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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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传统的著作权的使用制度机制已经难以维护著作权的人权利。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以及公众对于著作权使用的界限,对著作权作品行使权力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同时对于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惩治,以及对将来著作权的发展提出的发展性建议。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保护
  一、网络著作权面临的挑战
  (1)数字化使用方式对网络著作权的影响。数字化是网络传播的前提,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的使用方式包括通常表现为复制和传播等方式。面对当前我们国家高校的论文发表的作弊,很多高校的领导,借用其学生的作品署名自己的作品加以发表,致使作者著作权严重的侵害。(2)技术保护与著作权的使用不能与时俱进。技术保护,可以分为禁止性使用保护版权人专有权利的技术措施是指通过技术保护措施限制权利作品被法复制、发行等,目的在于保护版权的专有权益不受侵害,以及禁止性接触防止未经许可获得作品的措施,限制他人访问、使用等行为。我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了的规定。(3)图书馆网络化和数字化使用的界限模糊。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社会功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数字化图书馆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图书馆数字化的界限不明。图书馆对于未发表的作品经“数字化”后,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4)引用网络著作权界限不明确。网络时代,引用已从单纯的文本,发展到图、文、声、像共用的时代。作为一种文学表现形式,在大量取材于源作品的基础上,又对其进行了颠覆和塑造。我国的《著作权法》用较为模糊的方式处理了这一问题。在第22条第2款中规定,可以“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而对于引用的数量和质量实在难以量化。作者在对原作进行引用和修改的过程中,不仅保留了原作的故事情节、音乐的基本旋律、视觉形象等,而且对原作的内容进行创造性的转换使用,使得原作所论述的观点被颠覆,原来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被推翻,公众从新作品中感受到作者对原作的态度和观点,同时引用还一并加入了新的表达内容,使其在整体上具有独创性。
  二、合理保护网络著作权的若干建议
  (1)网络实名制确认到具体个人。建立著作权网上登记制度,由政府组织牵头,建立相关的中介机构,网络著作权人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被他人转载、复制或使用,著作权人可以向专门的著作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获得相应的网络著作权权利,这样可以比较容易的解决认定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的问题。(2)明确具体的网络合理使用范围。网络时代著作权作品形式的日趋多样化,我们有必要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围予以明界定。国家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应利用其手中所掌握的公权力,切实保护起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当然这其中就包含著作权在内。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具体的著作权人建立相关个人信息制度,明确具体的网络适用范围,同时,可以收取一部分的管理费用,以便著作权人能够有效的防治随意进行保护的要求。网络环境下应该对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合理使用范围予以明确规定,遇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紧急情况时,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3)提高集体著作权的制度管理。我国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著作权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可以通过集体管理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指明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赋予其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权利并具有诉讼的职能。著作权法的历史很短,相应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尚需要不断完善。实现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还要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体制建立,同时也要随着产业的发展和成熟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的大环境。信息量大且传播迅速,仅靠权利人个人的能力很难追踪到侵权行为,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张卢利.论网络著作权保护[J].商业文化.2010(10)
  [2]张平.网络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透析[M].广东:广州出版社,2000
  [3]龍永图.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
  [4]闽容光.网页版式设计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J].电子知识产权.2003(2)
其他文献
摘 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发使用,网络侵权成为了侵权行为发生较为广泛的一个领域。本文将研究网络侵权的特点和危害;归责原则,最后提出关于网络侵权的预防和治理。  关键词:网络侵权;归责原则;预防;治理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危害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