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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高管层报酬计划基本上是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制定的。而委托代理理论自身已经意识到,仅仅用委托与代理契约来处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因为两者目标不一致,存在利益取向上的矛盾。股东由于缺乏对企业实质的控制权以及集体或个人行动的不经济性而产生理性的冷漠,而高管层由于取得了企业事实上的控制权并确定自己的报酬计划,从而容易产生高昂的代理成本和偷懒问题,进而使高管层报酬计划缺乏足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因此,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设计的高管层报酬计划在理论上存在着先天的不足。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