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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我国会计诚信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加强会计诚信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会计行业 会计诚信 经济秩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510112-01
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没有诚信,也就没有经济秩序。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使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因此,加快会计诚信治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会计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据有关调查显示,当会计人员同本单位负责人意见产生分歧时,只有16.87%的会计人员认为应该坚持原则;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事件中,有38%的会计人员是主动出谋划策、配合作假的。再加上我们平时对会计人员的培养只重技术传授而不重道德教育,使部分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进一步造成了会计诚信的缺失。
(二)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约束有限。在现有体制下,单位负责人往往是一人说了算,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政府监管的形同虚设、社会监管的乏力、企业内部监管的薄弱,使得部分单位负责人经常运用较低的“诚信成本”来换取很高的相关利益。据统计,在会计造假事件中,有80%以上属于单位负责人授意或强迫所为。
(三)内部控制不力。一些单位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忽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仍很不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各员工之间缺乏相互牵制和制约;还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似乎是比较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却只停留在文字上,缺乏实际控制、监督,使其流于形式,内部控制乏力。
(四)会计及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会计及其相关制度的有效性是会计诚信形成的基础。目前我国在有关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些缺陷,缺乏会计诚信管理制度的立法,会计诚信环境较差,且现有法律法规渊源复杂,缺乏系统性,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此外,部分执法者政治、业务素质低下,思想道德腐化堕落,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甚至以权谋私,践踏法律的尊严,对会计诚信建设产生了毁灭性的打击。
(五)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我国信用评价业的发展只有20多年的历史,发展不规范,在许多方面都无法同发达国家相比。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信用评价机构不少于40家,但至今没有一家公认的权威机构。大规模的信用数据库尚未建立,无法全面准确记录信用信息,客户群体还比较小,市场竞争无序。而且,已有的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估公司、投资保险公司不少都有政府背景,由政府投资、控股甚至独资,在独立、公正、公平、公开方面很难有保障。
(六)惩戒与激励的合理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我国对失信者惩戒、对守信者激励的合理机制尚未形成。一方面,对失信者惩罚机制不合理,不仅未给予当事人严厉的惩罚,而且惩罚的范围也不够广。另一方面,守信者往往得不到任何鼓励、奖励,甚至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遭受利益损害。可以说,对失信者惩处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守信者的一种相对的侵害,久而久之人们便形成了一种逆向选择的思路。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会计人员掌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行业应树立依法理财、崇尚诚信、客观公正、敬业奉献的职业风尚和执业观念,培育“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营造会计行业的诚信文化,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诚信宣言,从而使会计人员不仅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更有一流的诚信品质,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提供切实的保障。
(二)提高单位负责人的财务诚信意识。一方面,让单位负责人定期参加财务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财务动态,知法守法,增强诚信意识,使单位负责人百分之百地承担会计造假的责任,使其将诚信真正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习惯。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在行业监管和处罚工作中的合作机制,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信贷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经常性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大力发展负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使其提高风险意识和执业质量;通过建立会计委派制度,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等措施,加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监督。
(三)加强内部控制以提高会计诚信质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保证交易的发生都经过必要的授权,并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真实的记录,按照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范编制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与此同时,通过建立相关的责任中心,明确职责划分,各部门及人员之间互相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彻底消除“内部控制”即“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防止舞弊,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发生,提高会计诚信质量。
(四)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我们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会计行业协会监督机制和自律化运行机制,增强协会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尽快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政府、企业、律师、评估师,还是审计师、会计师等,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尽快完善市场退出法规,以利于将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驱逐出相关行业,减少或杜绝会计失信行为。
(五)完善信用体系并规范信用评价。要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约束会计诚信道德缺失。在这个体系下,首先要求政府是一个信用政府,有较高的信用度,并把诚信质量作为考核一个地区、部门的政绩指标;其次,诚信评价机构应该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进行,以保证评级的公正性;再次,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和会计事务所信用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最后,一旦发现违规,无论是谁,无论问题大小,一律记录在案。
(六)建立合理的会计诚信惩戒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会计诚信行为的法律惩治力度,使诚信具有刚性约束力。如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使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甚至是判刑的代价。总之,通过对惩戒的实际执行,要使失信者的“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另一方面,要从多方面切实加强对守信者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以道德舆论为主导的激励机制,将会计诚信优良的记录输入评级机构的数据库中供查询,并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提高其市场知名度;与此同时,在融资、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其政策优惠。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会计诚信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根据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由表层到深层,从人员、法律制度、体制、信用体系、奖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使我国的会计诚信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崔天培、宋健、马春英,谈我国会计诚信危机[J].沈阳大学学报,2007.4.
[2]王春凤,论会计诚信重建[J].企业经济,2007.8.
[关键词]会计行业 会计诚信 经济秩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510112-01
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没有诚信,也就没有经济秩序。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使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因此,加快会计诚信治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会计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据有关调查显示,当会计人员同本单位负责人意见产生分歧时,只有16.87%的会计人员认为应该坚持原则;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事件中,有38%的会计人员是主动出谋划策、配合作假的。再加上我们平时对会计人员的培养只重技术传授而不重道德教育,使部分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进一步造成了会计诚信的缺失。
(二)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约束有限。在现有体制下,单位负责人往往是一人说了算,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政府监管的形同虚设、社会监管的乏力、企业内部监管的薄弱,使得部分单位负责人经常运用较低的“诚信成本”来换取很高的相关利益。据统计,在会计造假事件中,有80%以上属于单位负责人授意或强迫所为。
(三)内部控制不力。一些单位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忽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仍很不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各员工之间缺乏相互牵制和制约;还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似乎是比较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却只停留在文字上,缺乏实际控制、监督,使其流于形式,内部控制乏力。
(四)会计及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会计及其相关制度的有效性是会计诚信形成的基础。目前我国在有关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些缺陷,缺乏会计诚信管理制度的立法,会计诚信环境较差,且现有法律法规渊源复杂,缺乏系统性,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此外,部分执法者政治、业务素质低下,思想道德腐化堕落,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甚至以权谋私,践踏法律的尊严,对会计诚信建设产生了毁灭性的打击。
(五)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我国信用评价业的发展只有20多年的历史,发展不规范,在许多方面都无法同发达国家相比。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信用评价机构不少于40家,但至今没有一家公认的权威机构。大规模的信用数据库尚未建立,无法全面准确记录信用信息,客户群体还比较小,市场竞争无序。而且,已有的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估公司、投资保险公司不少都有政府背景,由政府投资、控股甚至独资,在独立、公正、公平、公开方面很难有保障。
(六)惩戒与激励的合理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我国对失信者惩戒、对守信者激励的合理机制尚未形成。一方面,对失信者惩罚机制不合理,不仅未给予当事人严厉的惩罚,而且惩罚的范围也不够广。另一方面,守信者往往得不到任何鼓励、奖励,甚至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遭受利益损害。可以说,对失信者惩处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守信者的一种相对的侵害,久而久之人们便形成了一种逆向选择的思路。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会计人员掌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行业应树立依法理财、崇尚诚信、客观公正、敬业奉献的职业风尚和执业观念,培育“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营造会计行业的诚信文化,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诚信宣言,从而使会计人员不仅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更有一流的诚信品质,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提供切实的保障。
(二)提高单位负责人的财务诚信意识。一方面,让单位负责人定期参加财务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财务动态,知法守法,增强诚信意识,使单位负责人百分之百地承担会计造假的责任,使其将诚信真正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习惯。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在行业监管和处罚工作中的合作机制,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信贷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经常性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大力发展负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使其提高风险意识和执业质量;通过建立会计委派制度,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等措施,加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监督。
(三)加强内部控制以提高会计诚信质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保证交易的发生都经过必要的授权,并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真实的记录,按照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范编制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与此同时,通过建立相关的责任中心,明确职责划分,各部门及人员之间互相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彻底消除“内部控制”即“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防止舞弊,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发生,提高会计诚信质量。
(四)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我们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会计行业协会监督机制和自律化运行机制,增强协会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尽快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政府、企业、律师、评估师,还是审计师、会计师等,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尽快完善市场退出法规,以利于将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驱逐出相关行业,减少或杜绝会计失信行为。
(五)完善信用体系并规范信用评价。要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约束会计诚信道德缺失。在这个体系下,首先要求政府是一个信用政府,有较高的信用度,并把诚信质量作为考核一个地区、部门的政绩指标;其次,诚信评价机构应该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进行,以保证评级的公正性;再次,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和会计事务所信用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最后,一旦发现违规,无论是谁,无论问题大小,一律记录在案。
(六)建立合理的会计诚信惩戒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会计诚信行为的法律惩治力度,使诚信具有刚性约束力。如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使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甚至是判刑的代价。总之,通过对惩戒的实际执行,要使失信者的“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另一方面,要从多方面切实加强对守信者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以道德舆论为主导的激励机制,将会计诚信优良的记录输入评级机构的数据库中供查询,并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提高其市场知名度;与此同时,在融资、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其政策优惠。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会计诚信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根据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由表层到深层,从人员、法律制度、体制、信用体系、奖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使我国的会计诚信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崔天培、宋健、马春英,谈我国会计诚信危机[J].沈阳大学学报,2007.4.
[2]王春凤,论会计诚信重建[J].企业经济,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