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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 新学期开始,北京、山东等地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可以不交学杂费了。此前,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免收学杂费。从整体趋势来看,义务教育已经实至名归,离实现全部免费的那一天越来越近。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曾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2006年春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率先从我国西部地区实行。2007年春季开学时,这项改革在全国推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全部免除,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被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至2010年,不含教职工工资,国家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其中中央1254亿元,地方928亿元。
在其他一些城市,也纷纷出台了困难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农民工子女逐渐被城市所接纳,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使他们可以与城市孩子接受一样的义务教育,不用再额外支出大笔的借读费。
这一切都得益于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据统计,我国目前财政收入增长量的70%用于义务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91年的617.8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5161.08亿元,增长7倍多。
从全国来看,尽管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明确,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为此,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调研,加快工作步骤,积极推动、组织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力争尽早实现全国所有城市义务教育不收杂费的目标。
有教育专家评价说,我国义务教育的总体趋势是实现全部免费。这项改革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曾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2006年春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率先从我国西部地区实行。2007年春季开学时,这项改革在全国推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全部免除,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被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至2010年,不含教职工工资,国家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其中中央1254亿元,地方928亿元。
在其他一些城市,也纷纷出台了困难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农民工子女逐渐被城市所接纳,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使他们可以与城市孩子接受一样的义务教育,不用再额外支出大笔的借读费。
这一切都得益于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据统计,我国目前财政收入增长量的70%用于义务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91年的617.8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5161.08亿元,增长7倍多。
从全国来看,尽管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明确,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为此,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调研,加快工作步骤,积极推动、组织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力争尽早实现全国所有城市义务教育不收杂费的目标。
有教育专家评价说,我国义务教育的总体趋势是实现全部免费。这项改革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