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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是修改后的新增内容,准确理解其法义,有利于正确指导律师参与刑事司法实践。鉴于此,笔者尝试作如下粗浅探讨,与同行诸君商榷。(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床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包括以下三层涵义:l、确定一个人有罪,只能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定,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确定。换言之,人民法院是唯一掌握定罪权的法定机关。与此相适应,原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免予起诉权被废止。2、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