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浙政办发[2016]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2月6日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