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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是一个大命题,也是一个大难题,针对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种种困惑,我们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到8个乡镇对我县的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建设进行了多角度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在小型水利设施建管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
㈠项目奠基石,科学建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重点县、水土保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遍布全县97个行政村。全国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3万亩,解决了9800人的吃水难,大栗树村、大房坪村、茅坪村等村结合“小农水”建设实现了饮水安全全覆盖。结合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项目解决了800人的饮水安全。柴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渔洋关镇火田坑村、长乐坪镇大湾村石漠化治理工程不仅让项目区用水得到满足,还极大地提高了林草覆盖率,涵养了水源,促进了生态的良性循环。项目建设中,改变了以往的做法,项目区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把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协会会员管理体系和运用机制摆在首位,保证工程建成后能有效运营管理。
㈡集中建大池,散池补劣势。为解决高于水源位置农户、用水高峰期和枯水季节的饮水问题,我县将集中建池与分散建池进行了有机结合。如升子坪村2013年投资25万元兴建的500立方米水池解决了四、五、六组100多户的饮水,石柱山村兴建70-150立方米水池7处,解决了1300人的饮水,同时这两个村都合理布局了小蓄水池,丰水季节蓄水以备枯水时期引用。如沙塘村修建的100立方米水池解决了7、8、9组100多户的饮水,同时全村分散水池81处,解决了140个农户的生产生活用水。如采花乡珍珠头村300余户748人常年缺水,采取单户建池、生物慢滤、分散供水、定额补助的办法,解决了全村的饮水安全。
㈢集镇扩效应,规模降成本。全县投资3000多万元相继完成了仁和坪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五峰镇、傅家堰乡、采花乡等集镇供水工程改造。注册用水者协会8个,对集镇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可解决集镇供水,节省运营成本。如长乐坪镇原供水工程仅供集镇1500人饮水,管网延伸后,增加到4628人,供水成本由3.8元/ m3下降到0.75元/ m3。
㈣三网一标准,整村同推进。如仁和坪镇大粟树村将水网提升到路网、电网建设管理的标准,整村推进3个100公里“三网合一”工程,即架设电网100公里,铺设路网100公里、布设水网100公里,同步兴建供水池30口,总容量达2万m3,自来水覆盖率升至95%,彻底解决了全村饮水。
㈤思路创出路,全民共建管。调研中我们看到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村“兩委”班子要坚强有力,才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如大栗树村、沙淌村、大房坪村等村的两委班子能抱成团,敢干事,能干事,能及时有效化解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种种矛盾。二是要有灵活有效的管理模式。广泛而灵活地运用村民“一事一议”、租赁、拍卖、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全过程参与,盘活了一些可用的小型水利设施。三是要有一支好队伍、一套好制度。调研发现,大部分村都建立了用水户协会组织和规章制度,落实了专职水管员。如渔洋镇、湾潭镇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之后,工程权属交付于乡镇水利管理站,由他们担负河堤管护,管护资金规划编制上报后按需求数拨付。各乡镇水利管理站在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我县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中的主要问题
小型水利设施的“建、管、护”是一个三维共同体,还是一个三方矛盾体,它的外在表现为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清晰、管理不到位、资金无保障等几个方面,具体表现为:
一是管理主体缺位。我县仁和坪镇梅坪村饮水工程实行“村集体主管、专管员专管”是最早的,到目前也是管理得最好的。而桥梁村是后期建设的,反而管理得较差,主要原因是先期工程主体没有明确、管护没有跟上。从全县来看,由于很多工程验收后工程权属交接不到位,管护资金没有落实,很多村、社区都没有落实人员具体管理,没有明确水利工程使用的权、责、利的关系,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出现“空档”或“真空”。由于主体缺位或错位,很多水利工程闲置了、破坏了、管不到,甚至管不了。
二是管理制度不全。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机制不完善,受益方仅注重争取项目建设,对建后管理缺少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从而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工程效益的发挥。比如 沙淌村制定了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并试行了1年左右的时间。从试行效果来看,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水价低(1元/ m3)不足于养护的问题等等。大部分镇村没有制定完整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各乡镇和村在行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职权时,权责不清,无章可循,造成了一定的管理难度。加上“一事一议”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际执行中存在集中开会难、意见统一难、筹资投劳到位难等诸多问题,广大乡村基本没有落实好这一政策。
三、是管理资金缺乏。水利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大部分由村级经济负担,而多数村级经济薄弱,资金匮乏,维护资金严重不足。加上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的较多,群众投工投劳不足,严重影响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于没有稳定的维修养护经费投入机制,长期管养经费不足,缺乏日常的维护,使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效益衰减。对“公共性”较高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财政投入不足,基层有心无力。比如大栗村、升子坪村、沙淌村都实现了装表收费,每方水收1元水费,大栗村去年整个收支结算时亏损是900多元,升子坪村基本持平,沙淌村由于水源不好、用量小,水费收入支付管理人员工资都有欠缺。
四是管理方法滞后。长期以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的步子不大,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经营环境欠佳,矛盾纠纷难协调,病险严重,工程效益越来越差。比如富裕冲村管网建设到位后,有300多户通水长期使用,有100多户由于村民纠纷造成管网不能使用,两年时间大部分管网就受到了很大破坏。还有一些工程,由于运行多年,不断老化,维修投入少,病险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者缺乏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片面追求水利的经济效益,忽略了水利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造成了许多社会矛盾,协调和处理十分艰难。 五是管理力量不足。目前我县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在编人员22人,且乡镇水利技术人员青黄不接,设备设施缺乏,技术服务跟不上现代水利发展的要求。水利基层人员培训不到位,有的基层水利管理站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办公设施破旧等,造成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质效很难提升。
三、落实小型水利设施管护的路径
㈠健全服务体系,工程要“有人管”。 一是及时移交水利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项目工程竣工后,牵头对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给项目区乡镇、村,乡镇、村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具体落实好管护主体和责任。二是分级落实农田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好该乡(镇)的水利设施管护,各集镇、中心点、中心村应建立用水者协会来负责所属地水利设施的管护,各相关乡镇水利管理站要做好集镇、中心点、中心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技术指导;各村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牵头的管护机构,对村级水利设施落实管护责任,农户的水利设施由农户负责。并恳请县级财政适量安排管护资金用于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
㈡创新管理机制,工程要“有效管”。一是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證、政府监督”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的高标准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涉及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资金帐目等全过程的档案资料都要保存完整,留存归档。二是各项目乡镇要对项目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目标,建立乡镇、村组及农民合作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管护制度的落实。
㈢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要“有钱管”。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应多级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程运行管理、使用状况、完好程度等情况,定期开展水利工程“回头看”,模清底数,并根据项目规划及资金情况,合理规划工程设施养护资金;各乡镇、村应根据“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对不同功能的工程设施制定不同的筹集标准,制定相对应的管护费用筹集和使用办法;依靠用水者协会组织及农民自身力量,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采用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收取会费等形式筹集管护费用;小集镇及中心村应建立管护组织和多元化投资体系,合理划定水价,从水费中合理计提工程折旧费、工程养护维修基金,按照规定从水费、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工程维修资金。管护经费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支付管护人员的报酬,严禁挪用和浪费。
㈣严格考核奖惩,工程要“有用管”。县人民政府出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分区域、分工程、分步骤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各项目乡镇、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在全县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设施的利用率及使用时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 刘银山)
一、我县在小型水利设施建管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
㈠项目奠基石,科学建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重点县、水土保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遍布全县97个行政村。全国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3万亩,解决了9800人的吃水难,大栗树村、大房坪村、茅坪村等村结合“小农水”建设实现了饮水安全全覆盖。结合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项目解决了800人的饮水安全。柴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渔洋关镇火田坑村、长乐坪镇大湾村石漠化治理工程不仅让项目区用水得到满足,还极大地提高了林草覆盖率,涵养了水源,促进了生态的良性循环。项目建设中,改变了以往的做法,项目区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把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协会会员管理体系和运用机制摆在首位,保证工程建成后能有效运营管理。
㈡集中建大池,散池补劣势。为解决高于水源位置农户、用水高峰期和枯水季节的饮水问题,我县将集中建池与分散建池进行了有机结合。如升子坪村2013年投资25万元兴建的500立方米水池解决了四、五、六组100多户的饮水,石柱山村兴建70-150立方米水池7处,解决了1300人的饮水,同时这两个村都合理布局了小蓄水池,丰水季节蓄水以备枯水时期引用。如沙塘村修建的100立方米水池解决了7、8、9组100多户的饮水,同时全村分散水池81处,解决了140个农户的生产生活用水。如采花乡珍珠头村300余户748人常年缺水,采取单户建池、生物慢滤、分散供水、定额补助的办法,解决了全村的饮水安全。
㈢集镇扩效应,规模降成本。全县投资3000多万元相继完成了仁和坪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五峰镇、傅家堰乡、采花乡等集镇供水工程改造。注册用水者协会8个,对集镇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可解决集镇供水,节省运营成本。如长乐坪镇原供水工程仅供集镇1500人饮水,管网延伸后,增加到4628人,供水成本由3.8元/ m3下降到0.75元/ m3。
㈣三网一标准,整村同推进。如仁和坪镇大粟树村将水网提升到路网、电网建设管理的标准,整村推进3个100公里“三网合一”工程,即架设电网100公里,铺设路网100公里、布设水网100公里,同步兴建供水池30口,总容量达2万m3,自来水覆盖率升至95%,彻底解决了全村饮水。
㈤思路创出路,全民共建管。调研中我们看到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村“兩委”班子要坚强有力,才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如大栗树村、沙淌村、大房坪村等村的两委班子能抱成团,敢干事,能干事,能及时有效化解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种种矛盾。二是要有灵活有效的管理模式。广泛而灵活地运用村民“一事一议”、租赁、拍卖、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全过程参与,盘活了一些可用的小型水利设施。三是要有一支好队伍、一套好制度。调研发现,大部分村都建立了用水户协会组织和规章制度,落实了专职水管员。如渔洋镇、湾潭镇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之后,工程权属交付于乡镇水利管理站,由他们担负河堤管护,管护资金规划编制上报后按需求数拨付。各乡镇水利管理站在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我县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中的主要问题
小型水利设施的“建、管、护”是一个三维共同体,还是一个三方矛盾体,它的外在表现为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清晰、管理不到位、资金无保障等几个方面,具体表现为:
一是管理主体缺位。我县仁和坪镇梅坪村饮水工程实行“村集体主管、专管员专管”是最早的,到目前也是管理得最好的。而桥梁村是后期建设的,反而管理得较差,主要原因是先期工程主体没有明确、管护没有跟上。从全县来看,由于很多工程验收后工程权属交接不到位,管护资金没有落实,很多村、社区都没有落实人员具体管理,没有明确水利工程使用的权、责、利的关系,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出现“空档”或“真空”。由于主体缺位或错位,很多水利工程闲置了、破坏了、管不到,甚至管不了。
二是管理制度不全。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机制不完善,受益方仅注重争取项目建设,对建后管理缺少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从而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工程效益的发挥。比如 沙淌村制定了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并试行了1年左右的时间。从试行效果来看,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水价低(1元/ m3)不足于养护的问题等等。大部分镇村没有制定完整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各乡镇和村在行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职权时,权责不清,无章可循,造成了一定的管理难度。加上“一事一议”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际执行中存在集中开会难、意见统一难、筹资投劳到位难等诸多问题,广大乡村基本没有落实好这一政策。
三、是管理资金缺乏。水利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大部分由村级经济负担,而多数村级经济薄弱,资金匮乏,维护资金严重不足。加上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的较多,群众投工投劳不足,严重影响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于没有稳定的维修养护经费投入机制,长期管养经费不足,缺乏日常的维护,使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效益衰减。对“公共性”较高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财政投入不足,基层有心无力。比如大栗村、升子坪村、沙淌村都实现了装表收费,每方水收1元水费,大栗村去年整个收支结算时亏损是900多元,升子坪村基本持平,沙淌村由于水源不好、用量小,水费收入支付管理人员工资都有欠缺。
四是管理方法滞后。长期以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的步子不大,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经营环境欠佳,矛盾纠纷难协调,病险严重,工程效益越来越差。比如富裕冲村管网建设到位后,有300多户通水长期使用,有100多户由于村民纠纷造成管网不能使用,两年时间大部分管网就受到了很大破坏。还有一些工程,由于运行多年,不断老化,维修投入少,病险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者缺乏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片面追求水利的经济效益,忽略了水利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造成了许多社会矛盾,协调和处理十分艰难。 五是管理力量不足。目前我县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在编人员22人,且乡镇水利技术人员青黄不接,设备设施缺乏,技术服务跟不上现代水利发展的要求。水利基层人员培训不到位,有的基层水利管理站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办公设施破旧等,造成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质效很难提升。
三、落实小型水利设施管护的路径
㈠健全服务体系,工程要“有人管”。 一是及时移交水利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项目工程竣工后,牵头对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给项目区乡镇、村,乡镇、村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具体落实好管护主体和责任。二是分级落实农田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好该乡(镇)的水利设施管护,各集镇、中心点、中心村应建立用水者协会来负责所属地水利设施的管护,各相关乡镇水利管理站要做好集镇、中心点、中心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技术指导;各村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牵头的管护机构,对村级水利设施落实管护责任,农户的水利设施由农户负责。并恳请县级财政适量安排管护资金用于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
㈡创新管理机制,工程要“有效管”。一是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證、政府监督”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的高标准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涉及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资金帐目等全过程的档案资料都要保存完整,留存归档。二是各项目乡镇要对项目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目标,建立乡镇、村组及农民合作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管护制度的落实。
㈢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要“有钱管”。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应多级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程运行管理、使用状况、完好程度等情况,定期开展水利工程“回头看”,模清底数,并根据项目规划及资金情况,合理规划工程设施养护资金;各乡镇、村应根据“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对不同功能的工程设施制定不同的筹集标准,制定相对应的管护费用筹集和使用办法;依靠用水者协会组织及农民自身力量,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采用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收取会费等形式筹集管护费用;小集镇及中心村应建立管护组织和多元化投资体系,合理划定水价,从水费中合理计提工程折旧费、工程养护维修基金,按照规定从水费、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工程维修资金。管护经费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支付管护人员的报酬,严禁挪用和浪费。
㈣严格考核奖惩,工程要“有用管”。县人民政府出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分区域、分工程、分步骤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各项目乡镇、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在全县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设施的利用率及使用时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 刘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