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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建设工程中监理组织协调的内涵、原则、内容及方法一一进行了阐述与分析。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
1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沟通、调和、联合和联结工作,以达到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中,相互理解、信任、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的工作。
2 原则
2.1 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
在监理活动中体现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解决业主和承建方可能发生的意见不统一时,不能因为监理方是受业主的委托而故意偏袒业主,一定要坚持“一碗水端平”,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该维护哪方的利益就维护哪方的利益。这样做既会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也会得到承建方的拥护和欢迎。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体现在:
(1)监理方是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不能同时既做工程的监理,又做承建方,否则,在做监理工作时,可以很方便地获得承建方的关键技术和思路,若在其他的项目集成中得到应用,显然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如果是做承建方未果,转而做监理,用自己的施工思路和技术水平要求承建方做这做那,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2)监理方在处理事务时,敢于坚持正确观点,实事求是,坚持对问题的分析,敢于阐明观点,对承建方的不合理或不科学的要求坚决不予支持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3)监理方在处理实际监理事务中,要有大局观念,要全面地分析和思考,保持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不要被表面现象或局部问题所干扰。
2.2 守法的原则
对于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起码的行为准则就是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在工程监理中,守法的具体体现是:
(1)监理方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切实认真履行合同规定。
(2)与业主的监理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就严格地遵照履行。
(3)自觉遵守业主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遵守业主的有关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并保守业主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2.3 诚信的原则
诚信就是忠诚老实、为人做事守信用,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也是考核任何一个单位信誉的核心内容。工程监理提供的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指标很难量化,技术服务水平的高低也很难衡量,这就要靠诚信。监理方要竭诚为业主服务,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
3协调 内容
以下从近内层、近外层、远外层即系统内部、系统外部及社团关系等三个方面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3.1 系统内部的组织协调
所谓系统内部的协调,是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相关参建单位各种关系的协调,如内部的人际关系、内部的组织关系、内部的需求关系等等。系统内部关系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系统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如何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所以监理工程师首先注意做好人际关系的协调工作,充分调动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任何协调工作最终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往来,而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双方相互信赖相互支持,容易沟通,同时人际关系的渗透和扩散性能更好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基础。系统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就是工程项目中若干个項目组之间的协调。要使这些项目组都能从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出发,积极主动地完成本组的工作,使整个项目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以通过经常开一些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会议后有会议纪要或者采用信息卡的方式来沟通,这样可以使局部了解全局,消除误会,服从并适应全局的需要。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避免资源的浪费。系统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对人员需求、材料需求、硬件设备和软件需求、其他资源需求进行的协调,以期达到内部需求的平衡,实现内部资源的合理培植。
3.2 系统外部的组织协调
所谓系统外部的协调,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整个过程之外的关系协调,其中又以是否具有合同关系为界限而划分为合同因素的协调和非合同因素的协调。
3.2.1 合同因素的组织协调对于系统外部关系中合同因素的协调,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建方的关系。由于在整个实施与开发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三方,本着公正原则进行协商,正确协调好各种矛盾。在不同的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如招标阶段的协调、实施和开发准备阶段的协调、实施和开发阶段的协调、交工验收阶段的协调、总包和分包商之间关系的协调,等等。此外,还有业主与供应商关系的协调,以及业主与设计方关系的协调。在这里,我们讨论广义的沟通和协调,将合同因素中的协调分为监理所涉及的合同事务方面的协调和信息流向沟通。
3.2.2 非合同因素的组织协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与承建方签订合同或修改合同期间,所进行的大量磋商只是组织协调工作的一部分,要做好全面的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除了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外,还有许多非合同因素或非合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非合同因素协调与合同因素协调相比,涉及的范围更广,可能遇到的问题更多,监理方的协调工作量更大、更复杂,而这些往往不是合同可以约束的。非合同因素协调工作涉及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服务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机构。虽然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与业主和承建方无合同关系,但它们的作用不可低估,对项目建设的某些方面、某些场合起着一定的控制、监督和支持作用,甚至起着很大决定性作用。
3.3 社团关系的组织协调
社会团体内部关系。社会团体是一个人际关系系统,包括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同一部门内部职员之间以及不同部门职员之间的关系。
3.3.1 上下级关系系统 上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高的组织或人员,下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低的组织和人员。这里的上下级关系系统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包括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同一部门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双重结构的纵向关系。从角色角度看,它既是上下有序、层次分明的等级关系,又是相互尊重、人格平等的非等级关系。从工作角度看,它既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又是鼓励下级自主自强、开拓创新关系。上下级关系在社会团体中起着传递信急监督机制、协调关系等功能。这些功能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仍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人际关系。
3.3.2 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 同事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同事关系是指一个工作单位里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和同级关系。狭义的是指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之间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同事关系是指社会团体中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间的关系,包括不同部门和本部门非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任何单位或部门,总是领导者占少数,被领导者占多数,被领导者之间的交往更普遍。因此,社会团体中的同事关系也应予以重视并处理好,良好的素质有助于交往双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在交往中形成的人际关系,通过相互影响和各自的情感体验,直接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作用于参加交往的每一个人。社会团体人际关系与其他单位人际关系相比,其特征既有共性方面又有个性方面。
(1)权利交往关系。社会团体担负着实施一定的目的职能。要有效地行使这些职能,就必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合理的事权划分。因此,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人员尽管所处的职位各不相同,但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当人们在社会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了这种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前者是工作管理,是非情感的,后者是私人关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中,这两类关系常常是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人际关系呈现纷繁复杂的特性。从个人方面看,由于一个人往往同时具有多种角色,如政治角色、职务角色、男女角色等,这些角色便构成了一个人的角色集。所以,社会团体人际关系就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多种角色集合之间的多重关系。
(2)隐秘交往关系。这是就社会团体中人际关系的透明度而言的。人际关系透明度是人际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为人们所认识的程度,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透明度是人际关系交往双方对其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以及对双方的个人特点和个人行为方式的认识程度。外在透明度是人际交往双方的关系和交往特点为他人所了解的程度。人际关系透明度不足,就构成了人际交往的隐秘性。
4 方法
组织协调工作的目标是使项目各方充分协作,有效地履行承建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的监理方法主要有监理会议和监理报告。只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项目内各子系统、各专业、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才能有机地配合,才能确保项目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整体。
4.1 监理会议
会议是把项目有关各方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团结在一起的重要机制。会议不仅可以使得項目建设有关信息全方位地畅通与流转,而且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联系。一个成功的会议能成为鼓励项目组建立和加强对项目的期望、任务、关系和责任的工具,失败的会议会对一个项目产生有害的影响。项目监理会议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应由监理方总监组织和主持。
4.2 监理报告
建立项目的监理汇报制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可以使工程实施处于透明的可监控状态。承建方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和监理方提交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同时提交下一阶段的工程实施计划,监理方协同业主审核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向业主提交监理意见并反馈给承建方,以此建立项目各方密切的联络,保证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向前推进实施。监理方据此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供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监理过程中有关对项目实施的控制和管理信息。监理报告主要有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阶段性总结、书面通知回复等。
4.3 沟通
面对我国现阶段政府、企业人际关系的现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在进行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沟通对人际关系的和谐和建立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鼓励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各方相互间和内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利用人际关系沟通影响行为的杠杆,努力克服影响人际沟通的障碍。沟通是项目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沟通是保持项目顺利进行的润滑剂,许多专家认为对任何项目特别是工程的成功威胁最大的是沟通的失败。
5 结束语
在当今我国工程建设尚欠规范的前提下,在监理实务中紧紧抓住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积极主动地协调项目有关各方的建设关系,就可以使工程监理比较简单易行,容易上手。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
1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沟通、调和、联合和联结工作,以达到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中,相互理解、信任、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的工作。
2 原则
2.1 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
在监理活动中体现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解决业主和承建方可能发生的意见不统一时,不能因为监理方是受业主的委托而故意偏袒业主,一定要坚持“一碗水端平”,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该维护哪方的利益就维护哪方的利益。这样做既会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也会得到承建方的拥护和欢迎。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体现在:
(1)监理方是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不能同时既做工程的监理,又做承建方,否则,在做监理工作时,可以很方便地获得承建方的关键技术和思路,若在其他的项目集成中得到应用,显然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如果是做承建方未果,转而做监理,用自己的施工思路和技术水平要求承建方做这做那,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2)监理方在处理事务时,敢于坚持正确观点,实事求是,坚持对问题的分析,敢于阐明观点,对承建方的不合理或不科学的要求坚决不予支持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3)监理方在处理实际监理事务中,要有大局观念,要全面地分析和思考,保持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不要被表面现象或局部问题所干扰。
2.2 守法的原则
对于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起码的行为准则就是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在工程监理中,守法的具体体现是:
(1)监理方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切实认真履行合同规定。
(2)与业主的监理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就严格地遵照履行。
(3)自觉遵守业主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遵守业主的有关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并保守业主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2.3 诚信的原则
诚信就是忠诚老实、为人做事守信用,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也是考核任何一个单位信誉的核心内容。工程监理提供的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指标很难量化,技术服务水平的高低也很难衡量,这就要靠诚信。监理方要竭诚为业主服务,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
3协调 内容
以下从近内层、近外层、远外层即系统内部、系统外部及社团关系等三个方面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3.1 系统内部的组织协调
所谓系统内部的协调,是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相关参建单位各种关系的协调,如内部的人际关系、内部的组织关系、内部的需求关系等等。系统内部关系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系统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如何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所以监理工程师首先注意做好人际关系的协调工作,充分调动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任何协调工作最终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往来,而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双方相互信赖相互支持,容易沟通,同时人际关系的渗透和扩散性能更好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基础。系统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就是工程项目中若干个項目组之间的协调。要使这些项目组都能从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出发,积极主动地完成本组的工作,使整个项目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以通过经常开一些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会议后有会议纪要或者采用信息卡的方式来沟通,这样可以使局部了解全局,消除误会,服从并适应全局的需要。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避免资源的浪费。系统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对人员需求、材料需求、硬件设备和软件需求、其他资源需求进行的协调,以期达到内部需求的平衡,实现内部资源的合理培植。
3.2 系统外部的组织协调
所谓系统外部的协调,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整个过程之外的关系协调,其中又以是否具有合同关系为界限而划分为合同因素的协调和非合同因素的协调。
3.2.1 合同因素的组织协调对于系统外部关系中合同因素的协调,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建方的关系。由于在整个实施与开发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三方,本着公正原则进行协商,正确协调好各种矛盾。在不同的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如招标阶段的协调、实施和开发准备阶段的协调、实施和开发阶段的协调、交工验收阶段的协调、总包和分包商之间关系的协调,等等。此外,还有业主与供应商关系的协调,以及业主与设计方关系的协调。在这里,我们讨论广义的沟通和协调,将合同因素中的协调分为监理所涉及的合同事务方面的协调和信息流向沟通。
3.2.2 非合同因素的组织协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与承建方签订合同或修改合同期间,所进行的大量磋商只是组织协调工作的一部分,要做好全面的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除了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外,还有许多非合同因素或非合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非合同因素协调与合同因素协调相比,涉及的范围更广,可能遇到的问题更多,监理方的协调工作量更大、更复杂,而这些往往不是合同可以约束的。非合同因素协调工作涉及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服务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机构。虽然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与业主和承建方无合同关系,但它们的作用不可低估,对项目建设的某些方面、某些场合起着一定的控制、监督和支持作用,甚至起着很大决定性作用。
3.3 社团关系的组织协调
社会团体内部关系。社会团体是一个人际关系系统,包括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同一部门内部职员之间以及不同部门职员之间的关系。
3.3.1 上下级关系系统 上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高的组织或人员,下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低的组织和人员。这里的上下级关系系统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包括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同一部门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双重结构的纵向关系。从角色角度看,它既是上下有序、层次分明的等级关系,又是相互尊重、人格平等的非等级关系。从工作角度看,它既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又是鼓励下级自主自强、开拓创新关系。上下级关系在社会团体中起着传递信急监督机制、协调关系等功能。这些功能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仍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人际关系。
3.3.2 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 同事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同事关系是指一个工作单位里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和同级关系。狭义的是指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之间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同事关系是指社会团体中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间的关系,包括不同部门和本部门非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任何单位或部门,总是领导者占少数,被领导者占多数,被领导者之间的交往更普遍。因此,社会团体中的同事关系也应予以重视并处理好,良好的素质有助于交往双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在交往中形成的人际关系,通过相互影响和各自的情感体验,直接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作用于参加交往的每一个人。社会团体人际关系与其他单位人际关系相比,其特征既有共性方面又有个性方面。
(1)权利交往关系。社会团体担负着实施一定的目的职能。要有效地行使这些职能,就必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合理的事权划分。因此,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人员尽管所处的职位各不相同,但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当人们在社会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了这种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前者是工作管理,是非情感的,后者是私人关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中,这两类关系常常是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人际关系呈现纷繁复杂的特性。从个人方面看,由于一个人往往同时具有多种角色,如政治角色、职务角色、男女角色等,这些角色便构成了一个人的角色集。所以,社会团体人际关系就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多种角色集合之间的多重关系。
(2)隐秘交往关系。这是就社会团体中人际关系的透明度而言的。人际关系透明度是人际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为人们所认识的程度,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透明度是人际关系交往双方对其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以及对双方的个人特点和个人行为方式的认识程度。外在透明度是人际交往双方的关系和交往特点为他人所了解的程度。人际关系透明度不足,就构成了人际交往的隐秘性。
4 方法
组织协调工作的目标是使项目各方充分协作,有效地履行承建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的监理方法主要有监理会议和监理报告。只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项目内各子系统、各专业、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才能有机地配合,才能确保项目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整体。
4.1 监理会议
会议是把项目有关各方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团结在一起的重要机制。会议不仅可以使得項目建设有关信息全方位地畅通与流转,而且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联系。一个成功的会议能成为鼓励项目组建立和加强对项目的期望、任务、关系和责任的工具,失败的会议会对一个项目产生有害的影响。项目监理会议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应由监理方总监组织和主持。
4.2 监理报告
建立项目的监理汇报制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可以使工程实施处于透明的可监控状态。承建方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和监理方提交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同时提交下一阶段的工程实施计划,监理方协同业主审核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向业主提交监理意见并反馈给承建方,以此建立项目各方密切的联络,保证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向前推进实施。监理方据此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供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监理过程中有关对项目实施的控制和管理信息。监理报告主要有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阶段性总结、书面通知回复等。
4.3 沟通
面对我国现阶段政府、企业人际关系的现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在进行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沟通对人际关系的和谐和建立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鼓励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各方相互间和内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利用人际关系沟通影响行为的杠杆,努力克服影响人际沟通的障碍。沟通是项目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沟通是保持项目顺利进行的润滑剂,许多专家认为对任何项目特别是工程的成功威胁最大的是沟通的失败。
5 结束语
在当今我国工程建设尚欠规范的前提下,在监理实务中紧紧抓住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积极主动地协调项目有关各方的建设关系,就可以使工程监理比较简单易行,容易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