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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参与行政决策成为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正是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为更好的实现和保护公民参与权,政府应不断完善现有的价格听证体系,以信息公开、建立配套规则、设立司法救济以及适当的引导和干预为途径,实现价格听证制度的立法本意,通过程序的正当性来获致结果的广泛接受性,真正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