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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对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年头。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我国学前教育未来10年的发展作出了规划;国务院国发[2010]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
在我国,如果一项事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这项事业就会比较顺利地得到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从2011年起,我国的学前教育将面临崭新的局面和发展态势。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应该主要关注和解决一些
从微观视角看问题还是从宏观视角看问题
观视角看问题,看到的问题是不同的。要解决的问题自然也是不同的。
很明显,我国政府以如此大的力度来关注和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主要是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是为了着意解决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而不只是为了解决学前教育能否更有益于儿童自身发展的问题。
在政治上,我国政府将解决“三农”,指的是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的问题。只有“三农’’问题很好地得以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根本解决。
当今。与学前教育有关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我国的学前教育普及率还不高,还有26%左右的学前儿童没有能够接受学前一年的教育,还有50%左右的学前儿童没有能够接受学前三年的教育,他们基本上分布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他们同样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2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大批农民来到了城市,参与城市的建设和服务,他们中的部分人将自己的子女留在农村,使他们成了“留守儿童”,由于在这些儿童的成长环境中缺失父母的照应和关怀,他们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更急切地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3 大批农民随着城市化进程来到城市,他们中的部分人将自己的子女带到了城市,使他们成了“流动儿童”。在城乡二元体制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还没有做好为这些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准备,也缺乏为他们提供学前教育的机制,致使他们可能自小起就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因此,他们也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更急切地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我们当然要想方设地使学前教育适合儿童的发展水平,满足他们的兴趣和需要,但是在最大程度上普及学前教育,让每个儿童都能接受平等的学前教育是最重要的。
两难的处境,不二的选择
在普及学前教育的进程中,也许最大的障碍来自现有的体制和机制。
政府被赋予对学前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这意味着老百姓可以根据各级政府官员对普及学前教育的态度和作为来评估其作为公务人员的合格程度和政绩。但是,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他们所处的两难境地,往往会迫使他们无所作为,甚至出现错误的作为。在解决与学前教育有关的“三农”问题时尤其如此。
例如,住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几十年来已经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基本没有被触动,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让农村儿童接受公平的、同等的学前教育,从根本上讲,这些都有赖于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成功。在当今,农村依然实行土地承包制,城乡二元体制依然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以维系,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完成需要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园问题会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
按照现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城市为有户籍的居民提供学前教育的经费补贴,体现在这些居民的子女可以进入公办幼儿园,或在民办幼儿园中获取政府的补贴(由政府支付给民办园一定的补贴)。换言之,城市中的政府根据“条块分割”,按人头将学前教育经费落实到学前教育机构,实际上落实到了每个城市居民身上。
然而,进城来的农民工不享受这样的待遇,他们的子女一般不能进入公办幼儿园,或者进入民办幼儿园得不到政府的补贴。而且,他们本来经济状况就不佳,他们的子女即使想上学前教育机构,也只能去价格低廉的幼儿园。
于是,大量为农民工子女兴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据统计,这类幼儿园的数量在许多城市中已经超过了原有的幼儿园,而且数量还在增加。
这种现象使各级政府处于两难境地。承认或否定这类幼儿园的存在都会带来问题。不少地方政府曾采用“取缔”的方式关闭了这些“黑园”,近些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对这些幼儿园则采用“眼开眼闭”的方式。这类幼儿园到教育部门注册,教育部门往往不予理睬,即使多年申请也无济于事。从管理的角度看,这种做法似乎也有道理,给它们注册了,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就必须承担责任,而它们的办学资质似乎没有达到政府所要求的标准;不给它们注册,它们可能会出现各类问题,包括安全问题、卫生问题等,这些问题归公安、卫生等部门管理,而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关系。
各级政府处于两难处境,固然应主要归因于现有的体制,但是也要部分地归因于部分政府官员缺少为民服务的意识,还要归因于有关部门制定的幼儿园质量标准。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政府和老百姓并不是很富裕。虽然将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是我国的文化传统,但是在我国,许多幼儿园近乎奢华,甚至在世界上都属少见,这是不正常的。如若参照类似的标准去规范为民工子女举办的幼儿园,这类幼儿园当然是不可能合格的,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政府在做这些事情时,要做到切合实际状况,而不能完全按照所谓的“道理”。
政府官员将自己看成是长官还是公仆。这是另一个问题。如若将自己看作是公仆,那么他们想到的会是如何去安置这些农民工子女,千方百计地让他们获得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如若将自己看作是高高在上的长官,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对这些农民工子女采取冷漠的态度和专横的行为。
在新政而前,各级政府官员似乎已经没有可以再采取“无所作为”态度的余地了,他们必须拿出办法来,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做些实事,这是不二的选择,要不他们就是不称职的,也不会被社会认同。
差异性地推进普及学前教育工作
时至今日,解决我国学前教育问题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我国的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最低,资源最为贫乏,合格教师最为缺乏。
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欠账”太多,要在10年时间内解决普及问题,难度确实很大。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普及学前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经费从哪里来。因为学前教育普及率最低的地方,正是经济最为困难的地方。在我国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除了国家的财政拨款向这些地区倾斜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普及学前教育还要解决的问题是合格的教师从哪里来。从某种角度讲。培养一个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不会比培养一个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容易。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农村幼儿园教师在编制、工资、职称、培训等方面没有基本保障,幼儿园教师的职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而且农村幼儿园教师连基本的稳定性也难以保持。在这种状况下,除了认识到建设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性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面对错综复杂的问题,在我国当今经济发展水平的状态下。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普及学前教育,特别是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不可能所有事情都用一统的方式去做,而应该差异性地去推进,这样才能真正产生效果。
在我国,如果一项事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这项事业就会比较顺利地得到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从2011年起,我国的学前教育将面临崭新的局面和发展态势。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应该主要关注和解决一些
从微观视角看问题还是从宏观视角看问题
观视角看问题,看到的问题是不同的。要解决的问题自然也是不同的。
很明显,我国政府以如此大的力度来关注和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主要是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是为了着意解决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而不只是为了解决学前教育能否更有益于儿童自身发展的问题。
在政治上,我国政府将解决“三农”,指的是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的问题。只有“三农’’问题很好地得以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根本解决。
当今。与学前教育有关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我国的学前教育普及率还不高,还有26%左右的学前儿童没有能够接受学前一年的教育,还有50%左右的学前儿童没有能够接受学前三年的教育,他们基本上分布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他们同样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2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大批农民来到了城市,参与城市的建设和服务,他们中的部分人将自己的子女留在农村,使他们成了“留守儿童”,由于在这些儿童的成长环境中缺失父母的照应和关怀,他们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更急切地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3 大批农民随着城市化进程来到城市,他们中的部分人将自己的子女带到了城市,使他们成了“流动儿童”。在城乡二元体制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还没有做好为这些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准备,也缺乏为他们提供学前教育的机制,致使他们可能自小起就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因此,他们也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更急切地需要得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我们当然要想方设地使学前教育适合儿童的发展水平,满足他们的兴趣和需要,但是在最大程度上普及学前教育,让每个儿童都能接受平等的学前教育是最重要的。
两难的处境,不二的选择
在普及学前教育的进程中,也许最大的障碍来自现有的体制和机制。
政府被赋予对学前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这意味着老百姓可以根据各级政府官员对普及学前教育的态度和作为来评估其作为公务人员的合格程度和政绩。但是,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他们所处的两难境地,往往会迫使他们无所作为,甚至出现错误的作为。在解决与学前教育有关的“三农”问题时尤其如此。
例如,住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几十年来已经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基本没有被触动,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让农村儿童接受公平的、同等的学前教育,从根本上讲,这些都有赖于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成功。在当今,农村依然实行土地承包制,城乡二元体制依然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以维系,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完成需要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园问题会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
按照现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城市为有户籍的居民提供学前教育的经费补贴,体现在这些居民的子女可以进入公办幼儿园,或在民办幼儿园中获取政府的补贴(由政府支付给民办园一定的补贴)。换言之,城市中的政府根据“条块分割”,按人头将学前教育经费落实到学前教育机构,实际上落实到了每个城市居民身上。
然而,进城来的农民工不享受这样的待遇,他们的子女一般不能进入公办幼儿园,或者进入民办幼儿园得不到政府的补贴。而且,他们本来经济状况就不佳,他们的子女即使想上学前教育机构,也只能去价格低廉的幼儿园。
于是,大量为农民工子女兴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据统计,这类幼儿园的数量在许多城市中已经超过了原有的幼儿园,而且数量还在增加。
这种现象使各级政府处于两难境地。承认或否定这类幼儿园的存在都会带来问题。不少地方政府曾采用“取缔”的方式关闭了这些“黑园”,近些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对这些幼儿园则采用“眼开眼闭”的方式。这类幼儿园到教育部门注册,教育部门往往不予理睬,即使多年申请也无济于事。从管理的角度看,这种做法似乎也有道理,给它们注册了,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就必须承担责任,而它们的办学资质似乎没有达到政府所要求的标准;不给它们注册,它们可能会出现各类问题,包括安全问题、卫生问题等,这些问题归公安、卫生等部门管理,而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关系。
各级政府处于两难处境,固然应主要归因于现有的体制,但是也要部分地归因于部分政府官员缺少为民服务的意识,还要归因于有关部门制定的幼儿园质量标准。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政府和老百姓并不是很富裕。虽然将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是我国的文化传统,但是在我国,许多幼儿园近乎奢华,甚至在世界上都属少见,这是不正常的。如若参照类似的标准去规范为民工子女举办的幼儿园,这类幼儿园当然是不可能合格的,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政府在做这些事情时,要做到切合实际状况,而不能完全按照所谓的“道理”。
政府官员将自己看成是长官还是公仆。这是另一个问题。如若将自己看作是公仆,那么他们想到的会是如何去安置这些农民工子女,千方百计地让他们获得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如若将自己看作是高高在上的长官,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对这些农民工子女采取冷漠的态度和专横的行为。
在新政而前,各级政府官员似乎已经没有可以再采取“无所作为”态度的余地了,他们必须拿出办法来,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做些实事,这是不二的选择,要不他们就是不称职的,也不会被社会认同。
差异性地推进普及学前教育工作
时至今日,解决我国学前教育问题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我国的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最低,资源最为贫乏,合格教师最为缺乏。
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欠账”太多,要在10年时间内解决普及问题,难度确实很大。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普及学前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经费从哪里来。因为学前教育普及率最低的地方,正是经济最为困难的地方。在我国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除了国家的财政拨款向这些地区倾斜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普及学前教育还要解决的问题是合格的教师从哪里来。从某种角度讲。培养一个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不会比培养一个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容易。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农村幼儿园教师在编制、工资、职称、培训等方面没有基本保障,幼儿园教师的职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而且农村幼儿园教师连基本的稳定性也难以保持。在这种状况下,除了认识到建设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性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面对错综复杂的问题,在我国当今经济发展水平的状态下。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普及学前教育,特别是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不可能所有事情都用一统的方式去做,而应该差异性地去推进,这样才能真正产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