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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持续开展,但在这一过程中,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比如在如此高压的反腐态势下,为何许多干部依旧存在贪腐问题等。本文基于这种情况,探讨在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中如何加大“治本”力度,起到更加有效的反腐败工作效果。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党内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36-0009-02
前 言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过程中“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应当立足于制度基础,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环境氛围,加强对于党内腐败干部的整顿与查处,保证从严治党,坚持为民服务。
1 明确“治本”整体要求
现阶段,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面临众多问题与不足,存在较多障碍与限制,难以有效解决党内的违法乱纪与党员贪污腐败的问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治本”,应当首先对党内制度的“治本”要求加以明确。所谓党内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治本”,即从根源上根治违法乱纪及贪污腐败等行为加以治理,深化党内制度建设,保证制度管理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以完整的制度管理机制作为支撑。制度建设在我国改革开放及党的建设过程中,居于根本性地位,也应当将制度建设作为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在阐述制度重要性的过程中表示,我国所经历的诸多错误,受到部分领导人的作风及思想理念的直接影响,工作制度及组织制度在其中也起到巨大作用,制度是否健全及完善,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反腐工作的开展,既关系到腐败分子是否肆意妄为,也关系到廉洁党员是否能够始终坚持自律自控,始终坚持廉洁清正。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以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大量贪污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对贪腐官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党内建设中的组织制度及领导机制,具备基础性、长期性等特征,在实际的廉政建设及党的建设工作中,应当加强对于权力的约束与管理,以制度体系实现对于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行使方式,有效避免滥权、擅权及以权谋私等现象。我国在不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要求在党风建设过程中,始终保证高压反腐,标本兼治。为彻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果,提高反腐败斗争力度,应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实现真正的“标本兼治”[1]。
2 搭建干部选任制度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所累积的经验突出了九个“必须坚持”,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为此,就需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团队建设水平,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及防腐斗争的有效性,起到“治本”的效果,应当从“干部治理”层面入手,从根本上遏制并根除党员的贪腐问题。党员干部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干扰,可能由于一时不慎而贪图小便宜,进而自小而大、从无到有,最终形成大的贪腐问题。尽管领导干部选任阶段十分重要,但不应当将其作为导致干部贪腐问题的首要原因,应当将其作为干部选择与任用的第一道关卡,保障干部选任过程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以避免在干部选任阶段就出现问题干部。
党的十八来以来,我党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在反腐斗争中彻底清查贪污腐败问题,因此在建立并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保证干部考核机制的系统性与全面性,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加以明确,可以从思想品质、工作能力、政治水平等方面着手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评,从本质层面上深入挖掘领导干部的政绩与品质,明确选拔任用及干部考核标准。在选择并任用领导干部,并对领导干部加以考核时,要充分体现其民主性,收集、整合并汇总民意,以避免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任人唯亲、跑官卖官问题,发扬党内干部体系建设的民主作风,避免贪官污吏的产生。
3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在我国,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在资源配置方面拥有较大权力及优势,具体体现在方针政策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干部的选任等各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合理利用自己的岗位职权,发挥岗位作用,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国为民,谋取福利。
权力与利益相伴相生,因此不乏许多人为了获取较大利益而公权私用,在实际的执政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以权谋私、滥权及擅权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也会对公共利益带来损害与影响。因此在党的执政过程中,应当强化权力的制约作用,通过对权力的限制,奠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良好基础,明确权力界限。党的权力监督部门,可以列举权力清单,并进行清单的公示,为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提供监督渠道,有效避免滥权及越权问题[2]。
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中,应当做好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相互结合,保证监督机制的多元化与多路径。党内监督包括专门监督及群众监督,群众监督工作的开展,指的是党员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强化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与考察,发挥党代会、党代表、党委会、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并接受党刊、党报等舆论监督及网络监督。群众监督是专门监督的重要辅助,从党的工作及党的生活等各方面,保证其透明度与公开性,号召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价值。
4 做好管党治党工作
党的执政过程中,受到传统的官本位文化的影响,这种意识违背科学发展观及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背离社会主义性质,脱离群众基础,割裂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久而久之必然会出现浑水摸鱼、蒙混过关的情况,无法充分体现为民服务的执政原则。许多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难以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工作的重要作用与重要价值,未能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反省。在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会议之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被不断强调,强调坚定不移、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许多地区由于未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确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及防腐败斗争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等问题,难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全面化与有效性。
传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大多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党的整治方面存在形式过于单一的问题,政治运动大多采用文件学习等方式,这种整治方式早已脱离时代的发展需求,无法充分保障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解决。应当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对管党治党的重要责任加以全面落实,就地方而言,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书,从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等各层级之间,签订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书与责任书,对责任清单加以明确,并确保承诺责任得以践行与落实。传统管党治党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应当搭配以健全及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权力行使的规范性,通过全面而完善的反腐权力监督工作,减少临时性与突击性运动,严格贯彻并落实中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中心任务及核心目标加以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中,应当注重对工作策略及工作方法的有效调整及有效优化,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效果[3]。
5 结 语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中,要想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起到“治本”的重要效果,就需要首先明确“治本”的整体要求,制定并优化干部选任制度,并通过党内外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做好管党治党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效果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德霖.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J].紫光阁,2018(11):17~18.
[2]刘 娜.如何看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J].现代国企研究,2018(10):253~254.
[3]崔庆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省档案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云南档案,2018(04):6~10.
收稿日期:2018-11-19
作者简介:王春喜(1963-),男,講师,本科,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党内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36-0009-02
前 言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过程中“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应当立足于制度基础,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环境氛围,加强对于党内腐败干部的整顿与查处,保证从严治党,坚持为民服务。
1 明确“治本”整体要求
现阶段,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面临众多问题与不足,存在较多障碍与限制,难以有效解决党内的违法乱纪与党员贪污腐败的问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治本”,应当首先对党内制度的“治本”要求加以明确。所谓党内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治本”,即从根源上根治违法乱纪及贪污腐败等行为加以治理,深化党内制度建设,保证制度管理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以完整的制度管理机制作为支撑。制度建设在我国改革开放及党的建设过程中,居于根本性地位,也应当将制度建设作为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在阐述制度重要性的过程中表示,我国所经历的诸多错误,受到部分领导人的作风及思想理念的直接影响,工作制度及组织制度在其中也起到巨大作用,制度是否健全及完善,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反腐工作的开展,既关系到腐败分子是否肆意妄为,也关系到廉洁党员是否能够始终坚持自律自控,始终坚持廉洁清正。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以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大量贪污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对贪腐官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党内建设中的组织制度及领导机制,具备基础性、长期性等特征,在实际的廉政建设及党的建设工作中,应当加强对于权力的约束与管理,以制度体系实现对于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行使方式,有效避免滥权、擅权及以权谋私等现象。我国在不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要求在党风建设过程中,始终保证高压反腐,标本兼治。为彻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果,提高反腐败斗争力度,应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实现真正的“标本兼治”[1]。
2 搭建干部选任制度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所累积的经验突出了九个“必须坚持”,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为此,就需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团队建设水平,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及防腐斗争的有效性,起到“治本”的效果,应当从“干部治理”层面入手,从根本上遏制并根除党员的贪腐问题。党员干部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干扰,可能由于一时不慎而贪图小便宜,进而自小而大、从无到有,最终形成大的贪腐问题。尽管领导干部选任阶段十分重要,但不应当将其作为导致干部贪腐问题的首要原因,应当将其作为干部选择与任用的第一道关卡,保障干部选任过程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以避免在干部选任阶段就出现问题干部。
党的十八来以来,我党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在反腐斗争中彻底清查贪污腐败问题,因此在建立并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保证干部考核机制的系统性与全面性,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加以明确,可以从思想品质、工作能力、政治水平等方面着手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评,从本质层面上深入挖掘领导干部的政绩与品质,明确选拔任用及干部考核标准。在选择并任用领导干部,并对领导干部加以考核时,要充分体现其民主性,收集、整合并汇总民意,以避免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任人唯亲、跑官卖官问题,发扬党内干部体系建设的民主作风,避免贪官污吏的产生。
3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在我国,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在资源配置方面拥有较大权力及优势,具体体现在方针政策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干部的选任等各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合理利用自己的岗位职权,发挥岗位作用,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国为民,谋取福利。
权力与利益相伴相生,因此不乏许多人为了获取较大利益而公权私用,在实际的执政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以权谋私、滥权及擅权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也会对公共利益带来损害与影响。因此在党的执政过程中,应当强化权力的制约作用,通过对权力的限制,奠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良好基础,明确权力界限。党的权力监督部门,可以列举权力清单,并进行清单的公示,为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提供监督渠道,有效避免滥权及越权问题[2]。
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中,应当做好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相互结合,保证监督机制的多元化与多路径。党内监督包括专门监督及群众监督,群众监督工作的开展,指的是党员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强化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与考察,发挥党代会、党代表、党委会、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并接受党刊、党报等舆论监督及网络监督。群众监督是专门监督的重要辅助,从党的工作及党的生活等各方面,保证其透明度与公开性,号召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价值。
4 做好管党治党工作
党的执政过程中,受到传统的官本位文化的影响,这种意识违背科学发展观及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背离社会主义性质,脱离群众基础,割裂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久而久之必然会出现浑水摸鱼、蒙混过关的情况,无法充分体现为民服务的执政原则。许多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难以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工作的重要作用与重要价值,未能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反省。在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会议之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被不断强调,强调坚定不移、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许多地区由于未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确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及防腐败斗争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等问题,难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全面化与有效性。
传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大多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党的整治方面存在形式过于单一的问题,政治运动大多采用文件学习等方式,这种整治方式早已脱离时代的发展需求,无法充分保障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解决。应当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对管党治党的重要责任加以全面落实,就地方而言,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书,从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等各层级之间,签订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书与责任书,对责任清单加以明确,并确保承诺责任得以践行与落实。传统管党治党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应当搭配以健全及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权力行使的规范性,通过全面而完善的反腐权力监督工作,减少临时性与突击性运动,严格贯彻并落实中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中心任务及核心目标加以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中,应当注重对工作策略及工作方法的有效调整及有效优化,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效果[3]。
5 结 语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中,要想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起到“治本”的重要效果,就需要首先明确“治本”的整体要求,制定并优化干部选任制度,并通过党内外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做好管党治党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效果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德霖.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J].紫光阁,2018(11):17~18.
[2]刘 娜.如何看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J].现代国企研究,2018(10):253~254.
[3]崔庆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省档案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云南档案,2018(04):6~10.
收稿日期:2018-11-19
作者简介:王春喜(1963-),男,講师,本科,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