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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规则依然以发展“难度和创新”动作技术为主要特征。扣分力度加大,突显新规则质量规格的比重;新规则下的女子跳马难度已成为比赛获胜的最大筹码,难度和最后名次有很高的相关性,以后的跳马比赛中动作难度和质量的完美结合才是取胜之道;踺子上板类动作是女子发展难度的主流动作。女子动作难度将越来越大,而且会向男子化发展难度动作分值的修改,对那些依靠高难度动作进行比赛的运动员会产生不利影响,降低了她们的难度分,而对那些难度不高或者技术掌握不太好的运动员则产生有利影响,通过压低对手的高难度动作得分,减少对手的起评分,拉近自己与对手的距离;当前女子跳马动作类型相对集中,不管规则如何修改,运动员使用最多的动作均为踺子后手翻类,踺子后手翻直体后空翻转体900°被越来越多的运动员选用;规则修改后,运动员使用侧手翻类动作急剧下降。建议我国应继续加强踺子上板类难度技术和高规格高质量的技术优势,发展跳马难度技术类型,加快前手翻和塚原类难度发展和技术创新,使我国女子跳马有一定发展,争取进入世界前列。
关键词:体操规则 女子跳马 发展趋势
一、女子跳马单项新旧规则的对比
2009-2012 年跳马规则修改为:参加跳马单项决赛的运动员两个跳马动作必须有不同的推撑阶段(推离跳桌的位置)前或后。这就要求运动员必须跳两个组别两种不同类型的难度动作,这一项修改提高了跳马单项决赛的动作难度,运动员必须要掌握一个向前撑手的难度技术动作和一个向后撑手的难度技术动作。而2005-2008 周期的规则是运动员可以跳不同组别但同一类型的两个难度动作。新规则中有两个难度动作降组,分别是跳马第3 动作结构组的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540°由 2005 年规则的“D”分值从5.7降值为5.5分,第4动作结构組的踺子后手翻-直体后空翻转体540°则由“D”分值从5.5降值为5.3分,动作难度的降组表明本周期规则对难度技术的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取得更高的D分分值就必须提高动作难度系数,使难度上升。新规则中还规定运动员助跑不得超过25米。
2009-2012 年规则还规定,单项决赛包括资格赛准备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必须跳两组不同组别的动作,两组动作的最后得分有较大的修改,新规则的最后记分如下:[(第一跳D分+第二跳D分)/2+(第一跳扣分+第二跳扣分)]-中性扣分=最后得分。中性扣分包括助跑超过25米扣0.5分,两个动作未选自不同组别或第二腾空动作未显示不同扣2分。除了对最后记分做了修改,还鼓励增加难度创新的同时加大了对动作错误扣分的力度,扣分更严格(见表2)。新规则中单或双手撑垫和器械每次扣1分,跪或跌坐在垫上每次扣1分,摔靠在器械上每次扣1分,完成一个高难动作价值可能是0.5分或0.6分,但失误或掉下来要扣除1分多,且不认可动作难度价值。裁判将对偏离直线方向进行如下扣分:落在落地区内,靠近指定的落地区线扣0.1分,单脚落在落地区线外扣0.3分,扣分更加严格。一般来说,落地时摔倒是因为前面的错误而导致,比如缺乏高度,转体不足或空翻没有完成(技术错误),准备落地的展体不充分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要扣1.00分(摔倒)外,还应再扣摔倒前所有错误分,这并不是一条新规则,只是在以前并没有严格执行,新规则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纵轴转体的要求更加明确,要求跳马的所有落地动作必须准确,否则将降组。
2005 年的规则中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的高度扣分是0.5分,而在2009年新规则中,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的高度扣分改为0.8分。难度动作中摔倒由原来的0.8分上升到1分,新规则加大了对动作完成质量的扣分。从比赛成绩看,在D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跳马动作E分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但比赛结果越来越不可预测,这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
二、新旧规则中的难度变化
在新修改的规则中对难度动作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有部分动作的难度分值下调,以D分难度动作的下调最为明显,从规则中可以看出,本次D分难度动作有6个动作的分值下调了0.1-0.2分之内。塚原类动作难度分(D分)维持不变,增加了一个新的高难度动作,该动作是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新动作),难度分(D分)达到了6.5分。难度动作分值的修改,对那些依靠高难度动作进行比赛的运动员会产生不利影响,降低了她们的难度分,而对那些难度不高或者技术掌握不太好的运动员则产生有利影响,通过压低对手的高难度动作得分,减少对手的起评分,拉近自己与对手的距离。
三、新规则实施后女子跳马技术发展趋势
1.难度已经成为女子跳马比赛的灵魂。新规则实行难度不封顶,鼓励运动员发展更高D分的难度动作分值,使比赛中能够区分出运动员难度的不同。比赛计分方法有D组裁判和E组裁判分别计分,D组裁判由D1.D2分别判断动作难度分值,E组裁判由E1.E2从10分开始分别扣分,最后成绩是有D分加E分的总数。这一积分方法使体操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减少了人为的主观因素。以往比赛中只要运动员的起评分达到lO.0分,难度的大小已经没有区别,比的就是动作的完成情况,就很容易出现人为的不公平的情况。难度不封顶后,光看动作完成分已经不能分出胜负了,运动员之间的难度差距比动作完成分的差距还大,而难度分是不可能认为操作的,这就使比赛更加客观和公平。新规则还有一项重大变化就是将动作难度固定,动作难度由原来的淘汰制改为固定制。现有的动作在新规则中定级后将不会再改变,运动员想要提高动作的组别只有发展新的更高难的动作以获得更高的A分。由此,可知,随着比赛规则的改变,难度已经成为女子跳马比赛的灵魂,是比赛获胜的前提和基础,难度在比赛中起的决定性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如果运动员比赛中难度动作不失误的话,那么比赛中就会出现难度决定比赛的名次的现象,跳马的难度和最后的名次呈高度的正相关性。因此,运动员要根据规则的特点,不断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选择适合自己的难度动作不断去训练和提高,确保动作的难度和完成动作的规格。 2.踺子上板动作已经成为女子跳马的主流动作。近两届奥运会跳马决赛中运动员使用最多的技术动作是踺子上板动作,运动员的难度动作主要在此类动作上发展。这主要是因为踺子类动作落地的稳定性比前空翻类动作高,运动员想提升踺子类动作额难度也相对简单。因此,规则改变以后,运动员主攻方向朝着踺子类技术动作发展,经过几年的发展,运动员踺子類动作在转体度数上有大的突破,最高达到了1080°,随着跳马技术的发展,女子动作将会向男子化方向发展。
3.提高了对动作完成质量、稳定性和运动员身体素质的要求。新规则在鼓励运动员提高难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动作完成分的扣分力度,要求运动员的动作更加完美。目的就是防止运动员盲目发展难度而造成伤害事故。新规则中明确指出:“运动员的成套动作只能包括那些他有能力完成的、安全的、具有高度的美观性和技术熟练性的动作。运动员不能以牺牲技术和艺术性为代价来提高难度”。新规则中也加大了对错误的扣分,可以说新规则中对运动员未完成动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难度动作分值的下调和加大对错误动作的扣分,运动员要想在团体决赛和个人全能决赛中获得更高的跳马成绩,就要不断的提高动作的质量和稳定性,尽量减少失误增加完成分(E分)。对于参加女子跳马单项决赛的运动员来说,除了高难度动作的难度分下调不利因素以外,最后得分的新规定对运动员完成质量和稳定性、熟练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此可知,在以后的跳马比赛中动作难度和质量的完美结合才是取胜之道。
新规则中对运动员的助跑进行了规定,规则规定:运动员的助跑不能超过25米。这一规定就要求运动员提高助跑速度,能在短时间、短距离内提高助跑速度的能力以及相应的弹跳力和推撑力。由于一直以来我国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不如外国优秀运动员,这使我国运动员必须加强助跑速度和其它专项身体素质的训练。
4.发展塚原类动作是必要的。在新规则中前手翻类动作、踺子后手翻类动作和踺子转体180°类等三个组的部分难度动作分值都下调了0.1-0.2分。如踺子后手翻直体后空翻转体900°旧规则中是6.5分,而在最新修改的规则中变成6.3分,分值下降了0.2分;踺子转体180°前手翻转体540°由旧规则的6.5分下调到6.4分,分值下降了0.1分。规则修改中唯独没有下调难度分的是塚原类动作。而且塚原类动作还增加了一个6.5分的高难度动作——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为了使各类动作均衡发展,鼓励运动员发展塚原类动是很有必要的,预计今后的世界体操大赛中使用塚原类动作的运动员会逐渐增加。为使我国运动员在跳马项目上有所突破,需要在自己原有的塚原类动作优势上加大使用塚原类动作的发展力度,让更多人掌握塚原类直体后空翻转体720°,并且在此基础上发展6.5分的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
关键词:体操规则 女子跳马 发展趋势
一、女子跳马单项新旧规则的对比
2009-2012 年跳马规则修改为:参加跳马单项决赛的运动员两个跳马动作必须有不同的推撑阶段(推离跳桌的位置)前或后。这就要求运动员必须跳两个组别两种不同类型的难度动作,这一项修改提高了跳马单项决赛的动作难度,运动员必须要掌握一个向前撑手的难度技术动作和一个向后撑手的难度技术动作。而2005-2008 周期的规则是运动员可以跳不同组别但同一类型的两个难度动作。新规则中有两个难度动作降组,分别是跳马第3 动作结构组的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540°由 2005 年规则的“D”分值从5.7降值为5.5分,第4动作结构組的踺子后手翻-直体后空翻转体540°则由“D”分值从5.5降值为5.3分,动作难度的降组表明本周期规则对难度技术的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取得更高的D分分值就必须提高动作难度系数,使难度上升。新规则中还规定运动员助跑不得超过25米。
2009-2012 年规则还规定,单项决赛包括资格赛准备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必须跳两组不同组别的动作,两组动作的最后得分有较大的修改,新规则的最后记分如下:[(第一跳D分+第二跳D分)/2+(第一跳扣分+第二跳扣分)]-中性扣分=最后得分。中性扣分包括助跑超过25米扣0.5分,两个动作未选自不同组别或第二腾空动作未显示不同扣2分。除了对最后记分做了修改,还鼓励增加难度创新的同时加大了对动作错误扣分的力度,扣分更严格(见表2)。新规则中单或双手撑垫和器械每次扣1分,跪或跌坐在垫上每次扣1分,摔靠在器械上每次扣1分,完成一个高难动作价值可能是0.5分或0.6分,但失误或掉下来要扣除1分多,且不认可动作难度价值。裁判将对偏离直线方向进行如下扣分:落在落地区内,靠近指定的落地区线扣0.1分,单脚落在落地区线外扣0.3分,扣分更加严格。一般来说,落地时摔倒是因为前面的错误而导致,比如缺乏高度,转体不足或空翻没有完成(技术错误),准备落地的展体不充分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要扣1.00分(摔倒)外,还应再扣摔倒前所有错误分,这并不是一条新规则,只是在以前并没有严格执行,新规则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纵轴转体的要求更加明确,要求跳马的所有落地动作必须准确,否则将降组。
2005 年的规则中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的高度扣分是0.5分,而在2009年新规则中,对跳马第二腾空阶段的高度扣分改为0.8分。难度动作中摔倒由原来的0.8分上升到1分,新规则加大了对动作完成质量的扣分。从比赛成绩看,在D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跳马动作E分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但比赛结果越来越不可预测,这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
二、新旧规则中的难度变化
在新修改的规则中对难度动作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有部分动作的难度分值下调,以D分难度动作的下调最为明显,从规则中可以看出,本次D分难度动作有6个动作的分值下调了0.1-0.2分之内。塚原类动作难度分(D分)维持不变,增加了一个新的高难度动作,该动作是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新动作),难度分(D分)达到了6.5分。难度动作分值的修改,对那些依靠高难度动作进行比赛的运动员会产生不利影响,降低了她们的难度分,而对那些难度不高或者技术掌握不太好的运动员则产生有利影响,通过压低对手的高难度动作得分,减少对手的起评分,拉近自己与对手的距离。
三、新规则实施后女子跳马技术发展趋势
1.难度已经成为女子跳马比赛的灵魂。新规则实行难度不封顶,鼓励运动员发展更高D分的难度动作分值,使比赛中能够区分出运动员难度的不同。比赛计分方法有D组裁判和E组裁判分别计分,D组裁判由D1.D2分别判断动作难度分值,E组裁判由E1.E2从10分开始分别扣分,最后成绩是有D分加E分的总数。这一积分方法使体操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减少了人为的主观因素。以往比赛中只要运动员的起评分达到lO.0分,难度的大小已经没有区别,比的就是动作的完成情况,就很容易出现人为的不公平的情况。难度不封顶后,光看动作完成分已经不能分出胜负了,运动员之间的难度差距比动作完成分的差距还大,而难度分是不可能认为操作的,这就使比赛更加客观和公平。新规则还有一项重大变化就是将动作难度固定,动作难度由原来的淘汰制改为固定制。现有的动作在新规则中定级后将不会再改变,运动员想要提高动作的组别只有发展新的更高难的动作以获得更高的A分。由此,可知,随着比赛规则的改变,难度已经成为女子跳马比赛的灵魂,是比赛获胜的前提和基础,难度在比赛中起的决定性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如果运动员比赛中难度动作不失误的话,那么比赛中就会出现难度决定比赛的名次的现象,跳马的难度和最后的名次呈高度的正相关性。因此,运动员要根据规则的特点,不断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选择适合自己的难度动作不断去训练和提高,确保动作的难度和完成动作的规格。 2.踺子上板动作已经成为女子跳马的主流动作。近两届奥运会跳马决赛中运动员使用最多的技术动作是踺子上板动作,运动员的难度动作主要在此类动作上发展。这主要是因为踺子类动作落地的稳定性比前空翻类动作高,运动员想提升踺子类动作额难度也相对简单。因此,规则改变以后,运动员主攻方向朝着踺子类技术动作发展,经过几年的发展,运动员踺子類动作在转体度数上有大的突破,最高达到了1080°,随着跳马技术的发展,女子动作将会向男子化方向发展。
3.提高了对动作完成质量、稳定性和运动员身体素质的要求。新规则在鼓励运动员提高难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动作完成分的扣分力度,要求运动员的动作更加完美。目的就是防止运动员盲目发展难度而造成伤害事故。新规则中明确指出:“运动员的成套动作只能包括那些他有能力完成的、安全的、具有高度的美观性和技术熟练性的动作。运动员不能以牺牲技术和艺术性为代价来提高难度”。新规则中也加大了对错误的扣分,可以说新规则中对运动员未完成动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难度动作分值的下调和加大对错误动作的扣分,运动员要想在团体决赛和个人全能决赛中获得更高的跳马成绩,就要不断的提高动作的质量和稳定性,尽量减少失误增加完成分(E分)。对于参加女子跳马单项决赛的运动员来说,除了高难度动作的难度分下调不利因素以外,最后得分的新规定对运动员完成质量和稳定性、熟练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此可知,在以后的跳马比赛中动作难度和质量的完美结合才是取胜之道。
新规则中对运动员的助跑进行了规定,规则规定:运动员的助跑不能超过25米。这一规定就要求运动员提高助跑速度,能在短时间、短距离内提高助跑速度的能力以及相应的弹跳力和推撑力。由于一直以来我国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不如外国优秀运动员,这使我国运动员必须加强助跑速度和其它专项身体素质的训练。
4.发展塚原类动作是必要的。在新规则中前手翻类动作、踺子后手翻类动作和踺子转体180°类等三个组的部分难度动作分值都下调了0.1-0.2分。如踺子后手翻直体后空翻转体900°旧规则中是6.5分,而在最新修改的规则中变成6.3分,分值下降了0.2分;踺子转体180°前手翻转体540°由旧规则的6.5分下调到6.4分,分值下降了0.1分。规则修改中唯独没有下调难度分的是塚原类动作。而且塚原类动作还增加了一个6.5分的高难度动作——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为了使各类动作均衡发展,鼓励运动员发展塚原类动是很有必要的,预计今后的世界体操大赛中使用塚原类动作的运动员会逐渐增加。为使我国运动员在跳马项目上有所突破,需要在自己原有的塚原类动作优势上加大使用塚原类动作的发展力度,让更多人掌握塚原类直体后空翻转体720°,并且在此基础上发展6.5分的塚原直体后空翻转体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