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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发区在生态工业园建设过程中应首先解决制度障碍。如果没有制度变革超前的“孤岛”式生态工业园模式,则中国诸多确定性和不确定的制度成本,足以使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对生态工业望而却步,没有动力;政府部门也会因此而无法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所以,在尚不具备全部解决制度差异所带来问题的条件下,在沿海开发区率先进行制度创新,再造制度“孤岛”,实现区域内生态工业链网联结,是一种必然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