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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2)11-000-01
摘 要 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我国现有850080个体育场馆,其中教育系统558044个,占全国体育场馆的65.6%,教育系统中有28741个是高校体育场馆,占教育系统体育场馆的5.2%,占全国体育场馆的3.4%。这么多的高校体育场馆,其管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管理这么多的高校体育场馆本身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关键词 高校 体育场馆 管理
高校的体育场馆在满足师生体育活动需要的同时,各种社会体育赛事也会经常用到高校的体育场馆,高校体育场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要使这些高校体育场馆物尽其用,平时的管理也就显得很重要。如此众多的高校体育场馆管理起来也非易事,探寻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无疑对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及利、弊端
(一)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的主要管理模式
我国高校的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校内承包;其二,校外承包。
1.校内承包。作为高校体育场馆的所有者,各高校在日常的经费中专门划出一部分为作为体育场馆的管维之用,这些经费是有限的,如果在学费中体现过多,会增加家长的负担,导致他们的不满。但是经费跟不上,又会使场馆的管维受到影响。所以有的高校采取校内承包的模式来管理这些场馆。高校把这些场馆整体或是部分地承包给教(职)工、校企或是它们的负责人,由这些单位或是个人来管理场馆。
2.校外承包。校外承包也叫市场化承包,主要是把场馆承包给校外的个人或是企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聘请物业公司,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物业费用,由物业公司来管理这些场馆。
(二)两种管理模式的利、弊端
校内承包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这些高校认为把学校里的东西交给自己的教(职)工或是企业是最为放心的,而且学校还可以收取一些承包费,或多或少地解决经费问题,从而用到其他一些必要的地方,同时也可以提高场地的利用率,这些都是积极的一面。不过这些高校虽把场馆进行了校内承包,却没有规定承包者不能再往下转包,教(职)工或是校企完全可以找家属或是招聘校外人士来参与管理,这些人甚至还可以继续转包给他人。如果不出问题还好,出了问题就像是剥洋葱一样,半天找不到芯。等把头绪厘清了,真正的罪魁不知在哪里偷笑了多久了,还容易使教(职)工分心,不利于教学,因为他们要交承包费,就必须想着场馆的经营问题,哪还有心思教学?
校外承包使得教(职)工可以专心地进行教学活动,不必再去管教学任务以外的事情。学校虽不能从物业公司那里获得收益,但是却也甩掉了不小的包袱,毕竟一个体育场馆一年的管维费用都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何况有的高校还不止一个场馆。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学校还赚了。但是现在问题来了,物业公司会把这些场馆对外开放,并收取一些费用,同时校内的一些免费的或是收费低的场馆不复在了,就会有学生不再使用这些场馆,从而导致了资源的闲置。另一方面对外开放,又会使得一些校外的不安定因素进到校内,使校园发生治安案件,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探寻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新路
(一)高校和社会合管模式。
这一点乍一看和校外承包没有区别,实则不然。高校的体育场馆在满足师生体育活动需要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承接一些校外的体育赛事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使用费,高校用收取的费用来管维场馆,也不失为一种既解决经费问题又管理好场馆的方法。这种方法还可以更大胆些,就是把场馆租赁出去,这样一来可以让这些场馆的管维经费得到保障,让场馆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避免浪费资源。同时也可以解决一些地方体育设施不足,人们无锻炼场所的问题。
(二)高校、政府联管模式
高校可以把场馆的情况挂到媒体,就像做广告一样,主动承担一些比赛用场、用馆。政府也在举办一些体育赛事的时候优先考虑使用高校场馆,从而使这些场馆做到物尽其用,也可以减少开支,避免为了某一临时性的赛事而新建场馆。
以上两点要把握好“度”,无论是高校和社会合管,还是高校与政府联管,体育场馆的所有权不能变,其次高校场馆毕竟是以满足校内师生为主的,不能长期往于对外开放状态,所以要严格限制对外开放,并对使用场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的登记,对发现破坏场馆设施设备的行为予以纠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三、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借鉴
(一)我国非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
A、承包管理;B、租赁管理;C、委托管理;D、企业化管理;E、公司治理管理;F、BOT和TOT管理;G、星级酒店管理。
(二)高校能够借鉴到的模式
A模式,已经用到,不再提倡;D、E、G成本高,也不提倡。最终入选的是B、C、F。
B模式,前文有所及,不赘述。
C模式,场馆的所有者可以选派经营者作为场馆的负责人,让他们来代为管理场馆,所有者不直接参与管理。委托管理不改变场馆的服务性质,只是变换了管理主体,提高了管理效率。
F:BOT模式(BOT是建设、运营、转交的英文缩写),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场地交给建设者管理,期限结束后,交给其所有者;TOT模式(转让-运营-转让),即由政府出资给高校建设体育场馆,建成后把场馆的管理权交给高校,政府收回投资后,把场地的所有权交给高校。
BOT模式能解决某些高校场馆不足的现象,缓解奖金紧张。TOT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筹集到场馆建设资金,而建设者不用承担风险。
无论高校采用哪种模式来管理体育场馆,都要考虑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即用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回报。选择哪种管理模式,要看各高校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 朱景宏.高校体育场馆建设思路[J].体育导报.2011.
[2] 罗静.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的研究[J].体育导报.2011.
摘 要 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我国现有850080个体育场馆,其中教育系统558044个,占全国体育场馆的65.6%,教育系统中有28741个是高校体育场馆,占教育系统体育场馆的5.2%,占全国体育场馆的3.4%。这么多的高校体育场馆,其管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管理这么多的高校体育场馆本身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关键词 高校 体育场馆 管理
高校的体育场馆在满足师生体育活动需要的同时,各种社会体育赛事也会经常用到高校的体育场馆,高校体育场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要使这些高校体育场馆物尽其用,平时的管理也就显得很重要。如此众多的高校体育场馆管理起来也非易事,探寻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无疑对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及利、弊端
(一)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的主要管理模式
我国高校的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校内承包;其二,校外承包。
1.校内承包。作为高校体育场馆的所有者,各高校在日常的经费中专门划出一部分为作为体育场馆的管维之用,这些经费是有限的,如果在学费中体现过多,会增加家长的负担,导致他们的不满。但是经费跟不上,又会使场馆的管维受到影响。所以有的高校采取校内承包的模式来管理这些场馆。高校把这些场馆整体或是部分地承包给教(职)工、校企或是它们的负责人,由这些单位或是个人来管理场馆。
2.校外承包。校外承包也叫市场化承包,主要是把场馆承包给校外的个人或是企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聘请物业公司,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物业费用,由物业公司来管理这些场馆。
(二)两种管理模式的利、弊端
校内承包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这些高校认为把学校里的东西交给自己的教(职)工或是企业是最为放心的,而且学校还可以收取一些承包费,或多或少地解决经费问题,从而用到其他一些必要的地方,同时也可以提高场地的利用率,这些都是积极的一面。不过这些高校虽把场馆进行了校内承包,却没有规定承包者不能再往下转包,教(职)工或是校企完全可以找家属或是招聘校外人士来参与管理,这些人甚至还可以继续转包给他人。如果不出问题还好,出了问题就像是剥洋葱一样,半天找不到芯。等把头绪厘清了,真正的罪魁不知在哪里偷笑了多久了,还容易使教(职)工分心,不利于教学,因为他们要交承包费,就必须想着场馆的经营问题,哪还有心思教学?
校外承包使得教(职)工可以专心地进行教学活动,不必再去管教学任务以外的事情。学校虽不能从物业公司那里获得收益,但是却也甩掉了不小的包袱,毕竟一个体育场馆一年的管维费用都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何况有的高校还不止一个场馆。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学校还赚了。但是现在问题来了,物业公司会把这些场馆对外开放,并收取一些费用,同时校内的一些免费的或是收费低的场馆不复在了,就会有学生不再使用这些场馆,从而导致了资源的闲置。另一方面对外开放,又会使得一些校外的不安定因素进到校内,使校园发生治安案件,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探寻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新路
(一)高校和社会合管模式。
这一点乍一看和校外承包没有区别,实则不然。高校的体育场馆在满足师生体育活动需要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承接一些校外的体育赛事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使用费,高校用收取的费用来管维场馆,也不失为一种既解决经费问题又管理好场馆的方法。这种方法还可以更大胆些,就是把场馆租赁出去,这样一来可以让这些场馆的管维经费得到保障,让场馆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避免浪费资源。同时也可以解决一些地方体育设施不足,人们无锻炼场所的问题。
(二)高校、政府联管模式
高校可以把场馆的情况挂到媒体,就像做广告一样,主动承担一些比赛用场、用馆。政府也在举办一些体育赛事的时候优先考虑使用高校场馆,从而使这些场馆做到物尽其用,也可以减少开支,避免为了某一临时性的赛事而新建场馆。
以上两点要把握好“度”,无论是高校和社会合管,还是高校与政府联管,体育场馆的所有权不能变,其次高校场馆毕竟是以满足校内师生为主的,不能长期往于对外开放状态,所以要严格限制对外开放,并对使用场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的登记,对发现破坏场馆设施设备的行为予以纠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三、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借鉴
(一)我国非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
A、承包管理;B、租赁管理;C、委托管理;D、企业化管理;E、公司治理管理;F、BOT和TOT管理;G、星级酒店管理。
(二)高校能够借鉴到的模式
A模式,已经用到,不再提倡;D、E、G成本高,也不提倡。最终入选的是B、C、F。
B模式,前文有所及,不赘述。
C模式,场馆的所有者可以选派经营者作为场馆的负责人,让他们来代为管理场馆,所有者不直接参与管理。委托管理不改变场馆的服务性质,只是变换了管理主体,提高了管理效率。
F:BOT模式(BOT是建设、运营、转交的英文缩写),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场地交给建设者管理,期限结束后,交给其所有者;TOT模式(转让-运营-转让),即由政府出资给高校建设体育场馆,建成后把场馆的管理权交给高校,政府收回投资后,把场地的所有权交给高校。
BOT模式能解决某些高校场馆不足的现象,缓解奖金紧张。TOT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筹集到场馆建设资金,而建设者不用承担风险。
无论高校采用哪种模式来管理体育场馆,都要考虑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即用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回报。选择哪种管理模式,要看各高校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 朱景宏.高校体育场馆建设思路[J].体育导报.2011.
[2] 罗静.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的研究[J].体育导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