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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全面发展语文课程的功能,促进学生素质的整体提高……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这一理念和目标中,“写作素养”的培养占了很大的比重。而影响写作素养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作文的评价机制。
在新课改下,如何进行学生作文评价值得每一个语文教师深入思考。新课程标准呼唤人性化评价,作文评价应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评价策略,细心呵护学生的写作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一、作文的评价应关注学生,淡化文本
传统的作文评价机制,教师始终居于评价中的裁判席,抓住文本精批细改,而忽视主体的积极参与、评价;学生基本处于被动地位,自尊心、自信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主观能动性也就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其实,作文批改不能仅仅局限于文本本身,而更要关注文本背后的写作主体——学生。教师应把评价作文当作一次与学生进行交流的机会。在批改学生作文时,我们必须进入学生的经验世界,体会学生的心理,理解并学会用学生的眼光观察生活,切忌以教师的思维代替学生的语言,要尊重学生原作的完整性,尽量不随意改动。作文评价,实际上是教师对学生作文指导的延续,它不仅有总结和反思,还包含对作文质量的整体评价。作文评价时,教师应用与学生商量的口吻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尽量多批少改,鼓励进步;在和学生讨论中委婉地指出其作品的缺点和不足,启发学生自己去修改。这样,既能够很好地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又能够很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了学生的写作热情。
二、作文的评价应关注个性,淡化统一
每个学生的写作水平都不一样,我们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学生的作文,而要综合考察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情况,区别对待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只有这样,每一个学生才可以和自己的过去比较,机会均等。所以,教师应进行个性化的评价,淡化统一的目标,对不同学生提出有层次的要求,为每个学生提供平台,让其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体验收获,体验自信。
个性化评价应正视学生的差异,采用观察、调查、收集资料等方法捕捉学生个性化的写作行为以及写作心理,并进行分析。在个性化评价理念指导下,教师应更多地引导学生看到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淡化学生之间的相互比较,让学生逐渐学会较为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写作能力。同时,
教师应不吝啬赞许与鼓励,尤其是对语言表达能力偏弱和对写作感到困难的学生。
三、作文的评价应关注多元,淡化单一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所以,作文评价不是教师单方面对学生作出的单一评判,而应该是把以教师为中心的作文评改转向以学生为主体,多元开放。要让学生参与评价,学会发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我,从而完成对自我的激励和超越。因此,教师要为每一位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让学生人人参与评价。
例如,可以让学生先给自己的作文下个评语,打上等级,然后交由所在的小组进行评议,最后教师参考学生的自评,写出赏识性的评语。这种多样化的评价方式,让学生成为评价活动的主体,使学生有了自由表达的机会,在切切实实的讨论和评判中有所体验、有所感悟。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将会大大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
四、作文的评价应关注过程,淡化结果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不同学段学生的写作都需要占有真实、丰富的材料,评价要重视写作材料的准备过程。”为此,我们应该淡化习作结果的评价,关注材料获得的过程以及行文结构的评价。引导学生平时注意观察周围的人和物,学会从生活中选取作文材料,并逐渐学会捕捉生活中有趣的、有感的、印象深刻的或者新奇的人、事、物、景,提供学生交流所听、所见、所思、所感的时空。对积极地通过观察、实践、调查、体验等获得真实材料的学生给予肯定的评价。至于行文结构,教师应肯定每一篇文章的构思,对于好的开头、结尾等更应给予好评。
同时,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修改作文,并注意学生的修改态度、方法。对认真修改的学生及时表扬,对学生中涌现出的好的修改方法加以推广。叶圣陶先生说过:“文章改完后,最好是念一两遍,这也是个好习惯。要跟平常说话一样地念。”要引导学生在读读改改、边读边改中发现毛病,按照自己的理解,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习作修改好以后,要大声地朗读给家长、同学或老师听并认真听取他们反馈的意见,并再次修改。学生改完后,教师阅读改后习作,进行总结,好的适时表扬,对学生在修改过程中表现出的态度、情感加以记录,对修改后有明显进步的习作还可以作为修改的范例与全体学生一起比较品析,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修改兴趣和自改作文的能力。
总之,学生是有独特个性的鲜活生命,学生的写作世界是一个亦真亦幻的奇妙世界。教师应当通过对作文的评价鼓励学生有个性的表达,鼓励学生大胆地写出自己独特的感受,写出有灵性的作品。
(责任编辑 韦 雄)
在新课改下,如何进行学生作文评价值得每一个语文教师深入思考。新课程标准呼唤人性化评价,作文评价应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评价策略,细心呵护学生的写作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一、作文的评价应关注学生,淡化文本
传统的作文评价机制,教师始终居于评价中的裁判席,抓住文本精批细改,而忽视主体的积极参与、评价;学生基本处于被动地位,自尊心、自信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主观能动性也就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其实,作文批改不能仅仅局限于文本本身,而更要关注文本背后的写作主体——学生。教师应把评价作文当作一次与学生进行交流的机会。在批改学生作文时,我们必须进入学生的经验世界,体会学生的心理,理解并学会用学生的眼光观察生活,切忌以教师的思维代替学生的语言,要尊重学生原作的完整性,尽量不随意改动。作文评价,实际上是教师对学生作文指导的延续,它不仅有总结和反思,还包含对作文质量的整体评价。作文评价时,教师应用与学生商量的口吻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尽量多批少改,鼓励进步;在和学生讨论中委婉地指出其作品的缺点和不足,启发学生自己去修改。这样,既能够很好地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又能够很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了学生的写作热情。
二、作文的评价应关注个性,淡化统一
每个学生的写作水平都不一样,我们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学生的作文,而要综合考察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情况,区别对待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只有这样,每一个学生才可以和自己的过去比较,机会均等。所以,教师应进行个性化的评价,淡化统一的目标,对不同学生提出有层次的要求,为每个学生提供平台,让其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体验收获,体验自信。
个性化评价应正视学生的差异,采用观察、调查、收集资料等方法捕捉学生个性化的写作行为以及写作心理,并进行分析。在个性化评价理念指导下,教师应更多地引导学生看到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淡化学生之间的相互比较,让学生逐渐学会较为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写作能力。同时,
教师应不吝啬赞许与鼓励,尤其是对语言表达能力偏弱和对写作感到困难的学生。
三、作文的评价应关注多元,淡化单一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所以,作文评价不是教师单方面对学生作出的单一评判,而应该是把以教师为中心的作文评改转向以学生为主体,多元开放。要让学生参与评价,学会发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我,从而完成对自我的激励和超越。因此,教师要为每一位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让学生人人参与评价。
例如,可以让学生先给自己的作文下个评语,打上等级,然后交由所在的小组进行评议,最后教师参考学生的自评,写出赏识性的评语。这种多样化的评价方式,让学生成为评价活动的主体,使学生有了自由表达的机会,在切切实实的讨论和评判中有所体验、有所感悟。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将会大大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
四、作文的评价应关注过程,淡化结果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不同学段学生的写作都需要占有真实、丰富的材料,评价要重视写作材料的准备过程。”为此,我们应该淡化习作结果的评价,关注材料获得的过程以及行文结构的评价。引导学生平时注意观察周围的人和物,学会从生活中选取作文材料,并逐渐学会捕捉生活中有趣的、有感的、印象深刻的或者新奇的人、事、物、景,提供学生交流所听、所见、所思、所感的时空。对积极地通过观察、实践、调查、体验等获得真实材料的学生给予肯定的评价。至于行文结构,教师应肯定每一篇文章的构思,对于好的开头、结尾等更应给予好评。
同时,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修改作文,并注意学生的修改态度、方法。对认真修改的学生及时表扬,对学生中涌现出的好的修改方法加以推广。叶圣陶先生说过:“文章改完后,最好是念一两遍,这也是个好习惯。要跟平常说话一样地念。”要引导学生在读读改改、边读边改中发现毛病,按照自己的理解,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习作修改好以后,要大声地朗读给家长、同学或老师听并认真听取他们反馈的意见,并再次修改。学生改完后,教师阅读改后习作,进行总结,好的适时表扬,对学生在修改过程中表现出的态度、情感加以记录,对修改后有明显进步的习作还可以作为修改的范例与全体学生一起比较品析,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修改兴趣和自改作文的能力。
总之,学生是有独特个性的鲜活生命,学生的写作世界是一个亦真亦幻的奇妙世界。教师应当通过对作文的评价鼓励学生有个性的表达,鼓励学生大胆地写出自己独特的感受,写出有灵性的作品。
(责任编辑 韦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