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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已于2005年12月底前完成了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各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的各种软硬件设施、不断强化全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等措施,绝大多数都已顺利通过认证。但认证后,一些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松懈,甚至根本不按认证的要求做。因此,如何按照认证条文的规定,把一些好的做法延续下来,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则是一个不容忽视而又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到“一个推进、二个到位、三个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