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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权利是刑事被害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关键问题,其核心内容包括人身惩罚权和经济求偿权两大权利,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应依此展开。在目前刑事诉讼体制下,被害人的人身惩罚权已被国家替代;经济求偿权因诉讼、执行环节瓶颈难以得到应有的贯彻。因此,克服制度上的瓶颈是保护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必然途径。文章以刑事诉讼目的为视角分析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困境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刑事诉讼目的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