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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不一致性和人的理性自利性,决定了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失范的风险。制度规权作为整个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主要途径,从权力和利益两个方面对公共权力进行着有力的制约。然而,由于信息不完备或不对称导致的机会主义和高交易成本问题,制度规权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外在性局限。通过政府职业伦理建设培养起公共行政人员的行政良心和个体伦理自主性是规范公共权力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