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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胺磷防治桑园鳞翅目害虫,是通州市的首选品种,然而,该品种属高毒,高残留农药,极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危及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副产品质量,通州市于2001年7月通政办发[2001]61号文件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农药,本试验的目的是及时了解掌握其替代产品-乙酰甲胺磷的防治效果和对家蚕的毒性情况,正确有效地指导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