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政发〔2016〕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3月30日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省水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