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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三项机制,有效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一季度,该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5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04天,案件审理效率显著提升。一是建立法院内部五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刑庭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专门负责速裁案件审理:开辟“绿色通道”。由立案庭、研究室、办公室负责速裁案件的立案、分案:由法警队负责速裁案件审理警力保障:由办公室负责刑事速裁案件审理场所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