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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科学的民主观。党的几代领导集体不断丰富和完善着我国的科学民主观。落实科学民主观要重视发展我国的程序民主。
关键词:科学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程序民主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0)06-0010-02
一、民主观的诸种分类
古今中外,民主始终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关于民主的讨论纷繁众多,也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民主观。
(一)从民主观所依据的价值基础来看,可概括为以平等为导向的民主观和以自由为导向的民主观
法国思想家卢梭设计了平等的民主观。它假定存在着一个和谐完美的社会状态,存在着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完全平等的社会,为了实现自由的理想,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只有通过集体的努力才能最终实现,为了化个人的力量为集体的力量,就需要纪律,必要时还需要强制,迫使个人为集体的目标服务,这时,人虽然为纪律所强制,但是人却因此而更加自由了。平等的民主观的终极理想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在两者之中它更重视平等的价值,平等先于自由,平等重于自由,为了贯彻平等可以牺牲自由。
自由的民主观同样追求自由和平等,与平等的民主观不同的是,它认为自由先于平等,自由重于平等。因此,自由的民主观认为,为了保护自由,为了建设持久的民主,必须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国家权力,限制政治生活的正常范围,建设民主所需要的适当的自由经济条件,维护法治,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竞争性的选拔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高效率地开发并配置有限的资源。
(二)从民主观所经历的发展过程来看,可分为系统论的民主观、整体论的民主观和还原论的民主观
人类对民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自近代以来,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还原论的民主观。它把民主的主体分解为个体,把民主的对象也分解为各个细微方面(包括私事和公事),认为真正的民主就是个体在各个方面都能做主。第二阶段是整体论的民主观。它视民主的主体为社会群体,民主的对象则是反映社会全局的政治,认为真正的民主是社会群体(如阶级)在政治生活中做主。第三阶段是系统论的民主观。它把民主的主体视为群体与个体的综合与统一,把民主的对象视为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综合与统一。毛泽东关于“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论述,便是对系统论民主观的形象阐释[1]。
(三)从民主观对民主本质的界定来看,可分为“好人”民主观和“制约”民主观
这是两种对立的民主观。它们的分歧在于:民主是通过制约实现社会按多数人的愿望运行,还是民主是要选举大救星来管理社会?“好人”民主观认为,民主的主要任务是选举品德高尚的人、能力最强的人——好人、无私的人、圣人、神人等——来做领袖、领导,然后把决策权基本或完全交给他,叫他为人民服务。“制约”民主观认为,虽然民主也需要选出品德高尚、领导能力很强的人作为领袖、领导,但这并不是民主的最基本任务,民主的最基本任务就是实现制约,使所有掌管社会事务的人的产生和关于集体、集团、国家事务的决策,都在所有该集体、集团、国家成员或公民的总体控制之下,使之按着全体人至少是多数人的意志运行。但是,我们倾向认为民主的本质是制约,民主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制约来约束社会按着多数人的意志运行。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科学的民主观
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民主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中国化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着,也正是在这个进程中,其科学性也日益增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出发,通过对人类民主实践的深入分析,特别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性集成,阐明了民主概念的内涵,解释了其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务。概括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取代资本主义民主具有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是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依法实现专政的民主,是为了实现劳动解放、社会解放、人类解放的民主[2]。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他论述了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提出了采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倡导把民主精神和民主方法推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等问题。毛泽东的民主观,集中体现在他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名篇中。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观。他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专政、民主与法制、民主与纪律、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论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主张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他指出,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强调,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能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民主。邓小平的民主观,在他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论述中,特别是在论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条原则时,体现得非常充分。
1989年以来,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在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新贡献。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思想,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内容增添到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十七大报告把人民民主提到“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进行论述和强调。在实践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统一,坚持党内民主、党际民主、群众民主相统一,坚持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民主等形式相统一,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3]。
三、落实科学民主观要重视发展我国的程序民主
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观,要靠一套程序来实现。民主,既需要实质民主,又需要程序民主,两者不可偏废。民主程序是相对实体性民主而言的,是实现实体性民主的程式。它既是规范,又是机制。多数决定是构建民主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民主是实现实体民主的条件、途径和保障。没有程序规定,实体民主就只能停留在原则上、口头上。加快民主程序化进程,是落实民主的实体性规定的必由之路。
在当前,我国的民主建设中客观存在过分强调实质民主,过分强调民主的短期成效,有的时候在有些问题上轻视甚至忽视民主程序的情况。我们有一整套人民民主或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有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60年的丰富实践,在探索和完善民主程序、建立健全民主机制、畅通民主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相比较之下,西方民主制度中的程序民主却特色鲜明。在西方,多个政党各自提出政纲,争取选民的支持,从而获得一定时期的执政地位。经过数百年的探索,程序民主已经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形成了社会共识,形成了一整套保证选举过程公开、公正的规则,成为约束权力运行、增强社会内聚力的有效机制。这对中国社会各阶层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4]。这种对比使得不少人产生了我国还“不够民主”的主观体验,有人甚至希望中国能够借鉴、甚至移植西方国家的程序民主理念和制度。
针对因程序民主相对滞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我们应在继续发挥自身已有实质民主长处的同时,把程序民主发展好,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我们的民主是真民主,体会到社会主义民主在人类历史上确实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特别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只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真正实现由共产党领导人民所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健全的民主程序是促成稳定长久民主成效的重要条件。
当然,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间、民主程序与民主成效之间有矛盾,程序民主有可能造成实质不民主,最终造成既无实质民主又无程序民主;而实质民主又可能违背程序民主,最终也会既无程序民主亦无实质民主。怎样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取各自所长,避各自所短,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4]在中国,破解这个世界性难题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在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参考文献:
[1] 常绍舜.浅谈民主观的历史演变[N].中国青年报,2010-05-31.
[2] 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7.
[3] 庄聪生.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4).
[4] 韩德强.民主:程序还是实质?[J].红旗文稿,2009,(2).
责任编辑:林华山
关键词:科学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程序民主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0)06-0010-02
一、民主观的诸种分类
古今中外,民主始终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关于民主的讨论纷繁众多,也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民主观。
(一)从民主观所依据的价值基础来看,可概括为以平等为导向的民主观和以自由为导向的民主观
法国思想家卢梭设计了平等的民主观。它假定存在着一个和谐完美的社会状态,存在着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完全平等的社会,为了实现自由的理想,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只有通过集体的努力才能最终实现,为了化个人的力量为集体的力量,就需要纪律,必要时还需要强制,迫使个人为集体的目标服务,这时,人虽然为纪律所强制,但是人却因此而更加自由了。平等的民主观的终极理想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在两者之中它更重视平等的价值,平等先于自由,平等重于自由,为了贯彻平等可以牺牲自由。
自由的民主观同样追求自由和平等,与平等的民主观不同的是,它认为自由先于平等,自由重于平等。因此,自由的民主观认为,为了保护自由,为了建设持久的民主,必须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国家权力,限制政治生活的正常范围,建设民主所需要的适当的自由经济条件,维护法治,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竞争性的选拔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高效率地开发并配置有限的资源。
(二)从民主观所经历的发展过程来看,可分为系统论的民主观、整体论的民主观和还原论的民主观
人类对民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自近代以来,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还原论的民主观。它把民主的主体分解为个体,把民主的对象也分解为各个细微方面(包括私事和公事),认为真正的民主就是个体在各个方面都能做主。第二阶段是整体论的民主观。它视民主的主体为社会群体,民主的对象则是反映社会全局的政治,认为真正的民主是社会群体(如阶级)在政治生活中做主。第三阶段是系统论的民主观。它把民主的主体视为群体与个体的综合与统一,把民主的对象视为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综合与统一。毛泽东关于“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论述,便是对系统论民主观的形象阐释[1]。
(三)从民主观对民主本质的界定来看,可分为“好人”民主观和“制约”民主观
这是两种对立的民主观。它们的分歧在于:民主是通过制约实现社会按多数人的愿望运行,还是民主是要选举大救星来管理社会?“好人”民主观认为,民主的主要任务是选举品德高尚的人、能力最强的人——好人、无私的人、圣人、神人等——来做领袖、领导,然后把决策权基本或完全交给他,叫他为人民服务。“制约”民主观认为,虽然民主也需要选出品德高尚、领导能力很强的人作为领袖、领导,但这并不是民主的最基本任务,民主的最基本任务就是实现制约,使所有掌管社会事务的人的产生和关于集体、集团、国家事务的决策,都在所有该集体、集团、国家成员或公民的总体控制之下,使之按着全体人至少是多数人的意志运行。但是,我们倾向认为民主的本质是制约,民主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制约来约束社会按着多数人的意志运行。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科学的民主观
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民主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中国化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着,也正是在这个进程中,其科学性也日益增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出发,通过对人类民主实践的深入分析,特别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性集成,阐明了民主概念的内涵,解释了其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务。概括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取代资本主义民主具有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是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依法实现专政的民主,是为了实现劳动解放、社会解放、人类解放的民主[2]。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他论述了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提出了采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倡导把民主精神和民主方法推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等问题。毛泽东的民主观,集中体现在他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名篇中。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观。他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专政、民主与法制、民主与纪律、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论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主张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他指出,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强调,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能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民主。邓小平的民主观,在他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论述中,特别是在论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条原则时,体现得非常充分。
1989年以来,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在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新贡献。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思想,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内容增添到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十七大报告把人民民主提到“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进行论述和强调。在实践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统一,坚持党内民主、党际民主、群众民主相统一,坚持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民主等形式相统一,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3]。
三、落实科学民主观要重视发展我国的程序民主
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观,要靠一套程序来实现。民主,既需要实质民主,又需要程序民主,两者不可偏废。民主程序是相对实体性民主而言的,是实现实体性民主的程式。它既是规范,又是机制。多数决定是构建民主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民主是实现实体民主的条件、途径和保障。没有程序规定,实体民主就只能停留在原则上、口头上。加快民主程序化进程,是落实民主的实体性规定的必由之路。
在当前,我国的民主建设中客观存在过分强调实质民主,过分强调民主的短期成效,有的时候在有些问题上轻视甚至忽视民主程序的情况。我们有一整套人民民主或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有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60年的丰富实践,在探索和完善民主程序、建立健全民主机制、畅通民主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相比较之下,西方民主制度中的程序民主却特色鲜明。在西方,多个政党各自提出政纲,争取选民的支持,从而获得一定时期的执政地位。经过数百年的探索,程序民主已经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形成了社会共识,形成了一整套保证选举过程公开、公正的规则,成为约束权力运行、增强社会内聚力的有效机制。这对中国社会各阶层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4]。这种对比使得不少人产生了我国还“不够民主”的主观体验,有人甚至希望中国能够借鉴、甚至移植西方国家的程序民主理念和制度。
针对因程序民主相对滞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我们应在继续发挥自身已有实质民主长处的同时,把程序民主发展好,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我们的民主是真民主,体会到社会主义民主在人类历史上确实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特别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只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真正实现由共产党领导人民所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健全的民主程序是促成稳定长久民主成效的重要条件。
当然,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间、民主程序与民主成效之间有矛盾,程序民主有可能造成实质不民主,最终造成既无实质民主又无程序民主;而实质民主又可能违背程序民主,最终也会既无程序民主亦无实质民主。怎样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取各自所长,避各自所短,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4]在中国,破解这个世界性难题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在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参考文献:
[1] 常绍舜.浅谈民主观的历史演变[N].中国青年报,2010-05-31.
[2] 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7.
[3] 庄聪生.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4).
[4] 韩德强.民主:程序还是实质?[J].红旗文稿,2009,(2).
责任编辑: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