统筹力度,实施“三个统筹”,即:一是统筹分解落实区县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按照规范统一、均衡保障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县在校学生规模、生均经费水平等因素,统筹分解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到各区县;二是按照重点向郊区县、人口导入区县倾斜的原则,将教育经费增量部分统筹安排用于远郊和农村地区发展义务教育;三是统筹部分区的部分财政教育资金,对个别人口导出、生均经费水平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少数中心城区,采取限高措施,统筹其一部分财政教育资金,专项用于生均经费水平偏低、人口导入的困难区县义务教育发展。
健全配套制度
上海市教委要求全市教育系統逐步推动经费使用的管理重心,从规模向效益转移,聚焦经费使用管理的质量水平和综合效益,重点落实“优化结构效益、突出制度效益、重视人才效益、关注社会效益”。
为提升教育经费投入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益,按照上海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逐步使其制度化”,以及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加强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的教育公共财政拨款体制”要求,逐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健全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2013年起,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量在本部门专项资金中占比达到30%,同时开展的绩效评价自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专项资金的比例达到10%。对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育内涵建设的重点项目制定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要求预算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区县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区县经费安排使用与情况作为区县教育重点考核内容。
为适应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新要求,规范教育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上海在财务工作信息化平台中,构建专项经费预算信息化申报模块,从市级财政教育专项着手,以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为载体,以网络信息化管理为手段,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增强专项预算安排的透明度,构建一体化管理的大系统,对专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科学安排,保障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