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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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9·11事件无疑是美国反恐斗争的转折点,它打破了美国国土绝对安全的神话,给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和美国人民带来了不可弥补的重大创伤。9·11事件后,美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和打击可能发生在本土的恐怖袭击,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反恐保障。其中《美国爱国者法案》是9·11事件后较早被通过也是目前争议最大的反恐法律,本文将以《美国爱国者法案》为例,介绍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的新特点,并以人权保障为视角对其进行分析、评价。
  关键词9·11事件 美国 反恐立法
  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328-02
  
  一、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特点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立即采取立法措施,制定了保卫国家、保护公民安全的一系列法律。如《美国爱国者法案》、《航空与交通安全法》、《动用军事部队授权法》和《加强边境安全和入境签证改革法》等。但是9.11事件后的反恐立法无论在内容和程序上较之前都有较大改变,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
  (一)立法过于匆忙
  从《美国爱国者法案》的立法过程可以看出,9·11事件后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活动存在的一个共性就是立法过于匆忙。从遭到袭击后的一系列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时间上就可以看出立法匆忙的程度,仅9·11事件后6个月内的立法数量就多达91部,其中较为主要的有9·11事件发生仅7天后就由总统签署的《动用军事部队授权法》,授权美国总统可以使用武力打击任何参与计划、实施、帮助制造9·11事件的个人、组织和国家;有《2001打击恐怖注意金融犯罪法》,该法于2001年10月1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10月26日该法案作为《美国爱国者法案》的一部分被布什总统签署成为法律;10月26日的《美国爱国者法案》成为之后争议最大的反恐法案之一;还有《航空与交通安全法》,9·11事件后,航空与交通安全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仅在恐怖事件发生两个多月后也就是11月19日就由总统签署了该法案。①
  从立法时间短和立法数量多的强烈对比上可以看出,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的一个特点就是过于匆忙。这与9·11事件后整个国家处于一种紧急状态的社会环境和人民受惊吓程度有很大关系,9·11恐怖袭击使美国及其人民遭到了财产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使其本土绝对安全的神话破灭,无论是政府还是人民感受到了保证本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迫切性,因此一系列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相继产生。但是同时,以如此快的速度进行立法必将存在漏洞,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辩论,没有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监督,长远看一定会出现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二)政治环境左右立法
  美国的政治体制为三权分立,即司法、立法和行政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从而保证社会的民主。但是,当布什总统在9·11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就宣布这是一场战争的时候,美国的立法就已经不独立了,它通过制定反恐法律成了美国变成警察国家的工具。正如一位美国公民说道“我更加愤怒了,因为那些邪恶的、具有破坏性的恐怖袭击被布什政府用于顺理成章地剥夺美国人长期以来拥有的权利和价值观。”布什政府的一些做法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美国的政治环境对立法的左右,如“重新界定总统的职权,推进政治意识形态”,其真实意图就是要将总统和行政的权力推到最高位置,并且扩大执法权力。
  (三)得到多数民众支持
  制定《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过程,社会各界都发出了发对的声音,但是却有这样一个事实不容忽视,那就是该法案仍然得到美国多数民众的支持,可以从9·11事件后所做的民意调查中发现。
  如在2001年11月12日国家公共电台、凯塞家庭基金会和肯尼迪公民自由政府学校共同做的一项全国性的民意调查中,当问到是否支持赋予执法机关更多的权力进行以下包括窃听电话、截获电子邮件、截获普通邮件、检查上网活动、对嫌疑人拘留一周(未起诉)、对恐怖分子无限期拘留(不起诉)、检查学生的教育档案、检查电话记录、追踪信用卡的购买记录和检查税务记录这13项行为时,公众仅对一项行为即对恐怖分子无限期拘留(不起诉)的支持率不超过50%,其余12项内容的支持率均高于50%,有些甚至高达80%左右。②从这一数据中可以充分体现出,广大民众对《美国爱国者法案》的支持。当然,在9·11事件发生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民众还处于9·11恐怖袭击的阴影中,以及对于《美国爱国者法案》的了解程度都会影响民众的心理和选择。
  
  二、以人权保障视角评析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
  
  (一)《美国爱国者法案》相关法律条文分析
  《美国爱国者法案》的多数条款虽直接针对恐怖主义,但是也有一部分内容与美国宪法相违背,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等合法权益。
  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但是在《美国爱国者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却与其相违背,如第215条规定即使并无相关嫌疑,政府也可以要求获知公民在图书馆、书店阅读购买书籍的详细信息,同时禁止服务商向客户透露他们的信息已受调查,类似调查还可以扩展到公民的教育、医疗、投资、信用等各种记录。这些条款虽没有直接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是在其隐私权遭到严重丧失的情况下,必将妨碍民众的自由表达和思考的能力。
  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仔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但是法案却极大的扩大的国家权力,使得相关部门较容易的获得搜查和扣押令,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如第203条规定执法部门在未经司法审查的情况下有权获得与美国公民有关的敏感信息,允许将法庭记录向联邦执法、情报、移民、国防和国土安全部门官员公开,以协助他们完成职责;第206条允许针对个人的随时窃听,而在以前如窃听其家庭、单位和移动电话需要分别申请许可证;第209条规定扣押声音邮件不需要申请监听令状,代之以申请普通的搜查令状等。
  (二)自由与安全的博弈
  “9·11”事件前, 反恐怖主义在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中始终未占重要地位。里根执政时期,在美国的安全战略中, 恐怖主义被归于低烈度冲突,属低于常规战争但又超出国家间常规和平竞争的安全问题。冷战结束后, 克林顿执政时期, 美国仍延续冷战思维,认定其国家安全威胁大体上可以划分为源于国家的威胁、非国家威胁及危险军事技术扩散三类。恐怖主义与贩毒、环境问题等被归入非国家威胁。虽然美国对恐怖主义威胁的认识在逐渐深化, 但始终没有将其放到主要地位。③
  9·11事件的发生使美国政府认识到打击恐怖主义的迫切性,在2002 年9 月, 美国公布《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详细阐述了“9·11”事件之后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明确反恐怖主义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重心。因此在9·11事件后的一些列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都表现出,甚至不惜牺牲美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打击恐怖主义,但是就是《爱国者法案》争议最大的原因,自由与安全之间的博弈。
  正如上文所述,9·11事件后美国的立法片面强调国家安全,而忽略美国公民的自由,但是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言“那些放弃基本自由换取一点临时安全的人既丧失了自由,也得不到安全。”因此,9·11事件后美国反恐立法是合时宜但不长远的。
  1.9·11是产生《爱国者法案》的温床
  以《爱国者法案》为首的美国反恐立法可以说是合时宜的。从表1可以看出,9·11事件给美国民众带来的创伤。事件发生后,“国家处于混论中,但两件事却非常确定。采取严厉措施保障美国将来不再受恐怖分子袭击。人民期望大幅度削减个人自由、宪法权利和公民自由。”④
  9·11事件的发生促使了美国各界对恐怖主义的惧怕和对自身安全的关注,因此,可以说应民众情绪和社会政治环境的需求产生了一系列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也就可以说《爱国者法案》是应9·11之运而生的。
  2.只有完善才能长远
  《爱国者法案》颁布实施以来已有数年,法案中关于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内容越来越受到公众和相关人士的关注和思考,也越来越引起争议。甚至美国有些州已经废除了《美国爱国者法案》如夏威夷等。而且废除《爱国者法案》的呼声一直不断,如有观点认为“谈及其效用,实际上《法案》的制定完全没有必要”,有的观点认为“《法案》所提供的安全保证是以民权为代价的,假以时日,终究会导致我们宪法体系的让步”。
  由此,只有不断的对《爱国者法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才能使其在与恐怖主义的长期斗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美国爱国者法案》颁布实施以来,引起了美国甚至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争议,若不论法案是否在反恐斗争中发挥了预期中的作用,不论法案条款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有很多值得我国在制定反恐法律中予以借鉴学习。
  
  注释:
  ①②④⑤黄锦就, 梅建明. 美国爱国者这法案: 立法、实施和影响.法律出版社.2008.
  ③戴艳梅.美国反恐情报战略的演化和生成.情报探索.2008(1).
  
  参考文献:
  [1]刘卫东.《爱国者法》及其对美国公民权力的影响.美国研究.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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