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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自然情况张A某:男,16周岁,某中学初三学生。二、简要案情2010年11月23日。张A在学校厕所内偶遇李某(初一学生),便问李某为什么要与同学陈某和曲某打架。李某误认为张A和陈某、曲某是一伙的要对其施暴,便给其继父朱某打电话称学校有人要揍他,他不敢回家了。朱某便找其亲友苏某、辛某等人到学校找张A,遭到上课老师制止,并告知有事可去找值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