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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高等教育收费制越来越被认可。为了使每一位大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国家不断大力推动助学贷款工作的发展。但是,助学贷款违约现象的存在,使大学生的信用面临严峻的考验。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违约; 个人征信系统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75-01
我国高等教育从1989年起实施收费政策,最初每学年学费平均是200元,约为当时中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1374元的14.6%。之后学费开始了“井喷”式增长,目前的大学学费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不等,比起1989年,增加了25-50倍,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0倍,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4.25倍,大学学费的涨幅几乎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学费水平如此迅猛的提高,严重影响了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积极性,贫困家庭孩子读不起大学开始成为了社会问题。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并存、即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贷款是其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由银行、政府与高校共同操作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会给贫困生提供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有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毕业后6年内还清。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即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我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于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是十分关心的,力图做好一切有利于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工作。然而,2002年初,随着第一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入还贷期,这项政策就面临着空前的信用危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只是以学生各人的信用为担保,实质上则是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所以创造了很大的违约机会,使得很多高校毕业生不按期甚至逃避归还贷款,使得银行面临着严重的贷款回收风险。统计资料显示,即使在我国学生贷款只有不到10%的合同进入偿还期的情况下,学生贷款的拖欠率就已在10%一40%之间,个别学校甚至超过70%违约。
针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违约现象,本文拟从政府、银行、高校三个角度给出解决问题的制度建议:
从政府角度: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系统不够健全,违约学生的信息不能够及时完整地在各银行、部门之间传递,使得征信系统的威慑功能和追踪贷款人的定位功能不能够充分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快健全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央行已于2004年初开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但目前由于系统建设时间短,经验不足,信贷系统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①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只开通至地级市,在县域尚是空白,而县域正是贫困生集中的地方;②我国行业、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相互割据,不能共享,造成了信用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刚投入运行不久,系统的功能不够完善,还存在诸如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等问题;④我国尚未出台征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得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完善征信系统,配以相应的惩罚机制,将会有效降低贷款违约率。
从银行角度:由于银行从事助学贷款业务风险大、收益小,使得他们积极性不高,产生惜贷现象,银行有资金不肯贷出,而学生对助学贷款的需求却越来越多,即产生了严重的供需矛盾。我国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仅以贷款人的个人信用为担保的,实际上就是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银行的风险完全由银行自身承担。而纵观世界,即使在可以通过信用手段来制约借款人的美国,也尚有政府担保支持银行,所以本文建议在这方面可以向美国学习,引入它的担保机制,由政府做最终的担保人,给银行服下一颗“定心丸”。
从高校角度:高校是作为实现助学贷款供求双方的中介发挥其作用的,所以加强高校与银行的配合与协调,重分发挥学校的作用是解决助学贷款目前困境的有效方法之一。学校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管理:①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作为他们的直接管理者,应协助银行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如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所好转、其学习成绩是否能够正常毕业等,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教育,尤其是对贷款学生。②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高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银行进行催还款工作。相比于一年或更久与贷款人联系一次的银行,学校会有更多更新的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大大提高银行催还贷款的效率,从而节约社会总体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另外一个影响学生还贷的因素是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健全与完善国家个人信用体系、高校的诚信教育等针对的都是那些故意违约的贷款者,而对于那些真的没有能力负担贷款的人就不具有实际意义。在毕业后要能按时归还贷款是以就业为前提的。但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很不乐观,据统计,2008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创纪录的559万人,而之前尚有70万-80万大学生未能就业,因此2008年实际需要就业的大学生超过了600万人,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势必将更加严峻。所以改善就业形势乃是当务之急,就业有保障,至少在保证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学生才会考虑偿还贷款。
我国实行助学贷款制度已经近10年,帮助了很多贫困生圆了大学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一制度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也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政府、银行、高校三个角度提出了解决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难题的一些对策,而要想达到好的效果更需要三方面的积极配合,至于具体的操作还需要相当深入的探讨及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斷改进。
参考文献:
[1]陈灿平. 学生货款:运行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 .四川大学 2007年3月31号.
[2]吴思孝. 个人征信系统在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中的功能:以湛江为例[J] .南方金融2008年第4期.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违约; 个人征信系统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75-01
我国高等教育从1989年起实施收费政策,最初每学年学费平均是200元,约为当时中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1374元的14.6%。之后学费开始了“井喷”式增长,目前的大学学费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不等,比起1989年,增加了25-50倍,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0倍,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4.25倍,大学学费的涨幅几乎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学费水平如此迅猛的提高,严重影响了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积极性,贫困家庭孩子读不起大学开始成为了社会问题。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并存、即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贷款是其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由银行、政府与高校共同操作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会给贫困生提供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有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毕业后6年内还清。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即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我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于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是十分关心的,力图做好一切有利于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工作。然而,2002年初,随着第一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入还贷期,这项政策就面临着空前的信用危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只是以学生各人的信用为担保,实质上则是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所以创造了很大的违约机会,使得很多高校毕业生不按期甚至逃避归还贷款,使得银行面临着严重的贷款回收风险。统计资料显示,即使在我国学生贷款只有不到10%的合同进入偿还期的情况下,学生贷款的拖欠率就已在10%一40%之间,个别学校甚至超过70%违约。
针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违约现象,本文拟从政府、银行、高校三个角度给出解决问题的制度建议:
从政府角度: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系统不够健全,违约学生的信息不能够及时完整地在各银行、部门之间传递,使得征信系统的威慑功能和追踪贷款人的定位功能不能够充分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快健全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央行已于2004年初开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但目前由于系统建设时间短,经验不足,信贷系统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①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只开通至地级市,在县域尚是空白,而县域正是贫困生集中的地方;②我国行业、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相互割据,不能共享,造成了信用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刚投入运行不久,系统的功能不够完善,还存在诸如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等问题;④我国尚未出台征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得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完善征信系统,配以相应的惩罚机制,将会有效降低贷款违约率。
从银行角度:由于银行从事助学贷款业务风险大、收益小,使得他们积极性不高,产生惜贷现象,银行有资金不肯贷出,而学生对助学贷款的需求却越来越多,即产生了严重的供需矛盾。我国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仅以贷款人的个人信用为担保的,实际上就是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银行的风险完全由银行自身承担。而纵观世界,即使在可以通过信用手段来制约借款人的美国,也尚有政府担保支持银行,所以本文建议在这方面可以向美国学习,引入它的担保机制,由政府做最终的担保人,给银行服下一颗“定心丸”。
从高校角度:高校是作为实现助学贷款供求双方的中介发挥其作用的,所以加强高校与银行的配合与协调,重分发挥学校的作用是解决助学贷款目前困境的有效方法之一。学校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管理:①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作为他们的直接管理者,应协助银行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如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所好转、其学习成绩是否能够正常毕业等,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教育,尤其是对贷款学生。②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高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银行进行催还款工作。相比于一年或更久与贷款人联系一次的银行,学校会有更多更新的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大大提高银行催还贷款的效率,从而节约社会总体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另外一个影响学生还贷的因素是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健全与完善国家个人信用体系、高校的诚信教育等针对的都是那些故意违约的贷款者,而对于那些真的没有能力负担贷款的人就不具有实际意义。在毕业后要能按时归还贷款是以就业为前提的。但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很不乐观,据统计,2008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创纪录的559万人,而之前尚有70万-80万大学生未能就业,因此2008年实际需要就业的大学生超过了600万人,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势必将更加严峻。所以改善就业形势乃是当务之急,就业有保障,至少在保证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学生才会考虑偿还贷款。
我国实行助学贷款制度已经近10年,帮助了很多贫困生圆了大学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一制度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也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政府、银行、高校三个角度提出了解决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难题的一些对策,而要想达到好的效果更需要三方面的积极配合,至于具体的操作还需要相当深入的探讨及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斷改进。
参考文献:
[1]陈灿平. 学生货款:运行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 .四川大学 2007年3月31号.
[2]吴思孝. 个人征信系统在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中的功能:以湛江为例[J] .南方金融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