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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高峰镇“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杨叶忠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查实,杨叶忠利用保管“新农合”医疗补偿金的便利,先后挪用补偿金127.9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