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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初期,我曾在省体校打乒乓球,每月四块二毛钱的月票由体校报销,一次教练让我们多捡些电车票说要给我们多报点儿。为捡面值五分一张的电车票,我与自行车相撞,腕部至今留有一道伤痕,那个月我得到多出一倍的月票钱交给父亲。当父亲听了缘由后大骂教练是个“浑球”,为了区区十一,二块的车票,如若搭上孩子们的性命谁负责?第二天我哭着被父亲转学,放弃了有可能替代江家良的机会,后来只要电视上出现乒乓球冠军,母亲都会责怪父亲的蛮横:“要不然你早就开着宝马遛弯了”。听来像真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