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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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感言:写这个故事是在一个深夜,周围很安静,只有我敲键盘的声音。那段时间在微博上刷到很多失学女孩的故事,然后我就想象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想要走出将自己困住的南方小镇,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她梦想成为像纪梵希一样的设计师,梦想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在所有人都否认她的时候,只有男主坚定地站在她的身边,温柔地鼓励她。虽然故事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仍旧希望能给看到故事的你们带来爱与温暖,最后,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呀。
  (一)
  二零零一年,我参加一场国际服装设计大赛,一举成名。
  此后三年,我拿遍服装设计界的各大奖项,人形牌立在大街小巷的各家服装店铺外。所有人都觉得我的事业正红火的时候,我却在采访中宣布,十二月份在莫斯科举办的那场服装设计展将是我设计生涯最后的一场参展。
  我不理会外界此起彼伏的,或惊讶或不解的声音,只专注准备年底的设计展。
  那次服装设计展的主题是“少女的悸动”,一个并不新颖的主题。
  以往的设计师大都以粉色和白色来展现妙龄少女刚刚坠入爱河时的娇羞与悸动,我却另辟新径,以浓烈的红色作为长裙的主色调。
  模特迎面走来,像一团燃烧的烈火,赤诚真挚,美到极致,让人悸动。
  莫斯科前一晚下了雪,薄薄一层铺在地面上。棕色的马丁靴踩着积雪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时,我正倚在墙角抽烟,因为不想应付现场记者的发问,所以展览一结束,我就从后台溜了出来。
  我懒懒地抬眼,以为又是哪个记者追了过来。
  视线相交的一瞬,我下意识地想把手里夹着的香烟藏起来,匆忙之下忘了烟还未熄灭,竟烫伤了手指。
  是他。
  孟远樹。
  我轻轻地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微雨的傍晚,大风挂断了电线,屋子里黑漆漆的。没有灯光,他看不成书,我自告奋勇给他讲故事,其实讲的都是一些无聊又俗气的故事。
  他安静地靠着枕头不出声,我凑过去轻轻叫他:“你睡了吗?”
  他不说话。我撇撇嘴:“喂,我都认识你这么久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有些委屈,我不想像那些佣人一样称呼他为少爷。
  他的睫毛颤了颤,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低声说道:“孟远树。”
  我没听清,靠得更近了一些。
  “我说我叫孟远树,遥远的远,树木的树。”
  孟远树,孟远树,孟远树……
  我终于见到你。
  (二)
  孟远树出现之前,我眼里的男孩子只有一种模样——顶着烈日翻墙爬树,皮肤晒得黝黑,闯祸后被自家父母追着打,吵闹的声音隔着几条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但是孟远树不同,他是安静而纤瘦的。
  印象里,他不吵也不闹,更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下棋、看书。
  他自幼父母就不在身旁,是管家和佣人照顾他。他的身体不好,吹不得风,所以几乎整日都不出门,管家吴姨见他总是一个人望着窗外发呆,便自作主张给他找了个玩伴。
  我就是这样被我的母亲领进孟家的。
  我们跟在吴姨身后,绕了好几道弯才见到孟远树。
  他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外套,衬得他肌肤雪白。我远远看了他一眼,觉得他可真好看。
  吴姨说明我和母亲的来意后,他放下手里看了一半的书,凉凉地瞥了我一眼,没说不行,眉头却皱成了“川”字,像是遇到了什么大麻烦似的,然后我就看到母亲讨好的脸色登时维持不下去了。
  这当然不是因为孟远树对我的态度,而是,如果他赶走我们,母亲就拿不到钱。
  母亲想给弟弟换一所好点儿的学校,但是家里经济并不富裕。
  若不能留下来,母亲大抵会让我辍学。想到这里,我咬着嘴唇看向孟远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情太过可怜,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留下吧。”
  就这样,我留在了孟家。
  说是留下来,其实只是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去陪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富家少爷都寡言少语,但是孟远树的话实在少得可怜。
  我觉得他并不需要我陪。
  我准备了很多从同学那里听来的故事想要说给他听,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活泼快乐,以为这样就能感染到他。可是我的故事老套幼稚,他并不喜欢听。
  我甚至隐隐觉得,过不了多久,吴姨就会发现,我并不能带给他半分快乐,然后辞退我。
  所以,在他身旁的时候,我是拘谨的,小心翼翼的,不知所措的。
  他对我的态度转变发生在一个春风和煦的午后。我从同学口中听到了新的有趣的故事,所以午休的时候我偷偷从教室里溜出来想要说给他听,结果看到他从床上摔下来,神情痛苦的样子。
  我把他扶到了床上,按照他的指示从抽屉里找来了他需要服用的药物。
  我这才看到他的额头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嘴唇毫无血色。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的脸上,他脸色苍白得仿佛下一秒就要因为呼吸不畅而撒手离去。他的手腕很细,掌心很凉,我惊魂未定,将他的手越抓越紧。
  等他终于平复下来,他将手从我的掌心抽出,垂下眼睛轻声说道:“没事了。”
  顿了顿,他又说:“谢谢你。”
  那是他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
  我想象过很多次他主动和我说话会是什么样子,我想我一定会开心得快要疯掉,可是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我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反应过来的时候眼泪已经落了下来。
  我真的被吓到了。
  他笨拙地替我抹掉眼泪,安慰我:“我没事,你别哭。”
  我抽抽噎噎地问他:“你会死掉吗?”
  他愣了一下,回道:“不会。”
  他的这声“不会”就像一剂镇定剂,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等我止住哭声,他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从枕头下面抽出一本书来,翻到了夹着书签的那一页。   我不知道他曾经历过多少次像刚刚那样惊心动魄的时刻,才会对此习以为常。
  我只知道,那一刻,看着他瘦削的肩膀,我觉得有点儿心疼。
  房间里太过安静,我又像以往那样拘谨得不知所措起来。我告诉他,我之所以这个时间过来,是为了给他讲故事。他轻轻地“嗯”了一声,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我自觉没趣地闭上嘴,不打扰他看书。待到午休快结束时,我匆匆回了学校。
  但我想,那天他一定是听到了我说的话。因为那天之后,他偶尔会主动让我给他讲故事。
  其实我知道,我讲的故事不够有趣。我偷偷瞥过他的书柜,全是我看不懂的世界名著。吴姨说,他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可以读懂纯英文的外国名著了。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他没有生病,他的父母会不会把他接去上海同住,让他上全上海最好的学校,周末的时候像课本里写的那样,全家一起去公园里野餐。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和几个比他年长许多的佣人住在这个乡下小镇,听家教讲他早就学过的知识,听我讲他早就听腻的故事。
  他的人生不该是这样。
  (三)
  南方小镇的天气变幻莫测,一夜入冬是常有的事。
  我记得那天很冷,傍晚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我没带伞,顶着书包往回跑。
  进门的时候太着急,我撞到了在门口踮脚张望的弟弟。他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我顾不得满身雨水,蹲下来试图安慰他。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他的哭声都没有弱下去的趋势。
  过了一会儿,母亲回来了,她以为我欺负弟弟,指着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怒骂。
  她没看到我被雨水淋湿的校服,或者说她看到了,但是并不在意。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弯腰把弟弟抱进里屋,自始至终没有关心我一句。
  我觉得很委屈,冒雨跑了出去,最后去了孟家,是吴姨给我开的门。
  她给我找了一套佣人穿的干净制服,让我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我睡不着,看到孟远树的房间里还亮着灯,就去他房间找他。他正在自己和自己下棋。
  “你可以教我吗?”我期待地看着他。
  他没说话,铺好棋盘,把黑子递给我。
  他教得很细心,可我太愚笨,纵然他多次让着我,我仍旧输得很难看。但是下了一会儿棋,我的心里好像静了下来,没有那么难受了。
  离开的时候,我说:“阿树,我想离开这里,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温柔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好。”
  明明只有一个字,我却知道,他是相信我、支持我的。
  我在孟家住了下来,长久的相处让我和孟远树越发熟络起来。
  放學后我在客厅里写作业,孟远树则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看书。
  我有时候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在看书——每当我遇到不会的问题抓耳挠腮的时候,他总会出现在我的身边,俯下身问我:“哪道题不会?”
  我伸手指一下,他只要看上两眼,就能告诉我答案。
  虽然有时候他会故意嘲笑我说:“莲妹,你写字好难看啊。”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孟远树是一个很好的老师。
  在他的辅导下,我的成绩越发优异,连续几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大概是因为我的好成绩让父母在其他学生家长面前脸上有光,他们主动来孟家找我,希望我回家。
  我和父母的关系因此有所缓和,可我还是喜欢三天两头往孟家跑。
  吴姨看见因为我的缘故,孟远树开心了不少,也乐得我常去。
  孟远树还是老样子,常常自己一个人下棋——我的棋艺太差,远远达不到和他对弈的水平。
  他长得很好看,侧脸线条像雕塑一样立体精致,我常常不由自主地拿着铅笔在本子上勾画他的模样,时间长了,竟然画了整整一本。
  晚上的时候,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光着脚下床,从书包里找出画满孟远树的那本画册,借着朦胧的月色从头翻到尾,末了把画册紧紧地压在胸口。
  那个夜晚,我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那么清晰,那么真挚,满载少女的心事,推动命运的齿轮。
  后来我开始不满于只画他待在屋子里的画面,我想象他穿着短裤、背心和朋友追逐打闹的样子,想象他穿着校服走进课堂的样子,想象他穿着红色的礼服意气风发的样子。
  给我笔下的孟远树换装似乎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那天他照旧在沙发上看书。
  我凑过去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把封皮转向我,是一本精装的《奥黛丽·赫本传》。
  他合上书,给我讲起奥黛丽·赫本和纪梵希的故事。
  他讲了很久,可是我什么也听不到了,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成为像纪梵希一样的设计师。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孟远树,他转头看着我,语气认真且坚定,他说:“你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设计师。”
  (四)
  那年夏天,我以考了年级第一为由,向父母讨要一份生日礼物。
  我想要一套完整的画具。他们满口答应,最后却用一盒廉价的十八色蜡笔打发了我。
  见我脸色不好,母亲又补了一句:“咱们这个小镇哪里出过设计师?”
  “你怎么知道我不行呢?大学以后……”
  母亲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你高中毕业就去找份工作吧,杰杰要换所学校,学费还没着落呢。”母亲说完爱怜地摸了摸弟弟的头。
  我站在一旁没有吭声,因为我早已明白,争吵毫无意义。
  于我而言,唯一的出路就是离开这个地方。
  我越发努力,甚至找了份兼职偷偷攒钱。空闲时间,我仍旧喜欢往孟家跑。
  母亲大抵看出我和孟远树之间朦胧暧昧的关系,为了将我留在小镇,不惜拎出孟远树作为逼迫我放弃的筹码。
  我嘴上说着一定会离开,心下却已经开始动摇。   如母亲所言,孟远树不会离开这个地方,那么,我要弃他而去吗?
  所幸的是,我没有纠结得太久——十月份的时候,孟远树说他的父母准备把他接去国外治疗,还说国外医学界针对他的病情,已经有了新的研究成果,他的病有可能痊愈。
  临走之前,他送了我一套完整的画具。
  孟家夫妇来接他的那天,他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外套,一如我初见他时的样子。
  他脸上挂着笑,语气是难得的轻快,他说:“莲妹,我走了,你要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成为了世界知名的设计师。”
  孟远树走后,我没了顾虑,一心想着离开这里。
  我每天既要学习又要练习绘画,还要兼职赚钱,忙得不可开交。
  晚上躺在床上,我有时候会想起他,然后把画册翻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
  一九九六年七月,我终于如愿考到了上海,而且是设计专业。
  我兴奋得一整晚睡不着,很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我想他大概已经痊愈,回到了上海,或许,我可以在上海的街头偶遇他。
  怀着这样的期待,我在那年的九月份一个人拉着行李箱从江苏乘车北上,来到上海。
  上海是一座辉煌繁华的城市,我从来没有在街头碰到过他。
  大学期间,我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设计大赛,积攒经验,还在空闲时间,学着打扮自己。我不再是曾经那个黑黑瘦瘦的莲妹,我甚至改了名字,把“温莲”改成了“温怜”。
  我期待着再次和他见面。
  孟远树晃了晃手,将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嗨,大设计师,能给我签个名吗?”
  “嗯?”我不明所以。
  他咧嘴笑道:“我女朋友很喜欢你。”
  他笑的时候露出整整齐齐的八颗牙齿,我盯着他的笑容出神——以前的阿树从来不会露出这样干净纯碎的笑,他是沉默忧郁的,即便是开心,也开心得不够彻底。
  孟远树一脸期待地看着我,见我默不作声,又提起他的女友:“她真的很喜欢你,但是她最近有事,不然一定会亲自来看你的服装展。”他的眼睛清澈明亮,提起那个女孩的时候,眼睛里有细碎的光芒。
  有些话已经到了嘴边,又被我咽回了肚子里。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白色短袖,在上面签上了“温怜”两个字。
  时隔多年,我早已学会如何把自己的名字写得利落漂亮,可是捏着那件纯棉材质的白色短袖,我的手就像是不受掌控,“温怜”两个字被我写得歪歪扭扭。
  我多么希望他可以说一句:“莲妹,你写字好难看啊。”
  可是没有,孟远树拿到签名,笑得越发开心。
  他小心地把衣服放进包里,小声嘀咕:“小鹿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鹿是他的女朋友。
  听名字就知道一定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孩。
  孟远树已经走远,我在外面又抽完了一根烟才回到后台。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这些年来我的变化很大,从我的脸上很难窥探到过去的痕迹。我仔细地回想自己从前的样子,却只有一点儿零星的模糊记忆,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孟远树的样子。
  (五)
  回到上海,我又一次遇到了孟远树。
  那天我刚好把所有工作收尾,拒绝了经纪人送我回家的请求。把车钥匙丢给了经纪人后,我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
  当时孟远树正在一家珠宝店陪小鹿挑选戒指,他隔着玻璃窗看到了我,然后追了出来。
  “孟先生。”我这样称呼他。
  “你看,我没骗你吧?那个签名真的是温怜亲笔签的。”他拉住我,着急地向身后那个叫小鹿的女孩解释。
  根据他的话,我拼凑出了事情的经过。
  之前在莫斯科,孟远树找我签名,可我见到他太过惊讶,写下的名字歪歪扭扭,和我以往的签名大相径庭,小鹿觉得那并非我所写,以为孟远树拿一个假的签名骗她,所以和他赌气,差点儿不肯答应他的求婚。
  闹出这么大的乌龙,我有些过意不去。想到他们马上就要结婚,我说:“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帮小鹿设计婚纱吧。”
  小鹿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不确定地问道:“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点头。
  当天晚上我就画好了几版婚纱设计图。小鹿长相甜美,所以我选择了下摆蓬松的公主裙。
  婚纱的一些小细节是孟远树过来的时候确定的,他说小鹿工作忙,所以他来替小鹿看一下。我根据他的意见略作修改,终于在他们结婚之前将那件婚纱赶了出来。
  可是这件婚纱并没有送出去。
  小鹿临时反悔,只留下一句“对不起”,就离开了。
  我为孟远树抱不平,他却不太在意,摇摇头说:“没事。”
  孟远树是读大三的时候认识小鹿的,他觉得这个女孩笑起来很甜。当时小鹿有男朋友,不过毕业没多久两人就分手了,他趁机追求小鹿,这才有机会和小鹿在一起。
  但是这些年来,小鹿一直对前男友念念不忘,所以对方一道歉,她马上就原谅了他。
  孟远树嘴上说着没事,脸上到底流露出几分失落。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失恋的人,只能陪他在酒吧買醉。
  孟远树没喝醉,反倒是我喝吐了。
  他给我煮了醒酒汤,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喝完,然后说道:“明明是我失恋了,你怎么好像比我还难过?”
  我的额头还在隐隐作痛,没理他,转身又睡了一觉。
  有了这个小插曲,孟远树打消了借酒消愁的念头。不知道是因为心大还是掩饰得好,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伤心的神色了。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吃饭,如果时间早的话,还会去江边散步。
  我不再办展,清闲了不少,无聊的时候就跟着公司里几个刚毕业的女孩学做菜。我看她们交流起经验来头头是道,也悄悄记了一些,晚上闲在家里的时候就自己试着做。   周末的时候,孟远树再约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我邀请他来我家尝尝我的手艺。
  我高估了自己的水平。我大概是把盐当成了糖,孟远树夹了一口鱼肉,半天没有咽下去,我试了一下,才放到嘴里就赶紧吐了出来。
  我从冰箱里给他拿了一罐冰啤酒,自己也开了一罐,往嘴里猛灌。
  “你等我收拾一下,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我摘掉围裙,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他正在翻我放在茶几下面的相册,里面全都是他,有我从报纸上裁下来的,还有从网络上下载打印出来的,整整齐齐地贴在相册里。
  我有点儿尴尬,伸手合上了相册。
  他盯着我:“你喜欢我?”
  空气仿佛凝固了,我没吭声,最后是杰杰的电话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尴尬。
  我避开孟远树去接电话。
  杰杰找我无非为了一件事,要钱。
  可我并不想给他。他被我的母亲宠得不学无术,明明上个月我才刚给他打了一笔钱。
  挂掉电话,我叫孟远树出去吃饭,我们默契地沒有提起相册的事情。
  那段时间,公司的小姑娘见孟远树常来接我下班,八卦地凑过来问他是不是我的男朋友。
  我摇摇头,说我们只是朋友。
  我和孟远树就这样不温不火地相处着,直到杰杰来上海找我。
  我态度坚决,把他拦在了门外。
  他撒泼打滚地在门外大闹了一番,见我的态度实在强硬才终于作罢。我劝他离开上海回江苏去,他横了我一眼,骂骂咧咧地离开。
  我没想到他竟然在楼下遇到了孟远树,还一下子就认出了他。
  我去找孟远树的时候,他很平静地看着我:“杰杰说,我和你喜欢的人长得很像,你们从小就认识,而且他也叫孟远树。”
  我点头。
  孟远树继续说:“可是我小时候并不认识你,所以那个人不是我。”
  我接着点头。
  这下轮到孟远树惊讶了:“你知道?你对我这么好,不是因为把我误认为他了吧?”
  我摇摇头,过了一会,才轻声开口:“我知道,知道你不是他。”
  (六)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还知道,我的阿树一九九八年十月死于美国加州,没有墓碑,没有葬礼,他的骨灰就扬在了太平洋的西海岸,是我亲手扬的。    来到上海之后,我曾试图寻找阿树。我找到孟家原本的住址,邻居告诉我,孟远树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上最好的学校,被父母娇宠,从来不曾被送去乡下小镇。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阿树骗了我,他不叫孟远树。
  他只是羡慕嫉妒那个叫孟远树的小男孩可以得到父母的爱,才会撒那样的慌。
  阿树一出生就自带顽疾,父母说是让他去乡下养病,其实只是找个理由把他送走,送去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没过多久,他们便有了第二个小孩,名叫孟远树。
  孟远树从一出生就受到孟家父母的万般疼爱,阿树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是孟远树就好了,那样是不是自己也会得到父母的疼爱?
  他们早就放弃了他,也没有所谓的可以治疗他的疾病的新技术。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听到了我的梦话——那段时间我的压力很大,一直想着要不要为了他,放弃离开小镇的机会。
  他不愿成为我的绊脚石,所以给父母打电话,让父母将他送到国外,这样我就可以心无旁骛地认真学习。
  他们到底心中有愧,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他。
  我以为我和阿树不会再见,可是第二年春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跨国电话,来电显示是美国加州。电话接通后,对面迟迟没有声音,就是那一刻,我深深地相信,世上真的有命运的存在。
  那个电话是阿树打给我的,即使对面没有声音,我也不舍得挂掉,我小心翼翼地询问:“阿树,是你吗?”长久的沉默过后,听筒里传来了嘟嘟的声音。
  得知他在加州养病后,我开始着手准备去美国做交换生的资料。大二下半年的时候,审核下来,我又一个人拖着行李箱从上海飞往美国,像当初我从江苏来到上海一样义无反顾。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跑遍了加州所有的医院,终于找到了阿树的踪迹。
  他更瘦了,皮肤依旧没有血色。他一眼就认出了我,所以当我站在病房门口的时候,他才会转身把被子拉过头顶。我给他把被子拉下来,像小时候那样坐在他的身旁。
  之后,没课的时候我就去陪他,我给他看我设计的新衣服,和他聊我在学校里遇到的开心的事。我已经学会怎样把故事讲得生动有趣,常常逗得他捧腹大笑。
  我抽烟的习惯就是在那个时候染上的。我眼睁睁地看着阿树一天天消瘦下去,可我不敢哭,我怕眼睛哭肿,阿树会看出来。我每次都是笑着去看他,我们缄口不提他的病情。
  可是我心里难受,然后就开始抽烟,一根接一根,一盒又一盒。
  阿树不知道我吸烟,我每次去见他之前,都会提前洗澡换衣服,会吃薄荷味的糖,我不想让他闻到我身上的烟味。有时候我偷亲他的嘴角,他还会说:“莲妹,你好甜啊。”
  烟是涩的,所以阿树不知道我吸烟,我这样坚信。
  有一天晚上,他说:“莲妹,医院里太闷了,我想出去走走。”
  我说:“好。”
  我借了同学的车,第二天下午在医院后门口等他。
  四点多钟的时候,他避开护士,从医院里溜了出来。
  我开车带他去海边,一路上他很开心,把车窗开得很大,风从窗口涌入,将他额前的碎发尽数卷起,他眯着眼,脸上挂着满足的笑。
  我将车一直开到公路尽头,他像个孩子似的脱鞋踩在沙滩上。
  很快他就累了,靠在我的身上小声说:“莲妹,我们今晚不回去了吧,我想看日出。”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咬着嘴唇忍了好久,才终于说出一个完整的“好”字。
  那天的日出似乎来得格外晚,我一直不停地和阿树讲话,我讲我们小时候的事情,讲曾经讲过的那些无法将他逗笑的,无聊又老套的故事。
  过了很久他才理我,他说:“莲妹,你太聒噪了,这些故事我都听腻了,不过……”他顿了顿,又道,“只要是你说的,我都愿意听。”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莲妹,你还是多说一些吧,我以后大概没有机会听了。”
  “莲妹,我真的很舍不得你。”
  “莲妹,怎么还没有日出啊?我觉得我等不到了。”
  “莲妹,我死以后,把我的骨灰扬了吧,就扬在这片海里。活着的时候每天都待在屋子里,死后我想化作一阵风,飘在海岸上,好好看看这世间。”
  “莲妹,以后不要抽烟啦,对身体不好……”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一边哭,一边不停地点头:“阿树,你再等等,马上就要日出了。”
  我机械地重复:“阿树,你再等等,再等等……”
  不知道过了多久,金色的阳光洒满海面,我握紧阿树的手:“阿树,日出了。”
  (七)
  阿树没有看到那场日出。
  我也没有戒掉烟瘾。
  遇到孟远树是一场意外,他和阿树长得实在太像了,我才会慌到被烟烫到手指。
  因为阿树死前说过,让我不要再吸烟了。
  可是我没有做到。
  我收集了孟远树那么多张照片,但是在莫斯科的那次,是他第一次站在我的面前。
  阿树生前不爱照相,我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我实在想念他,最后想到了他的弟弟,真正的孟远树。
  孟远树是个知名企业家,少不了要接受一些采访。
  我花费时间找到报道他的报纸,把照片裁下来,又从网上找到介绍他的那些博文,把照片下载打印出来,贴在我的相册里。我时常想,如果我的阿树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是不是也该像真正的孟远树这样朝气蓬勃。
  那天在江边散步的时候,孟远树问我:“少女的悸动为什么是红色?”
  因为并不是所有悸动都青涩而隐晦的,也有像我这样赤诚真挚,像火一样燃烧,最后只留下一把灰烬的。我所有的悸动,都在那天早晨随着阿树的骨灰一起扬在了风里。
  那些爱意,会伴随他看遍这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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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始  二零零八年冬天,凌晨一点半,在牌桌下睡熟的莫如许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白星珀掀开桌布露出的带笑面容。  这个素不相识的少年,发现她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太好了,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说着,他就要伸手来拉莫如许。莫如许敏捷地躲开,从牌桌的另一侧钻了出去。  喧闹的牌馆,两人对视着。白星珀告诉莫如许,他是“民众里”新搬来的住户,看莫爷爷牌打到一半四处找人,说是孙女不见了,就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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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拾糖》是顾念撰写的一部校园小甜文,连载期间就得到了不少读者的好评和期待,书中的陆深和林悄悄两个人会怎么发展下去,看一看实体书就知道啦,实体书正在热卖!  一、我没有林悄悄那么勇敢  Q:顾念这个笔名蕴含着什么深意?接下来想写什么样的小说和剧本?  A:私心觉得“念”这个字很好听,“顾念”虽然只有两个字,听起来却像是一句珍藏已久的情话。  Q:為什么会写《青梅拾糖》这样一个题材和人物设定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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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感言:这是一个很可爱很有趣的故事,因为小公主是迄今为止,我笔下最可爱最可爱最可爱的男主了,我好喜欢他——口是心非,嘴炮王者,但实际上超级容易害羞,一边做一些幼稚的事情讨好你,一边又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的,暗自脑补对方多喜欢自己,然后嘴角咧到耳根去,殊不知自己已经完全沦陷了……就是因为我脑海里有了小公主的样子,所以动笔写了这个故事,另一个主角是个和他同样可爱的女孩子。这也是我第一次写男主视角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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