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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针对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发展过程中的被动地位所引发的相关问题,以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主客体关系理论为前提,提出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创新性地构建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的基本框架,在相关试点的基础上为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一条新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 研究生 换位式 党员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本文试图打破原有研究生党员发展机制,特别是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学习的固有模式,提出 “一个信仰、两个基本点、三个原则、四个并举”换位式的党员发展模式。即坚持共产主义信仰,侧重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两个基本点,坚持公正、公开、民主三大原则,奉行教育与管理并举、理论与实践并举、教育与培养并举、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创新并举。充分调动研究生群体在政治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研究生的专业优势,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研究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和党性意识。使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和发展对象在学习过程中不再是被动地接收,而是主动地学习,应用性地学习,让其换位思考,提升其主体性意识,增强其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理解的透彻性,使研究生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联动起来,最终达到使发展对象从思想到行动上达到党章要求,使研究生党员永葆先进性的目的。
一、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理论前提
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强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势必应厘清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我们认为,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应突出强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能动性,并不仅仅停留在支部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被动地完成教育培训、考察和材料整理等工作,而应进一步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构建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新模式,完善体制机制,从思想上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提供正确引导,从行动上为其提供具体明确的平台和渠道,使入党积极分子从想入党到以切实的行动入党,使发展对象从以整理入党材料为中心到以实际行动表决心。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客体应定位为党员发展程序和教育內容,通过主体的积极行动,不断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在行动中主动接受考察,并实现主动性学习和自我教育。
二、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基本框架
一名研究生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建立在此之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对党组织逐步深入的了解基础之上的,而研究生入党前的教育考察阶段肩负着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达到从信奉到信仰层面的重要使命,因此,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教育考察阶段是党员发展工作的核心。
1、从源头上落实入党考察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从确定为考察对象开始,党支部应马上确定两名考察人,明确考察人的职责。在本模式中,考察人的职责包括:引导考察对象学习党的理论和章程;用实际行动作表率,使共产党员的标准在考察对象心目中具体化;密切关注考察对象的思想和行为,为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好第一关。考察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动向,建立常规机制,考察内容应具体细化,不再是应付式地填写考察表。
2、对党校学习提出更高要求。高校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各个阶段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到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至为关键的阶段是党校学习和党校骨干班的学习。如何抓好党校学习和党校骨干班学习,成为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校学习应以理论学习为主,但是,必须明确理论学习的侧重点和针对性。这就对党校教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校学习应将政治理论与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相结合,而不是单纯地从政治理论到政治理论。党校学习的关键是让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党的理论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从历史到现实使入党积极分子信服党的理论的正确性,进而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正确的导向。其次,党校学习应教会入党积极分子两个方面的学习方法。即将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专业素养相结合的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为后阶段党校骨干班的学习打下基础和铺垫。
3、创新党校骨干班学习模式。党校学习阶段主要是课堂讲授,明确方向,教会学习方法。党校骨干班学习阶段,应进一步强调入党积极分子的主动性、主体性,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让入党积极分子在进学校课堂之前,先进实践课堂。可将党校骨干班学习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让研究生从受众到主讲人,走进社区,走近社会,宣讲党的理论和政策,结合专业知识,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紧密相结合。使其进一步明确一名中共党员的职责和标准,深切体会党的理论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具体作用。
第二阶段在实践的基础上再回到党校的课堂,学生在切身体会的基础上学习交流,感触更深。同时,在党校骨干班学习阶段可以改变授课方式,在讲授的基础上增加讨论环节,学生在与社会实践面对面的前期铺垫基础上,与老师面对面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在以上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撰写思想汇报,感受会更深刻。
4、发展对象的确定应重视现实表现。根据课题组调研,大多数高校对于研究生入党都有明确的硬性条件。例如,读研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获得至少一项以上校级荣誉等等。我们认为,在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下,应进一步注重考察其他人的意见、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党校学习的鉴定意见,发表论文和评优等可作为参考条件,以证明其现实表现。将整个考察教育和发展过程联动起来,对发展对象作出客观的、全面的、中肯的评价。
三、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试点
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模式构建进行了认真论证,并在课题组所在高校的相关学院进行了试点,现简要介绍具体做法,以供进一步探讨和完善。以法学专业为例,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学生组织,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平台。具体到党员发展工作,在考察和教育过程中,鼓励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与以上社会实践组织,并由考察人指导和引领,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入地领会党的理论与政策,接触社会,了解民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为社会民众提供咨询服务,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民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领悟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之正确性,明确所学专业知识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价值,不断提升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的责任感。在此经历和体会的基础上,再回到党校课堂,学院分党校结合专业来讲党课,具体而生动,不仅从人生观、价值观层面进行引导,同时,为学生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指明了方向。
对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应兼顾德和才两个方面,以德为主。在确定最基本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考察人意见,将其与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党校学习的鉴定意见结合起来,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综合评价。该学院的做法与前文提到的换位式党员模式一一对应,效果较明显。
[资助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编号10JDSZ3078;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编号XJK10DJA005。
(作者:彭江辉,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讲师;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关键词 研究生 换位式 党员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本文试图打破原有研究生党员发展机制,特别是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学习的固有模式,提出 “一个信仰、两个基本点、三个原则、四个并举”换位式的党员发展模式。即坚持共产主义信仰,侧重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两个基本点,坚持公正、公开、民主三大原则,奉行教育与管理并举、理论与实践并举、教育与培养并举、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创新并举。充分调动研究生群体在政治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研究生的专业优势,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研究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和党性意识。使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和发展对象在学习过程中不再是被动地接收,而是主动地学习,应用性地学习,让其换位思考,提升其主体性意识,增强其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理解的透彻性,使研究生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联动起来,最终达到使发展对象从思想到行动上达到党章要求,使研究生党员永葆先进性的目的。
一、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理论前提
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强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势必应厘清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我们认为,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应突出强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能动性,并不仅仅停留在支部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被动地完成教育培训、考察和材料整理等工作,而应进一步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构建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新模式,完善体制机制,从思想上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提供正确引导,从行动上为其提供具体明确的平台和渠道,使入党积极分子从想入党到以切实的行动入党,使发展对象从以整理入党材料为中心到以实际行动表决心。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客体应定位为党员发展程序和教育內容,通过主体的积极行动,不断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在行动中主动接受考察,并实现主动性学习和自我教育。
二、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基本框架
一名研究生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建立在此之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对党组织逐步深入的了解基础之上的,而研究生入党前的教育考察阶段肩负着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达到从信奉到信仰层面的重要使命,因此,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教育考察阶段是党员发展工作的核心。
1、从源头上落实入党考察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从确定为考察对象开始,党支部应马上确定两名考察人,明确考察人的职责。在本模式中,考察人的职责包括:引导考察对象学习党的理论和章程;用实际行动作表率,使共产党员的标准在考察对象心目中具体化;密切关注考察对象的思想和行为,为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好第一关。考察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动向,建立常规机制,考察内容应具体细化,不再是应付式地填写考察表。
2、对党校学习提出更高要求。高校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各个阶段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到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至为关键的阶段是党校学习和党校骨干班的学习。如何抓好党校学习和党校骨干班学习,成为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校学习应以理论学习为主,但是,必须明确理论学习的侧重点和针对性。这就对党校教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校学习应将政治理论与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相结合,而不是单纯地从政治理论到政治理论。党校学习的关键是让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党的理论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从历史到现实使入党积极分子信服党的理论的正确性,进而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正确的导向。其次,党校学习应教会入党积极分子两个方面的学习方法。即将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专业素养相结合的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为后阶段党校骨干班的学习打下基础和铺垫。
3、创新党校骨干班学习模式。党校学习阶段主要是课堂讲授,明确方向,教会学习方法。党校骨干班学习阶段,应进一步强调入党积极分子的主动性、主体性,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让入党积极分子在进学校课堂之前,先进实践课堂。可将党校骨干班学习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让研究生从受众到主讲人,走进社区,走近社会,宣讲党的理论和政策,结合专业知识,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紧密相结合。使其进一步明确一名中共党员的职责和标准,深切体会党的理论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具体作用。
第二阶段在实践的基础上再回到党校的课堂,学生在切身体会的基础上学习交流,感触更深。同时,在党校骨干班学习阶段可以改变授课方式,在讲授的基础上增加讨论环节,学生在与社会实践面对面的前期铺垫基础上,与老师面对面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在以上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撰写思想汇报,感受会更深刻。
4、发展对象的确定应重视现实表现。根据课题组调研,大多数高校对于研究生入党都有明确的硬性条件。例如,读研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获得至少一项以上校级荣誉等等。我们认为,在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下,应进一步注重考察其他人的意见、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党校学习的鉴定意见,发表论文和评优等可作为参考条件,以证明其现实表现。将整个考察教育和发展过程联动起来,对发展对象作出客观的、全面的、中肯的评价。
三、换位式党员发展模式之试点
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模式构建进行了认真论证,并在课题组所在高校的相关学院进行了试点,现简要介绍具体做法,以供进一步探讨和完善。以法学专业为例,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学生组织,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平台。具体到党员发展工作,在考察和教育过程中,鼓励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与以上社会实践组织,并由考察人指导和引领,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入地领会党的理论与政策,接触社会,了解民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为社会民众提供咨询服务,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民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领悟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之正确性,明确所学专业知识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价值,不断提升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的责任感。在此经历和体会的基础上,再回到党校课堂,学院分党校结合专业来讲党课,具体而生动,不仅从人生观、价值观层面进行引导,同时,为学生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指明了方向。
对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应兼顾德和才两个方面,以德为主。在确定最基本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考察人意见,将其与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党校学习的鉴定意见结合起来,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综合评价。该学院的做法与前文提到的换位式党员模式一一对应,效果较明显。
[资助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编号10JDSZ3078;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编号XJK10DJA005。
(作者:彭江辉,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讲师;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