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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金融海啸爆发一年后的今天,此次危机在全球撒下的阴霾似乎有了些许散去的征兆,有观点认为中国将会是这场复苏的先行者,然而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今天,中国能救自己,但救不了世界;中国能领先,但不能一枝独秀;能在复苏时先好起来,但不能独善其身。经过一年的冷静和观察,我们应该也应当能够更为深刻地分析危机带来的经验教训,尤其是中外金融监管方面的得失,也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成为复苏的领跑者。
【关键词】 金融危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早在WTO谈判时期,我国就规定,美国经中方批准可以进入中国建立合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但总股份不能超过49%。这次金融危机中国没有受到很大冲击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但同时,也不能以谁受的影响小来证明谁更先进,从而放弃对现有问题的反思和对外国有益经验的汲取。正如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所言,单从技术层面分析此次金融危机是不够的,也不能单单就事论事。于是笔者打算从中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制差异中引出对金融危机的思考。
1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近况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核心内容包括
① 净资本:考虑到不同资产流动性的变现资本。其中现金、政府债券、股票等资产的扣减比例很低,甚至接近于零;房产、设备等资产,证监会则对其有一个较高的扣减比例,一般在50%以上。
② 风险资本或风险准备金:券商需提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应对不时之需。
③ 监控指标:对总公司及各个业务部门均有硬性指标规定。
2008年7月,中证监会推出了以上版本的修订版,规定了更加细致、严格的标准。
2009年5月,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六项内容成为了对证券公司的评价指标。
2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与欧美的比较
2.1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细致性、严格性、可操作性、易于监管。在“安全与稳健”的监管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推动了风险管理体制化的进程。
2.2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现行风险管理体系相当于巴塞尔协议1993年的“标准法”,即完全由政府主导的监管体制。
缺乏精确度:总公司的风险资本等于各个部门风险的简单累加,而非其联合概率,所以往往将总风险高估。
缺乏灵活性:依据单一的规定确定扣减比例等数据,缺乏对不同微观主体特殊性的区别对待。
监管过细过严:将限制公司盈利,抑制产品创新。
2.3 欧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多采用“内部模型法”。
崇尚“自由经济”“市场有效”,根据自身利益进行自我监管。
金融衍生产品复杂多样,部门分散,以小博大,杠杆率通常为30倍左右。
2.4 欧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以小博大”的经营模式无节制地使用金融杠杆,易使资本枯竭。
衍生品复杂多样使风险往往不能被精确度量,这也直接导致了在经济形势大幅动荡时准备金的不足。
即使模型准确,但原始数据的输入却无人核实。
由华人数学家李祥林设计推出,并被雷曼兄弟公司运用推广的CDO(高斯联结违约函数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定价模型是华尔街最主要的金融风险控制工具之一,其基本过程是:
模型的输入端,也就是风险的数据是交易员给出的,但他们是产品的推崇者和兜售者,往往有意无意地将风险低估,事后却没有一个独立的机构对其进行审核。这就使得被标注为5%的违约风险实际有20%-30%,也就是说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少了两到三倍。
3 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启示
(1)新自由主义思想和有效市场理论的破灭:券商不能有效地进行自我监管,全社会进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2)市场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市场也是万万不能的,决不能因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而放慢金融业的发展步伐。(3)如何在自我监管和政府干预之间取得最优平衡是风险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危机带来的一大启示。(4)相对于欧美证券公司,中国券商的投资品种单一,以股票、权证为主,债券等产品的普及度很低,金融衍生品匮乏。业务部门集中度较高,受单边市场风险影响很大,没有诸如股指期货之类的对冲单边风险的有效工具。(5)证监会应积极鼓励产品创新,如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这将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4 核心观点
金融产品创新的进程必须与券商的风险控制水平和合规管理水平相匹配:
(1)券商对金融衍生品的定价、高杠杆率的运用需要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加强自我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水平,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也避免将危害转嫁给全社会。
(2)证监委应出台严格的法规,如规定金融衍生品只能用于对冲风险,而不得用于投机,将逐步完善的金融法规作为鼓励产品创新的配套措施,进而间接地督促证券公司加强自身的建设与管理。
(3)最近欧盟热议的托宾税在目前的中国不适用也没必要,但它或许能从一个侧面给我们些许启迪:在国际金融市场这架马车飞驰的时候,我们应当适当地往车轮里撒一些沙子。这看似与当下的中国无关,但市场经济的效率往往和风险是成正比的,倘若真有金融业脱缰的那一天,防范于未然的法律法规的建立恐怕也是当今中国的一个必要议题。
参考文献:
孙光焰.我国证券监管理念的市场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2).
程松柏. 中美债券市场比较与借鉴[J].市场周刊.研究版,2005,(12).
杨萍. 国外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发展经验[J].中国金融,2003,(13).
【关键词】 金融危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早在WTO谈判时期,我国就规定,美国经中方批准可以进入中国建立合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但总股份不能超过49%。这次金融危机中国没有受到很大冲击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但同时,也不能以谁受的影响小来证明谁更先进,从而放弃对现有问题的反思和对外国有益经验的汲取。正如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所言,单从技术层面分析此次金融危机是不够的,也不能单单就事论事。于是笔者打算从中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制差异中引出对金融危机的思考。
1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近况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核心内容包括
① 净资本:考虑到不同资产流动性的变现资本。其中现金、政府债券、股票等资产的扣减比例很低,甚至接近于零;房产、设备等资产,证监会则对其有一个较高的扣减比例,一般在50%以上。
② 风险资本或风险准备金:券商需提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应对不时之需。
③ 监控指标:对总公司及各个业务部门均有硬性指标规定。
2008年7月,中证监会推出了以上版本的修订版,规定了更加细致、严格的标准。
2009年5月,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六项内容成为了对证券公司的评价指标。
2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与欧美的比较
2.1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细致性、严格性、可操作性、易于监管。在“安全与稳健”的监管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推动了风险管理体制化的进程。
2.2 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现行风险管理体系相当于巴塞尔协议1993年的“标准法”,即完全由政府主导的监管体制。
缺乏精确度:总公司的风险资本等于各个部门风险的简单累加,而非其联合概率,所以往往将总风险高估。
缺乏灵活性:依据单一的规定确定扣减比例等数据,缺乏对不同微观主体特殊性的区别对待。
监管过细过严:将限制公司盈利,抑制产品创新。
2.3 欧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多采用“内部模型法”。
崇尚“自由经济”“市场有效”,根据自身利益进行自我监管。
金融衍生产品复杂多样,部门分散,以小博大,杠杆率通常为30倍左右。
2.4 欧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以小博大”的经营模式无节制地使用金融杠杆,易使资本枯竭。
衍生品复杂多样使风险往往不能被精确度量,这也直接导致了在经济形势大幅动荡时准备金的不足。
即使模型准确,但原始数据的输入却无人核实。
由华人数学家李祥林设计推出,并被雷曼兄弟公司运用推广的CDO(高斯联结违约函数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定价模型是华尔街最主要的金融风险控制工具之一,其基本过程是:
模型的输入端,也就是风险的数据是交易员给出的,但他们是产品的推崇者和兜售者,往往有意无意地将风险低估,事后却没有一个独立的机构对其进行审核。这就使得被标注为5%的违约风险实际有20%-30%,也就是说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少了两到三倍。
3 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启示
(1)新自由主义思想和有效市场理论的破灭:券商不能有效地进行自我监管,全社会进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2)市场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市场也是万万不能的,决不能因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而放慢金融业的发展步伐。(3)如何在自我监管和政府干预之间取得最优平衡是风险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危机带来的一大启示。(4)相对于欧美证券公司,中国券商的投资品种单一,以股票、权证为主,债券等产品的普及度很低,金融衍生品匮乏。业务部门集中度较高,受单边市场风险影响很大,没有诸如股指期货之类的对冲单边风险的有效工具。(5)证监会应积极鼓励产品创新,如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这将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4 核心观点
金融产品创新的进程必须与券商的风险控制水平和合规管理水平相匹配:
(1)券商对金融衍生品的定价、高杠杆率的运用需要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加强自我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水平,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也避免将危害转嫁给全社会。
(2)证监委应出台严格的法规,如规定金融衍生品只能用于对冲风险,而不得用于投机,将逐步完善的金融法规作为鼓励产品创新的配套措施,进而间接地督促证券公司加强自身的建设与管理。
(3)最近欧盟热议的托宾税在目前的中国不适用也没必要,但它或许能从一个侧面给我们些许启迪:在国际金融市场这架马车飞驰的时候,我们应当适当地往车轮里撒一些沙子。这看似与当下的中国无关,但市场经济的效率往往和风险是成正比的,倘若真有金融业脱缰的那一天,防范于未然的法律法规的建立恐怕也是当今中国的一个必要议题。
参考文献:
孙光焰.我国证券监管理念的市场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2).
程松柏. 中美债券市场比较与借鉴[J].市场周刊.研究版,2005,(12).
杨萍. 国外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发展经验[J].中国金融,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