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2005年6月1日起,上海根据中央7部委的意见,正式开始实施房产新政策。对买卖双方来说,同之前相比,简单地进行归纳,或者说变化和影响最明显的无非有三处:第一,属于“非普通房住房”的,买入按房价3%缴纳契税,二年后卖出还要按买入、卖出之间的差价部分缴纳5.55%的营业税;第二,无论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卖出时不满二年的都需按交易价缴纳5.55%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