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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3月底,吉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达2988户,其中农家乐2500户,休闲农庄268户,农业观光采摘园220户,休闲旅游农业营业收入125.5亿元,休闲旅游农业年接待人次1445万人次,已发展成为有质量、有品位、有规模的朝阳产业。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支柱产业的意见》。《意见》指出,未来一个时期,吉林省将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大力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意见》的要求,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吉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发展目标:全力实施“11551”工程,从2014年起,利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休闲旅游农业营业收入翻1番,打造10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路线;创建10个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建设50个吉林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发展100个三星级以上示范企业(园区),其中30%进入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行列。到2018年全省休闲旅游农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0万人,年接待旅客达到2000万人次,使吉林省的休闲旅游农业步入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重点开发城市依托型、景区带动型、农业观光型、民俗特色型和农家体验型休闲旅游农业产品。
主要措施:(1)统一规划。(2)加大资金投入。(3)合理解决用地。(4)税收政策优惠。(5)加强信贷服务。(6)积极扩大客源渠道。(7)开展星级企业评定工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支柱产业的意见》。《意见》指出,未来一个时期,吉林省将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大力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意见》的要求,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吉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发展目标:全力实施“11551”工程,从2014年起,利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休闲旅游农业营业收入翻1番,打造10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路线;创建10个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建设50个吉林省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发展100个三星级以上示范企业(园区),其中30%进入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行列。到2018年全省休闲旅游农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0万人,年接待旅客达到2000万人次,使吉林省的休闲旅游农业步入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重点开发城市依托型、景区带动型、农业观光型、民俗特色型和农家体验型休闲旅游农业产品。
主要措施:(1)统一规划。(2)加大资金投入。(3)合理解决用地。(4)税收政策优惠。(5)加强信贷服务。(6)积极扩大客源渠道。(7)开展星级企业评定工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