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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如今,随着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给我国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同时也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并且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那么怎样更好的开展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并且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文就从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制约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因素、以及怎样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进行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领域 消费者权益 保护 思考
一、引言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2015年中国网络商品零售额3.2万亿元,同比增长31.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以上,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监管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等诸多问题,亟需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大约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居民已经使用过互联网,网民规模和网络商品零售额均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已经进入了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居民消费也由线下向线上进行转移。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部门受理的关于网络消费投诉分别同比增长254.92%、140.2%、66.2%。增长之迅速使得网络购物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影响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为改善保障民生的客观要求。
在互联网消费领域,网络购物以其方便、快捷、操作性强的优势,取代了一部分的传统购物,但方便快捷的同时,网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明显凸显,一是虚假宣传容易让普通消费者失去甄别能力,导致上当吃亏。网络购物消费者都是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浏览商家店铺和想要购买的商品信息,对商品的认识基本都是通过商家自己的描述,利用一些文字和图片,消费者并不能真正的去亲眼看见甚至摸到该商品,这就导致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达到提高销量、增加利润的目的,利用一些夸大的,甚至虚假的词汇或语句对商品的各个属性进行说明,以达到销售的目的,这样消费者就很容易购买到与宣传不符,或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网络消费安全性存在隐患。在网购过程中交易付款是否安全是很多消费者有的担忧。相比较传统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网购时代不太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的网上支付手段。在支付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把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比如银行卡账号信息、个人姓名、通讯号码等隐私信息泄露出去。比如一些网站在消费者购物的同时要求提供一些个人资料以完成交易,或者在交易过程中被黑客攻击、一些恶意软件自带劫持木马等情况,很容易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被不当使用。消费者可能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推销骚扰电话,可能会收到许多垃圾邮件,消费者的隐私被严重损害,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商品投递存在问题。大多数的网购消费者都收到过“缺斤短两”、“伤痕累累”的商品,本来满怀期待,希望看到自己千挑万选的商品是自己心仪的,和自己想象的是一模一样的,完好无损的商品。结果收到的是包装破损、商品磕碰、丢东少西的商品,心情可想而知。目前网购商品大部分都是通过物流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运输配送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商品丢失、损坏的情况。目前大多数的快递公司出现此种情况,通常会按照如果保价就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就是按照快递费用的3-5倍来进行赔偿。这对于一些商品来说赔偿金额远远达不到受损失的费用。但快递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承担责任,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三、对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考
1.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对于网络市场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传销和非法直销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以及网络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等典型涉网消费欺诈行为,以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各部门应该综合运用国务院赋予各部门的职能,集中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从而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2.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吃亏上当。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网络购物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是很多消费者误入网络陷阱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消费者要具备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表现在购物之前应该留意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对比。比如说网络地址、联系电话、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等等,都要进行核实。特别是要查询考证一下网站公布的这些信息和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还要注意关注商家口碑和信誉度,关注一下其他消费者对商家的一些评价,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自己更好的了解想要购买的商家的全面信息,这样的话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另外,建议选择一些比较熟悉的网站,口碑比较好的或者比较有品牌的网站进行交易。
3.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该开展关于如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情况的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并完善个人信息隐私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与此同时,应该建立并完善网络诚信记录,对于个人的网络诚信情况数据进行整合保存,以便以后可以更好的进行后续操作。建立健全网络交易者的信用档案,全网统一的征信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各个机构应该加大对于自己平台的建设,把保护消费者隐私这个重要课题融入到自己平台建设中去,和现在的对于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以应该有的担当,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更加有效的实施办法为保护消费者网络个人隐私做出应有的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消费者个人隐私不是随便想泄露就可以泄露,想买卖就可以买卖的风气,努力让每个公民都有意识的参与到个人隐私保护的工作中来。
4.完善物流行业标准,积极探索新思路。当网络购物成为广大民众生活日常的时候,对于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说,物流速运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电子商品的销售离不开物流的配送环节。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物流行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充分运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大力加快推进物流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电子商务企业应该积极探索自营物流、共享快递盒等节约成本、节约时间、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经营模式。在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从而节约社会资源,推动电商行业绿色环保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
参考文献:
[1]解读《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序http://www.saic.gov.cn.
[2]國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
关键词:互联网领域 消费者权益 保护 思考
一、引言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2015年中国网络商品零售额3.2万亿元,同比增长31.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以上,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监管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等诸多问题,亟需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大约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居民已经使用过互联网,网民规模和网络商品零售额均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已经进入了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居民消费也由线下向线上进行转移。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部门受理的关于网络消费投诉分别同比增长254.92%、140.2%、66.2%。增长之迅速使得网络购物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影响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为改善保障民生的客观要求。
在互联网消费领域,网络购物以其方便、快捷、操作性强的优势,取代了一部分的传统购物,但方便快捷的同时,网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明显凸显,一是虚假宣传容易让普通消费者失去甄别能力,导致上当吃亏。网络购物消费者都是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浏览商家店铺和想要购买的商品信息,对商品的认识基本都是通过商家自己的描述,利用一些文字和图片,消费者并不能真正的去亲眼看见甚至摸到该商品,这就导致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达到提高销量、增加利润的目的,利用一些夸大的,甚至虚假的词汇或语句对商品的各个属性进行说明,以达到销售的目的,这样消费者就很容易购买到与宣传不符,或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网络消费安全性存在隐患。在网购过程中交易付款是否安全是很多消费者有的担忧。相比较传统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网购时代不太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的网上支付手段。在支付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把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比如银行卡账号信息、个人姓名、通讯号码等隐私信息泄露出去。比如一些网站在消费者购物的同时要求提供一些个人资料以完成交易,或者在交易过程中被黑客攻击、一些恶意软件自带劫持木马等情况,很容易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被不当使用。消费者可能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推销骚扰电话,可能会收到许多垃圾邮件,消费者的隐私被严重损害,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商品投递存在问题。大多数的网购消费者都收到过“缺斤短两”、“伤痕累累”的商品,本来满怀期待,希望看到自己千挑万选的商品是自己心仪的,和自己想象的是一模一样的,完好无损的商品。结果收到的是包装破损、商品磕碰、丢东少西的商品,心情可想而知。目前网购商品大部分都是通过物流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运输配送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商品丢失、损坏的情况。目前大多数的快递公司出现此种情况,通常会按照如果保价就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就是按照快递费用的3-5倍来进行赔偿。这对于一些商品来说赔偿金额远远达不到受损失的费用。但快递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承担责任,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三、对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考
1.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对于网络市场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传销和非法直销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以及网络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等典型涉网消费欺诈行为,以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各部门应该综合运用国务院赋予各部门的职能,集中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从而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2.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吃亏上当。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网络购物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是很多消费者误入网络陷阱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消费者要具备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表现在购物之前应该留意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对比。比如说网络地址、联系电话、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等等,都要进行核实。特别是要查询考证一下网站公布的这些信息和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还要注意关注商家口碑和信誉度,关注一下其他消费者对商家的一些评价,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自己更好的了解想要购买的商家的全面信息,这样的话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另外,建议选择一些比较熟悉的网站,口碑比较好的或者比较有品牌的网站进行交易。
3.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该开展关于如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情况的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并完善个人信息隐私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与此同时,应该建立并完善网络诚信记录,对于个人的网络诚信情况数据进行整合保存,以便以后可以更好的进行后续操作。建立健全网络交易者的信用档案,全网统一的征信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各个机构应该加大对于自己平台的建设,把保护消费者隐私这个重要课题融入到自己平台建设中去,和现在的对于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以应该有的担当,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更加有效的实施办法为保护消费者网络个人隐私做出应有的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消费者个人隐私不是随便想泄露就可以泄露,想买卖就可以买卖的风气,努力让每个公民都有意识的参与到个人隐私保护的工作中来。
4.完善物流行业标准,积极探索新思路。当网络购物成为广大民众生活日常的时候,对于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说,物流速运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电子商品的销售离不开物流的配送环节。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物流行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充分运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大力加快推进物流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电子商务企业应该积极探索自营物流、共享快递盒等节约成本、节约时间、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经营模式。在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从而节约社会资源,推动电商行业绿色环保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
参考文献:
[1]解读《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序http://www.saic.gov.cn.
[2]國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