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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法学研究的认识论中,人们对于法学还没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认识,并存在着一定的偏离性,法学研究的认识论需要人们在不断的实践和反思中活得理性的认知。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在建设和发展中的主要任务,需要法律来约束和衡量,然而法律确立的标准需要理性的认识所依托,文章中针对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法学;研究;认识论;浅析
中图分类号:D9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50-01
作者简介:董志明(1987-),男,河北黄骅人,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黄骅市新海西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在法学研究的认识论当中,需要人们在不断的认识和反思中不断的验证认识的有效性,只有能够经得住反思的认识才能得到一个准确且有效的结论。法学需要依据这样的理论认识作为依托,才能实现法律中的作用。本文结合了认识论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和作用,分析了有关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一、认识论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
总体来说,法学所研究的课题及面临的问题都是偏于理性的,并且与法学中的认识论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关系,很多人都将法学中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混为一谈,其实这两种理论中是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的。
认识论需要针对认识的前提和基础问题进行解决,并且要对认识中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分析,通过一系列的反思问题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而方法论主要重视的是通过证明研究的目的而找到的实践方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将每种方法进行比较或者举例,通过实际验证进行分析,并在分析和实践的过程中归纳出相关的认识论。虽然认识论和方法论有着相互的联系,但是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法学的研究中,认识论需要针对方法论进行全面细致的反思,而方法论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种并没有经过任何反思的认识,然而在实际中,只有通过不断反思和认证的认识才能得到有效的结论。
二、认识论的作用
认识论主要就是人们通过梳理问题或结论了解这个认识来自于哪里,并能够应用在何处,然后通过对认识的全面分析和反思,确立一个正确的认识,考虑如何将这种正确的认识发挥出实际的作用,并能实现这种认识的指导作用,将认识逐步的进行传播和应用,有助于更好的指导于现实的实践当中。
三、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在法学的研究当中法代表着理性,人们能够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证明着人们是相信这种理性的判断,通过理性的法规,人们愿意去相信这种理性法规来达到一定的效果和目的。而法律又是通过怎样的理性认识才制定的呢?人们又能通过什么才能确定这种法律是否存在着理性?法律不是一种理性认识的制度和结论,而是经过了真正意义上的实践,并经过了严格的反思和论证才得以总结出的各项制度。一个理性法律的产生需要一个理性的法律职业者来实现。法律是需要人们来构思和规定的,法律是否具备一定的理性需要让人们进行思想和认识上的判断,更加需要拥有理性的人来维护法律。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理性需要依靠着人类的理性,而在这其中,最难控制的问题也就是人们的认识论问题。由于人们受到文化和观念的的影响,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这就促使人们在对某件事情或结论上的意识上存在着差异,这样就会导致理性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制约性,并受到能力及条件和认识上影响,也可以说人们的理性存在着条件性和有限性的制约。如今人们常常将理性的认识以“科学”二字作为表达,人们在理性认识这一问题上,认为“科学”的结论或认识必定存在着理性,但是对于理性来说未必就是科学的。因此,在法律这一理性问题当中,人们所制定的理性法律都是根据人类的理性认识和行为来制定的,而任何理性都必须要接受人们严格的检验和反思,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单一的关心何为法律,我们更应该研究法律所制定的理论依据的是什么,并且是以什么形式而制定的,是否具备一定的检验和可靠性。
法律本身就是需要人们进行研究和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人们的理性认识,制定理性的法律,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准则,也可以说法律就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而制定的,这也就需要验证法律的自身存在理性与否,更需要验证人们规定的这种法律是否理性,法律是否存在理性需要人们经过不断的反思和理性的认识才能确立,而人们制定的法律更加需要一个标准的评价体系来衡量,总之,无论是对于法律而言还是人们的认识而言,都需要经过不断的反思和实践,并在实践和反思的过程中积累相关的经验,从而达到理性认识的权威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人们对于法学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法律本身就是通过人们理性的认识和决断来制定的,人们不要忽略了法律来源的过程,不要过于关注于结论而忽略了对法律本身产生的理论性,人们的认识和反思的能力是存在着各种因素制约的,在法律这一问题来讲,法律是由人们在生活实践和验证当中总结而出,人们要不断的加强理性的认识能力,以此来解决人们关于认识论中的疑问。
[参考文献]
[1]孙茜.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2015,05(15):260.
[2]葛洪义.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J].法学研究,2010,03(23):3-14.
[3]谢海定.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J].法学研究,2014,05(7):77-79.
关键词:法学;研究;认识论;浅析
中图分类号:D9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50-01
作者简介:董志明(1987-),男,河北黄骅人,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黄骅市新海西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在法学研究的认识论当中,需要人们在不断的认识和反思中不断的验证认识的有效性,只有能够经得住反思的认识才能得到一个准确且有效的结论。法学需要依据这样的理论认识作为依托,才能实现法律中的作用。本文结合了认识论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和作用,分析了有关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一、认识论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
总体来说,法学所研究的课题及面临的问题都是偏于理性的,并且与法学中的认识论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关系,很多人都将法学中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混为一谈,其实这两种理论中是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的。
认识论需要针对认识的前提和基础问题进行解决,并且要对认识中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分析,通过一系列的反思问题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而方法论主要重视的是通过证明研究的目的而找到的实践方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将每种方法进行比较或者举例,通过实际验证进行分析,并在分析和实践的过程中归纳出相关的认识论。虽然认识论和方法论有着相互的联系,但是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法学的研究中,认识论需要针对方法论进行全面细致的反思,而方法论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种并没有经过任何反思的认识,然而在实际中,只有通过不断反思和认证的认识才能得到有效的结论。
二、认识论的作用
认识论主要就是人们通过梳理问题或结论了解这个认识来自于哪里,并能够应用在何处,然后通过对认识的全面分析和反思,确立一个正确的认识,考虑如何将这种正确的认识发挥出实际的作用,并能实现这种认识的指导作用,将认识逐步的进行传播和应用,有助于更好的指导于现实的实践当中。
三、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在法学的研究当中法代表着理性,人们能够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证明着人们是相信这种理性的判断,通过理性的法规,人们愿意去相信这种理性法规来达到一定的效果和目的。而法律又是通过怎样的理性认识才制定的呢?人们又能通过什么才能确定这种法律是否存在着理性?法律不是一种理性认识的制度和结论,而是经过了真正意义上的实践,并经过了严格的反思和论证才得以总结出的各项制度。一个理性法律的产生需要一个理性的法律职业者来实现。法律是需要人们来构思和规定的,法律是否具备一定的理性需要让人们进行思想和认识上的判断,更加需要拥有理性的人来维护法律。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理性需要依靠着人类的理性,而在这其中,最难控制的问题也就是人们的认识论问题。由于人们受到文化和观念的的影响,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这就促使人们在对某件事情或结论上的意识上存在着差异,这样就会导致理性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制约性,并受到能力及条件和认识上影响,也可以说人们的理性存在着条件性和有限性的制约。如今人们常常将理性的认识以“科学”二字作为表达,人们在理性认识这一问题上,认为“科学”的结论或认识必定存在着理性,但是对于理性来说未必就是科学的。因此,在法律这一理性问题当中,人们所制定的理性法律都是根据人类的理性认识和行为来制定的,而任何理性都必须要接受人们严格的检验和反思,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单一的关心何为法律,我们更应该研究法律所制定的理论依据的是什么,并且是以什么形式而制定的,是否具备一定的检验和可靠性。
法律本身就是需要人们进行研究和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人们的理性认识,制定理性的法律,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准则,也可以说法律就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而制定的,这也就需要验证法律的自身存在理性与否,更需要验证人们规定的这种法律是否理性,法律是否存在理性需要人们经过不断的反思和理性的认识才能确立,而人们制定的法律更加需要一个标准的评价体系来衡量,总之,无论是对于法律而言还是人们的认识而言,都需要经过不断的反思和实践,并在实践和反思的过程中积累相关的经验,从而达到理性认识的权威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人们对于法学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法律本身就是通过人们理性的认识和决断来制定的,人们不要忽略了法律来源的过程,不要过于关注于结论而忽略了对法律本身产生的理论性,人们的认识和反思的能力是存在着各种因素制约的,在法律这一问题来讲,法律是由人们在生活实践和验证当中总结而出,人们要不断的加强理性的认识能力,以此来解决人们关于认识论中的疑问。
[参考文献]
[1]孙茜.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2015,05(15):260.
[2]葛洪义.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J].法学研究,2010,03(23):3-14.
[3]谢海定.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J].法学研究,2014,05(7):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