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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的”驾驶员出车后就再也没有回家,这可急坏了放假在家准备过年的妻子,报案后,警方先是发现了驾驶员毛富贵的“野的”,几天后又发现了毛富贵的尸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谋财害命,是情杀仇杀,还是无辜被害,请您断案!
发案经过
2012年1月16日17时许,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乐安镇黄林五村六组王莲花报警称,她的丈夫毛富贵在1天前驾车离家后至今未归,同时他的电话在离家当日21时许就关机了,怎么也无法接通。接到报案后,三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查找失踪人员信息、发布协查通报。
2012年1月18日18时许,三台县城耀森路北坝新卫生院附近的人行道上发现了一辆牌号为川BEX281面包车,经家属辨认该车就是毛富贵失踪时所驾驶的车辆,但车主毛富贵去向不明。
2012年1月22日17时许,盐亭县两河镇五台村“三盐公路”边发现了一具男尸,盐亭县刑警大队根据三台县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发现死者疑是2012年1月15日失踪的毛富贵。接到盐亭警方的通知后,三台警方迅速通知死者家属前往现场辨认尸体。经辨认,王莲花确认这具男尸就是1月15日失踪的丈夫毛富贵。
一向平静的乡村竟然发生了命案,这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绵阳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三台县局管辖,三台县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专案组,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迅速展开。
现场勘查
盐亭县两河镇云台村五组“三盐公路”旁河堤下是大片的油菜地,这片土地属于村民杨经和,由于是冬季农闲时期,鲜少有人经过,尸体发现地现场就位于这里。尸体被发现时俯卧于河堤斜坡与杨经和家油菜地的交界处,头部向下平躺于油菜地中,腰部以下斜躺于河堤的斜坡上。
经法医检验,死者符合勒颈致机械性窒息,从而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又据尸斑、角膜及腹部尸绿推断死者死亡时间距发现尸体约6-8天。这就意味着根据发现尸体的时间是2012年1月22日17时,推断出毛富贵的死亡时间是2012年1月14日-16日,而毛富贵正是在1月15日后失踪的。
依据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结果,专案组确定该案系他杀案件。
为什么死者出事前驾驶的汽车先出现在三台县境内,而四天后,尸体却出现在盐亭县境内?绵阳市三台县与盐亭县两地直线距离超过60公里,这究竟是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为之,还是出于某种特殊目的?如果您是警察,您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呢?
A.这是先谋财再害命,求财不成才会杀害死者。
B.死者人品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结怨,被报复致死。
C.因家人朋友的问题而被害。
专案组的成员们决定围绕尸体发现地和汽车发现地两处现场展开现场访问工作,但除死者生前驾驶的面包车上提取到少量微量物证外,并未发现其他重要线索。
案情分析
专案组反复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深化认识:一是被害人毛富贵系“野的”驾驶员,经济状况一般,且失踪当日身上只带有少量现金,被劫财害命的可能性不大。二是经调查被害人生性善良、为人诚恳,未与人结怨,无任何男女问题,被仇杀、情杀的可能性也不大。三是被害人颈部有很深的勒痕,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有多处致命伤痕,如此残忍的手段,目的就是要将受害者置于死地,这样说来泄私愤杀人的动机较为明显。
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2012年1月15日,即失踪当日上午,受害人毛富贵开车将侄女送到绵阳市火车站后于当日15时许返回位于黄林的家中。1个半小时后毛富贵接到一个电话,然后他就离开了家,这一天21时许他的手机开始关机,直至1月22日被发现遇害。
受害人毛富贵的失踪会不会和打这个电话的人有关系?还是受害人在离家途中遭遇其他人的毒手?又或者是受害人驾车途中遇到了意外事故?几个疑问出现在办案人员的脑海中。
结合调查的种种情况分析,被害人尸体和生前驾驶车辆分别在不同两地发现,可推断是有人故意误导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专案组很快判定该案是一起针对特定个人的,有预谋、有准备的故意杀人案件,绝非意外的偶然事故;并且作案人应该是熟悉受害人的情况,否则不会采取诱骗受害人出车而将其杀死在路边的做法。
侦查措施
明确了案件性质,划定了侦查方向。专案组迅速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和措施开展专案攻坚;首先以死者毛富贵居住地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死者失踪前的最后行踪、家庭关系、社会矛盾。调查显示,死者毛富贵,性格内向,为人老实,无不良嗜好,也没有发现有不正常男女关系,未发现与周边人员有较大矛盾。1998年与王莲花结婚后,当了三台县乐安镇黄林办事处五村六组的上门女婿,与妻子王莲花的关系较好。毛富贵曾长期在广东、成都等地打工,其中2004年至2011年2月与妻子王莲花一同在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一家床上用品加工厂务工,2011年2月毛富贵返回绵阳,同年6月在三台县学习驾驶,同年10月购买了一辆东风小康面包车在三台县乐安场镇从事 “野的”生意。至于毛富贵的妻子王莲花,则是自2004年起至今一直在成都的那家床上用品加工厂打工。结婚以来邻居们、亲友们也没发现这对夫妻间有不和睦的情况,连拌嘴吵架几乎都没有。
毛富贵的一位家属反映他生前有个朋友叫李大顺(男,汉族,住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扯旗村)在2009年向受害人毛富贵借了3000元钱,后来因为毛富贵多次催要,李大顺对此有所不满;另外毛富贵堂哥毛富德(男,汉族,住三台县乐安镇黄林办事处2村7组)经常借开毛富贵的面包车,例如2012年1月10日,这位有着吸毒史和盗窃前科的堂哥毛富德就曾向毛富贵曾借过车。
会不会是毛富贵的朋友李大顺因无力偿还债务又再次向受害人毛富贵借钱无果而杀人?还是有吸毒前科的堂哥毛富德又惹上毒瘾向受害人索要钱财无果而杀人?
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发现李大顺案发时间段一直在成都一餐馆内务工,且吃住都在餐馆内,没有任何外出迹象,其务工餐馆的老板和同事均能为他作证。
发案经过
2012年1月16日17时许,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乐安镇黄林五村六组王莲花报警称,她的丈夫毛富贵在1天前驾车离家后至今未归,同时他的电话在离家当日21时许就关机了,怎么也无法接通。接到报案后,三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查找失踪人员信息、发布协查通报。
2012年1月18日18时许,三台县城耀森路北坝新卫生院附近的人行道上发现了一辆牌号为川BEX281面包车,经家属辨认该车就是毛富贵失踪时所驾驶的车辆,但车主毛富贵去向不明。
2012年1月22日17时许,盐亭县两河镇五台村“三盐公路”边发现了一具男尸,盐亭县刑警大队根据三台县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发现死者疑是2012年1月15日失踪的毛富贵。接到盐亭警方的通知后,三台警方迅速通知死者家属前往现场辨认尸体。经辨认,王莲花确认这具男尸就是1月15日失踪的丈夫毛富贵。
一向平静的乡村竟然发生了命案,这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绵阳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三台县局管辖,三台县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专案组,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迅速展开。
现场勘查
盐亭县两河镇云台村五组“三盐公路”旁河堤下是大片的油菜地,这片土地属于村民杨经和,由于是冬季农闲时期,鲜少有人经过,尸体发现地现场就位于这里。尸体被发现时俯卧于河堤斜坡与杨经和家油菜地的交界处,头部向下平躺于油菜地中,腰部以下斜躺于河堤的斜坡上。
经法医检验,死者符合勒颈致机械性窒息,从而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又据尸斑、角膜及腹部尸绿推断死者死亡时间距发现尸体约6-8天。这就意味着根据发现尸体的时间是2012年1月22日17时,推断出毛富贵的死亡时间是2012年1月14日-16日,而毛富贵正是在1月15日后失踪的。
依据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结果,专案组确定该案系他杀案件。
为什么死者出事前驾驶的汽车先出现在三台县境内,而四天后,尸体却出现在盐亭县境内?绵阳市三台县与盐亭县两地直线距离超过60公里,这究竟是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为之,还是出于某种特殊目的?如果您是警察,您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呢?
A.这是先谋财再害命,求财不成才会杀害死者。
B.死者人品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结怨,被报复致死。
C.因家人朋友的问题而被害。
专案组的成员们决定围绕尸体发现地和汽车发现地两处现场展开现场访问工作,但除死者生前驾驶的面包车上提取到少量微量物证外,并未发现其他重要线索。
案情分析
专案组反复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深化认识:一是被害人毛富贵系“野的”驾驶员,经济状况一般,且失踪当日身上只带有少量现金,被劫财害命的可能性不大。二是经调查被害人生性善良、为人诚恳,未与人结怨,无任何男女问题,被仇杀、情杀的可能性也不大。三是被害人颈部有很深的勒痕,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有多处致命伤痕,如此残忍的手段,目的就是要将受害者置于死地,这样说来泄私愤杀人的动机较为明显。
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2012年1月15日,即失踪当日上午,受害人毛富贵开车将侄女送到绵阳市火车站后于当日15时许返回位于黄林的家中。1个半小时后毛富贵接到一个电话,然后他就离开了家,这一天21时许他的手机开始关机,直至1月22日被发现遇害。
受害人毛富贵的失踪会不会和打这个电话的人有关系?还是受害人在离家途中遭遇其他人的毒手?又或者是受害人驾车途中遇到了意外事故?几个疑问出现在办案人员的脑海中。
结合调查的种种情况分析,被害人尸体和生前驾驶车辆分别在不同两地发现,可推断是有人故意误导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专案组很快判定该案是一起针对特定个人的,有预谋、有准备的故意杀人案件,绝非意外的偶然事故;并且作案人应该是熟悉受害人的情况,否则不会采取诱骗受害人出车而将其杀死在路边的做法。
侦查措施
明确了案件性质,划定了侦查方向。专案组迅速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和措施开展专案攻坚;首先以死者毛富贵居住地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死者失踪前的最后行踪、家庭关系、社会矛盾。调查显示,死者毛富贵,性格内向,为人老实,无不良嗜好,也没有发现有不正常男女关系,未发现与周边人员有较大矛盾。1998年与王莲花结婚后,当了三台县乐安镇黄林办事处五村六组的上门女婿,与妻子王莲花的关系较好。毛富贵曾长期在广东、成都等地打工,其中2004年至2011年2月与妻子王莲花一同在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一家床上用品加工厂务工,2011年2月毛富贵返回绵阳,同年6月在三台县学习驾驶,同年10月购买了一辆东风小康面包车在三台县乐安场镇从事 “野的”生意。至于毛富贵的妻子王莲花,则是自2004年起至今一直在成都的那家床上用品加工厂打工。结婚以来邻居们、亲友们也没发现这对夫妻间有不和睦的情况,连拌嘴吵架几乎都没有。
毛富贵的一位家属反映他生前有个朋友叫李大顺(男,汉族,住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扯旗村)在2009年向受害人毛富贵借了3000元钱,后来因为毛富贵多次催要,李大顺对此有所不满;另外毛富贵堂哥毛富德(男,汉族,住三台县乐安镇黄林办事处2村7组)经常借开毛富贵的面包车,例如2012年1月10日,这位有着吸毒史和盗窃前科的堂哥毛富德就曾向毛富贵曾借过车。
会不会是毛富贵的朋友李大顺因无力偿还债务又再次向受害人毛富贵借钱无果而杀人?还是有吸毒前科的堂哥毛富德又惹上毒瘾向受害人索要钱财无果而杀人?
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发现李大顺案发时间段一直在成都一餐馆内务工,且吃住都在餐馆内,没有任何外出迹象,其务工餐馆的老板和同事均能为他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