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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报警医生强奸
2010年8月26日凌晨,年轻女子周娜走进派出所报案称,前一天她到一家私人心理诊所看病时,被医生催眠后强奸了。
周娜说,此前她因多次出现头晕无力、肚子痛、出冷汗等症状,男友找到好友——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副教授马林为她治病。
2010年8月17日,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见面后,马林把周娜带到了他在宿舍区开设的私人心理诊所。把脉后,马林称她可能患有妇科炎症,并让她照过B超再来找他。马林特意交代,不能把他的治疗方法告诉别人,因为“女人要有自己的隐私”。
第二天,周娜拿着B超结果找到马林。在心理诊所,周娜被安排躺在治疗床上,眼睛被布蒙上,听着音乐。在帮她按摩腹部后,马林交给她一盒药。
2010年8月24日,周娜来做后续治疗。下午5时30分左右,她喝了几口马林给的饮料。之后,马林关了灯,让她脱光下身躺上治疗床,并用布蒙住眼睛。他用棉签在阴部涂药后告诉周娜,要用“木制仪器”把药放进她体内。不久,周娜感觉另有异物进入。几分钟后,她感觉有热的液体从体内流出。
周娜从布缝看到马林的裤子有些异常,赶紧坐了起来,跑到厕所查看。她发现,自己下体除了有药膏,还有其他液体。追问后得知,药液成分竟然是精液!周娜顿感屈辱,认为自己被马林强奸。
精液惊现患者体内
回到家中,周娜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出差在外的男友,男友让她马上报案。
接警当天,警方当即决定立案侦查。2010年8月26日上午11时许,马林称周娜的病“很严重”,给周娜亲自送药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45岁的马林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担任过医生,案发前在该医院办公室担任宣传和秘书工作。2009年8月,在该医院宿舍区内,他私下开了一家心理咨询室。
马林称,周娜是脾虚,还有盆腔炎症,在最后一次看病后,他对周娜进行了“浅催眠”。他用 “木制仪器”放进周娜下体的药,是去炎松软膏和红霉素软膏,否认对周娜有过性侵行为。
报案当日,民警带周娜赶到医院,提取了她阴道内的物质。DNA检测结果为:周娜体内有马林的精液。然而在随后的几次警方笔录中,周娜的说法并不一致,第一次称发生关系时自己完全清醒,第二次称自己被催眠,但她坚称:马林对她实施了强奸。
马林帮人治病,为何精液却进了患者的体内呢?面对民警的质疑和科学的鉴定,马林终于承认自己把精液放进了周娜的体内,但仍然否认强奸。
马林向民警供述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周娜最后一次来找他看病的当天,他早早在家提取了自己的精液,放在一次性标本杯内,用酒精浸泡进行“灭活灭菌”后,再提取精液中的絮状物,放进采血管,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摇均匀,最后把采血管放进冰箱保存起来。
周娜赶到心理诊所后,他用其他药膏放进精液中,再用“木制仪器”将药和精液推进了周娜的下体。
抓或不抓存在争议
在马林被抓获的当天,他就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9月2日,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马林。一个星期后,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逮捕马林。后来在民警进一步讯问中,马林说出了很多“雷人”的话语。
马林称,用精液作为“药引”刺激会阴穴,治疗女性脾虚、盆腔炎,是他在2003年初发明的药方,一直使用至今。从2007年开始,他在30多场公开讲座中,都讲过这个“药引”的治疗作用。2010年,他用这个药方,给五六名妇女治过病。
警方调查走访了两名用此药方治疗过的年轻女性。被访者称,确实找马林治疗过,其中有人还被他隔着内裤按摩过,用棉签伸进内裤,然后在阴部上过药,可没有遭遇过被马林用“木制仪器”放药进下体。
马林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文献资料,比如某报有一则消息,内容称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性精液中含有一种重要的抗菌物质,即精液浆胞素。实验室培养发现,该物质能杀灭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其他致病菌。提供《实用预防医学》上刊登的论文,也称精液有“杀菌消毒作用”,但文章同时指出:“精液对念珠菌阴道炎可能有预防作用”、“目前国内尚未查找到有关精液作用的研究资料”。
警方随后到马林所在医院妇科询问并提取了《盆腔炎的治疗原则》,发现主要为抗生素药物治疗,即使是中医中药治疗,也主要是用活血化瘀、清热解毒的药物。没发现有马林那种“药方”和治疗手段。
警方还调查走访了卫生部门,查实马林并没有行医资格。如果男性医生需要如此接触女患者的身体,按规定要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其中一名应该是女性。
9月11日,马林被释放,并重回医院上班,他以为,风波就此平息。
一审判决“精液”强奸
在是否应该逮捕马林的问题上,检察机关内部引起过激烈的争议,并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有周娜的控告,并在她的下体检验出马林的精液,足以认定马林构成强奸罪;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马林的精液在周娜体内是个不争的事实,但由于马林极力否认性器官接触过周娜,辩解是用仪器放药,认定他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逮捕。在两种激烈意见争论下,检察机关两次不批准逮捕。
周娜则坚决地认为,自己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被马林强奸。事发当日,周娜怀疑自己遭受性侵时,曾质疑过马林。他用手机短信回复称,让她相信他的治疗方案。至今,周娜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
周娜男友赵某在写给南宁市公安局的申诉书中,对精液入药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换位思考一下,这世上有谁会把自己的妻子、女儿让一个医生把他的精液放入她的体内进行治疗,这简直荒唐至极!”
2011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马林案事宜的复函》称,人体精液不属于药用物质,不能作为药品使用。
2011年3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批捕马林,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26日凌晨,年轻女子周娜走进派出所报案称,前一天她到一家私人心理诊所看病时,被医生催眠后强奸了。
周娜说,此前她因多次出现头晕无力、肚子痛、出冷汗等症状,男友找到好友——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副教授马林为她治病。
2010年8月17日,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见面后,马林把周娜带到了他在宿舍区开设的私人心理诊所。把脉后,马林称她可能患有妇科炎症,并让她照过B超再来找他。马林特意交代,不能把他的治疗方法告诉别人,因为“女人要有自己的隐私”。
第二天,周娜拿着B超结果找到马林。在心理诊所,周娜被安排躺在治疗床上,眼睛被布蒙上,听着音乐。在帮她按摩腹部后,马林交给她一盒药。
2010年8月24日,周娜来做后续治疗。下午5时30分左右,她喝了几口马林给的饮料。之后,马林关了灯,让她脱光下身躺上治疗床,并用布蒙住眼睛。他用棉签在阴部涂药后告诉周娜,要用“木制仪器”把药放进她体内。不久,周娜感觉另有异物进入。几分钟后,她感觉有热的液体从体内流出。
周娜从布缝看到马林的裤子有些异常,赶紧坐了起来,跑到厕所查看。她发现,自己下体除了有药膏,还有其他液体。追问后得知,药液成分竟然是精液!周娜顿感屈辱,认为自己被马林强奸。
精液惊现患者体内
回到家中,周娜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出差在外的男友,男友让她马上报案。
接警当天,警方当即决定立案侦查。2010年8月26日上午11时许,马林称周娜的病“很严重”,给周娜亲自送药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45岁的马林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担任过医生,案发前在该医院办公室担任宣传和秘书工作。2009年8月,在该医院宿舍区内,他私下开了一家心理咨询室。
马林称,周娜是脾虚,还有盆腔炎症,在最后一次看病后,他对周娜进行了“浅催眠”。他用 “木制仪器”放进周娜下体的药,是去炎松软膏和红霉素软膏,否认对周娜有过性侵行为。
报案当日,民警带周娜赶到医院,提取了她阴道内的物质。DNA检测结果为:周娜体内有马林的精液。然而在随后的几次警方笔录中,周娜的说法并不一致,第一次称发生关系时自己完全清醒,第二次称自己被催眠,但她坚称:马林对她实施了强奸。
马林帮人治病,为何精液却进了患者的体内呢?面对民警的质疑和科学的鉴定,马林终于承认自己把精液放进了周娜的体内,但仍然否认强奸。
马林向民警供述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周娜最后一次来找他看病的当天,他早早在家提取了自己的精液,放在一次性标本杯内,用酒精浸泡进行“灭活灭菌”后,再提取精液中的絮状物,放进采血管,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摇均匀,最后把采血管放进冰箱保存起来。
周娜赶到心理诊所后,他用其他药膏放进精液中,再用“木制仪器”将药和精液推进了周娜的下体。
抓或不抓存在争议
在马林被抓获的当天,他就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9月2日,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马林。一个星期后,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逮捕马林。后来在民警进一步讯问中,马林说出了很多“雷人”的话语。
马林称,用精液作为“药引”刺激会阴穴,治疗女性脾虚、盆腔炎,是他在2003年初发明的药方,一直使用至今。从2007年开始,他在30多场公开讲座中,都讲过这个“药引”的治疗作用。2010年,他用这个药方,给五六名妇女治过病。
警方调查走访了两名用此药方治疗过的年轻女性。被访者称,确实找马林治疗过,其中有人还被他隔着内裤按摩过,用棉签伸进内裤,然后在阴部上过药,可没有遭遇过被马林用“木制仪器”放药进下体。
马林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文献资料,比如某报有一则消息,内容称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性精液中含有一种重要的抗菌物质,即精液浆胞素。实验室培养发现,该物质能杀灭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其他致病菌。提供《实用预防医学》上刊登的论文,也称精液有“杀菌消毒作用”,但文章同时指出:“精液对念珠菌阴道炎可能有预防作用”、“目前国内尚未查找到有关精液作用的研究资料”。
警方随后到马林所在医院妇科询问并提取了《盆腔炎的治疗原则》,发现主要为抗生素药物治疗,即使是中医中药治疗,也主要是用活血化瘀、清热解毒的药物。没发现有马林那种“药方”和治疗手段。
警方还调查走访了卫生部门,查实马林并没有行医资格。如果男性医生需要如此接触女患者的身体,按规定要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其中一名应该是女性。
9月11日,马林被释放,并重回医院上班,他以为,风波就此平息。
一审判决“精液”强奸
在是否应该逮捕马林的问题上,检察机关内部引起过激烈的争议,并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有周娜的控告,并在她的下体检验出马林的精液,足以认定马林构成强奸罪;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马林的精液在周娜体内是个不争的事实,但由于马林极力否认性器官接触过周娜,辩解是用仪器放药,认定他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逮捕。在两种激烈意见争论下,检察机关两次不批准逮捕。
周娜则坚决地认为,自己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被马林强奸。事发当日,周娜怀疑自己遭受性侵时,曾质疑过马林。他用手机短信回复称,让她相信他的治疗方案。至今,周娜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
周娜男友赵某在写给南宁市公安局的申诉书中,对精液入药的做法提出了质疑,“换位思考一下,这世上有谁会把自己的妻子、女儿让一个医生把他的精液放入她的体内进行治疗,这简直荒唐至极!”
2011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马林案事宜的复函》称,人体精液不属于药用物质,不能作为药品使用。
2011年3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批捕马林,并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