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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作文要坚持正确的个性
在2008年浙江省的高考作文中,有一位考生用网上发帖的形式写了一篇作文,评卷老师给这篇作文判了15分。无独有偶,在2009年的高考作文中,四川省的一位考生用甲骨文写了一篇作文,结果也得了个很低的分数。这两位考生的作文及阅卷老师的给分,引起了一些争议。争议的焦点是“这样的作文是不是个性化作文”。
作文要有个性,这是考试说明对作文创新的要求。从作文要表现“自我”的层面来说,作文确实需要个性。缺乏个性意识的作文,往往也是缺乏“自我”意识的。那么如何体现作文的个性?作文个性化与作文规范化之间究竟有没有矛盾?这些问题是我们作文时必须弄清楚的。
作文个性化是从不同的层面来说的,它具体可以体现在作文的立意、作文的文体选择、作文表达方式的选择、作文材料的选择等方面。可以这样说,不同的考生在对同一问题的思考中肯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这个“不同”就是个性。比如以“绿叶对根的情意”为中心内容作文,不同的考生对“绿叶”“根”的理解肯定会有不同点,根据自己的思考所作出的对“绿叶”和“根”的内容判断与概念界定也会不一样,构思时,每位考生会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不同的结构和表达方式,这些“不同”就是作文的“个性”。说到底,考试说明中所说的作文“个性”实际上指的是考生面对同一个作文题目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思想”的呈现。作文个性的背后是作文者的思维和价值判断,因此,作文需要个性化。只有个性化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作文,作文才能真正表达“自我”。
但问题是,目前有些考生对作文个性化的理解产生了偏差。他们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就是反“规范”的作文。因此,作文时,便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奇文”,想以此来走捷径得高分。这种现象,在高考作文中似乎越来越严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作文中的这种反“规范”化的个性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内容上时空穿梭,一会儿梦境,一会儿现实;一会儿人间,一会儿天上;或胡乱联想,胡乱想象,且美其名日内容个性。
2 文体上偏离常用文体(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或散文、小小说等),采用病例报告、试验报告、试卷体、相声体等,谓之文体个性。
3 表达上动不动就用网络语言,或半文不白的文言语,称之为语言个性。
以上这些作文不是作文的个性化,而是对作文个性化的一种误解。这是在不顾客观实际胡乱地“个性”化,其结果是不但不能得到高分,反而有可能走向高分的反面。2009年高考浙江卷中的“个性作文”也有一定的数量,这些作文的得分往往在30分以下。
作文个性化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考生作文(包括习作)的个性化走了偏锋,盲目追求作文的“个性”,这就犯了考场作文的大忌。
我们提倡作文的个性化,但这与作文的“规范”化并不矛盾。笔者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必须坚持在作文“规范化”的前提之下。作文的规范化就是要求作文必须按照作文的章法来完成。比如,作文的结构要讲究起承转合,这个起承转合就是作文的规范。起承转合是作文结构的精髓,如果说我们违反了这样的原则,而自己去另外“创新”一种“结构”或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一些不成章法的样式当成个性结构,那么,这就违反了作文的原则,这就不是作文的个性化了。再比如,作文的文体是作文的外壳,高考作文对作文文体的要求,大多数省份比较宽松,用了“文体不限(诗歌除外)”的表述,但“文体不限”不是不要文体,而是要求考生选用自己最熟悉、最拿手的文体来写作。考生可以在符合“考试说明”要求的“用常用文体写作”的前提下作文。这里的“最熟悉、最拿手”就是考生文体选择的个性。所谓“常用文体”,从表达的角度来说就是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从文学体裁的角度来说,就是小说、散文。我们不可以将“文体不限”理解为不要文体而自由地去个性化,像用网络发帖、病例报告等的形式去作文,因为这不是规范化的作文文体,即使是你最熟悉的表现形式,那也是违反考场作文文体选择个性化的原则的。
四川的考生用甲骨文来写作文,这位考生自以为是个性化,但实际上这位考生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作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不仅仅是展示才华。若一篇文章别人看不懂,当然会影响思想的表达。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展示个性,前提是个性必须能为绝大数人所赏识接受,违背了这一点,那么个性就走上了“偏锋”的道路。作文是如此,考场作文更是如此。
高考作文不是文学创作,高考作文有它的游戏规则制约,这个规则就是“评分标准”和“考试说明”对高考作文的要求。比如,内容上要求表现生活、立意正确,文体上要求使用常见文体,结构上要求完整,表达上要求用现代汉语表达等等,就是高考作文的游戏规则。对这样的游戏规则,我们不能因为照顾自己的个性而不顾之。
综上所述,就是一句话,作文提倡个性化,但必须坚持正确的个性化。这是考场作文的规则。这个规则不能随意“个性”。由此看来,文章开头所说的用网络发帖的形式和用甲骨文来写考场作文,并不能算是作文个性化的体现。因为,这与“考试说明”中提出的写个性化作文是相悖的。
二、高考作文立意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作文的“价值取向”是每一个写作者必须解决的作文认识上的基本问题。
实际上,作为选拔人才的高考作文无论是命题者还是评卷者,都存在着一个对一道作文题的价值取向的认同和认知问题。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高考作文的价值和意义决定的。因此,作为参加高考的考生,作文的价值取向始终决定了作文所表达的内容以及作文思想的高低优劣的走势。但我们不能不关注一个事实,即近几年来,少数考生在作文价值取向上存在着的问题。这些考生在作文中任意表达不健康的思想,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观。如2006年湖北省某考生写了一篇基调灰色、格调不高的作文,2009年浙江高考中也有一位考生写了一首内容及其低俗的诗。如果不去考虑作文的内容,仅从作文的形式上来看,这两位考生的语文基础肯定是不错的,但由于其思想的低俗,内容的不堪入目,最终被判定为0分。
这些考生为什么会在作文的价值取向上出问题?分析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考生对作文的认识有问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行为上的、情感上的甚至是道德上的偏差。我们应该意识到,作文是有着感染功能和教化功能的,它承载着个人的理智、道德和责任。考场作文不是“私房”(个人的日记等)作文,虽然它的读者只限于阅卷教师,但它作为具有选拔功能的作文,应该归属于公众作文,既然是公众作文,就应该考虑公众的接受度和阅读感受。又因为考场作文是带有选拔功能的特殊作文,从作文立人的角度来看,阅卷老师判断一个学生的价值取向、情感取向和目标追求是否高尚只有依据作文内容和其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来判断。
对一篇高考作文的写作,写作者必须明确它是 公众作文。公众作文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对公众具有影响力。当然,高考作文不可能拿去发表,但其选拔功能决定了它的性质同公之于众的报刊上的文章是一样的,甚至更深。评卷者是从作文的内容来判断考生对社会事件、生活现象的认识能力,以及作者将来的认识发展趋势的。前面已经说过,作文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可以这样说,高中时代的作文体现了一个人高中时代的思想内涵和未来的认识走势。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考作文考虑公众的接受度和阅读感受,在作文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极其重要的。
产生作文价值取向偏差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受社会上浮躁心理的影响,二是不负责任的写作态度。作文态度是决定考生作文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考生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作文,这肯定关系到作文的价值取向问题。进而言之,是关系到考生个人命运的问题,也关系到国家准确选拔人才的问题。因此,以不严肃的态度对待高考作文,这是对个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长、社会的不负责任,对此不可小觑。高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同样,高考作文也是非常严肃的事。对这样严肃的事,考生若以不严肃的态度来待之,那是一个考生的不作为行为,是对高考的亵渎!当然其后果也必然会受到处罚——严肃扣分!
我们强调作文要表达真挚的情感,但表达真挚的情感并不是说可以随心所欲的。表达真挚的情感必须趋同并符合社会的主流意识,即表现社会中的积极面。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排斥或反对考生作文中表现一些或社会或生活的落后面。我们应该明白,社会或生活中的落后面是客观存在着的,作文中勇敢地表现社会或生活的落后面,这是一种社会责任。问题是中学生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反映生活中或社会上存在的落后面,这关乎作文的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在每年的高考考场作文中类似表现这方面的作文也是数见不鲜,但大多作文都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理智的方式去表现,去作辩证的分析。事实证明,表现社会或生活中的落后面与作文中正确的价值取向的确定并不矛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勇敢地表现落后面的同时,别忘了将这种落后面的消极意义导向积极光明的一面。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有很多是表现当时那个社会的落后面的,但鲁迅在表现社会落后面的同时,或让读者从所揭露的黑暗中,读出社会的真实,以此警示后人;或忘不了给添上一个“美丽的花环”,让读者从这个“花环”中看到明天,看到希望。作品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是积极的、奋进的,这就是鲁迅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
因此,作文要真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但在表达真挚情感的同时,不能抛弃正确的价值取向而不顾。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树立作文的责任意识,学会辨析,用辨证唯物论的思想去正确地认识社会和生活,将一些不健康的、有悖公众的阅读感受和接受度的思想和认识,从作文中剥离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在表现落后面的同时,将作文的内容意义、思想意义导向光明积极的一面,使之纯洁、高尚。只有这样,我们的考场作文才能真挚地表达情感,才能获得正确的价值取向。
我们应该明白,作文一旦失去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也就意味失去了正确的灵魂。作文思想是伴随着人的一生的,如果一个人在作文时价值取向缺失了,那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了。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人和事在感动着我们,作文就应该写感动你的人和事,写值得你思考的问题。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的作文中的价值取向也就找到了正确的轨道,进而你的作文就能进入到一种崭新的境界——培育思想、提炼精神。
三、高考作文要坚持正确的作文态度
在谈这个话题之前,先谈谈什么是“作文”。
什么是“作文”?简言之,作文就是把自己所看、所听、所做、所想的“话”写出来。写“话”是一个系统的思维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审题、构思、选材、表达、修改等环节,完成这些环节,需要写作者的思想、取舍、提炼。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作文都是写作者对事物的认识、思考程度的反映。既然是一种认识、思考,那么也就有一个如何认识、怎样思考的问题了。这就涉及“作文态度”的问题。
本文所说的“作文态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是每一个写作者必须解决的作文认识上的基本问题。
笔者连续14年参加高考阅卷工作,近年来越来越感觉到,以极不严肃的态度去对待高考作文的考生似乎越来越多。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已越来越引起阅卷老师的关注。
笔者以为,以下几种作文情况为考生考场上不严肃的作文态度。
1 借机泄“愤”,不顾作文命题题意本身的需要,故意写与题意相悖的内容。这部分考生不同于审题错误的考生,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故意”。比如,2009年笔者在高考阅卷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一篇作文,这篇作文是一篇完全与命题无关的作文,内容是表达该考生对父母严格教育的不满。该考生在作文的最后一自然段的“补记”中写道:“爸爸、妈妈:不是儿子写不了这篇作文,而是出于对你们严逼我学习的不满,才写了这样一篇离题文章,目的是明年再来,这也算是绿叶对根的‘情意’吧!”这就是在将某种不健康的情绪带人考场并借机泄“愤”。有些考生在作文中以极不正常的思维状态,故意去迎合社会上的非主流现象,表达自己的某种错误认识。
2 任意表达不健康的思想,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观。这类考生随意作文,借作文故意地表达某种不健康的思想。如上面所提到的2009年高考作文中一位考生所写的那一首思想低俗、内容不堪入目的诗。
3 随意添加与作文无关的内容,把作文当做玩笑。比如,或在作文的结尾处写上一些讨好阅卷老师的话,或写上一首与文意无关的打油诗,等等。这些考生对考试作文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或者带有某种“讨巧”的心理而为之。
4 抄袭作文。这里说的“抄袭作文”,并不是指将考前所准备好的作文临时套用上去,而是指那些根本不作任何付出地将试卷上的现代文阅读或作文题目抄写一遍的抄袭。这种抄袭更为恶劣,是一种带有侥幸心理的敷衍了事。
5 随意涂鸦,胡乱表达。比如,2008年高考有位考生在作文时用阿拉伯数字从“8”开始一直写到“808”;2009年高考有位考生作文时写了两百多句“毛泽东万岁”。这些考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参加高考的,作文时便随意乱写。
以上所列举的现象,当然是发生在极少数考生身上。但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这种现象近年来趋严重之势。提出问题,是为了引起我们的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篇作文能体现一位考生的生活观、思想观和价值判断观。高考作文承担着一个重要的职能,这就是通过作文考查来考量考生的语文积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思想认识判断能力。
《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在阐述作文的价值及作用时指出: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的独创;作文与做人密切相关;作文也是“立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解说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二是作文不可忽视“立人”的一面。作文的真正含义是“做人”的文本体现,其过程与塑造学生健康的个性品质是互动的过程。我们倡导人如其文,文如其人,就是要在作文的过程中真正表露作者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作文是一种技能,但作文更是一种产品——种精神产品,作为精神产品它具有感染功能和教化功能。“文以载道”是作文的追求目标和价值取向,中学生的作文应该反映当代中学生的目标取向、价值取向和情感取向,而不能以随意的态度去为之。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作文的态度也就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做人态度的体现。因此,作为考生,应该明白这一点。可以这样说,一个视高考考场作文为儿戏的考生,其生活态度也不可能是积极、严肃的,其精神状态、心理状态也是不健康的。
据此而言,端正作文态度,是每个考生对自己、对家长、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我们不能仅仅以为这是个人的个性自由的行为,因为作文是立人的,文章是立国的,如果从这个高度来认识上面所说的极不严肃的作文态度,我们还能对此宽容吗?
在2008年浙江省的高考作文中,有一位考生用网上发帖的形式写了一篇作文,评卷老师给这篇作文判了15分。无独有偶,在2009年的高考作文中,四川省的一位考生用甲骨文写了一篇作文,结果也得了个很低的分数。这两位考生的作文及阅卷老师的给分,引起了一些争议。争议的焦点是“这样的作文是不是个性化作文”。
作文要有个性,这是考试说明对作文创新的要求。从作文要表现“自我”的层面来说,作文确实需要个性。缺乏个性意识的作文,往往也是缺乏“自我”意识的。那么如何体现作文的个性?作文个性化与作文规范化之间究竟有没有矛盾?这些问题是我们作文时必须弄清楚的。
作文个性化是从不同的层面来说的,它具体可以体现在作文的立意、作文的文体选择、作文表达方式的选择、作文材料的选择等方面。可以这样说,不同的考生在对同一问题的思考中肯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这个“不同”就是个性。比如以“绿叶对根的情意”为中心内容作文,不同的考生对“绿叶”“根”的理解肯定会有不同点,根据自己的思考所作出的对“绿叶”和“根”的内容判断与概念界定也会不一样,构思时,每位考生会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不同的结构和表达方式,这些“不同”就是作文的“个性”。说到底,考试说明中所说的作文“个性”实际上指的是考生面对同一个作文题目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思想”的呈现。作文个性的背后是作文者的思维和价值判断,因此,作文需要个性化。只有个性化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作文,作文才能真正表达“自我”。
但问题是,目前有些考生对作文个性化的理解产生了偏差。他们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就是反“规范”的作文。因此,作文时,便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奇文”,想以此来走捷径得高分。这种现象,在高考作文中似乎越来越严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作文中的这种反“规范”化的个性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内容上时空穿梭,一会儿梦境,一会儿现实;一会儿人间,一会儿天上;或胡乱联想,胡乱想象,且美其名日内容个性。
2 文体上偏离常用文体(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或散文、小小说等),采用病例报告、试验报告、试卷体、相声体等,谓之文体个性。
3 表达上动不动就用网络语言,或半文不白的文言语,称之为语言个性。
以上这些作文不是作文的个性化,而是对作文个性化的一种误解。这是在不顾客观实际胡乱地“个性”化,其结果是不但不能得到高分,反而有可能走向高分的反面。2009年高考浙江卷中的“个性作文”也有一定的数量,这些作文的得分往往在30分以下。
作文个性化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考生作文(包括习作)的个性化走了偏锋,盲目追求作文的“个性”,这就犯了考场作文的大忌。
我们提倡作文的个性化,但这与作文的“规范”化并不矛盾。笔者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必须坚持在作文“规范化”的前提之下。作文的规范化就是要求作文必须按照作文的章法来完成。比如,作文的结构要讲究起承转合,这个起承转合就是作文的规范。起承转合是作文结构的精髓,如果说我们违反了这样的原则,而自己去另外“创新”一种“结构”或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一些不成章法的样式当成个性结构,那么,这就违反了作文的原则,这就不是作文的个性化了。再比如,作文的文体是作文的外壳,高考作文对作文文体的要求,大多数省份比较宽松,用了“文体不限(诗歌除外)”的表述,但“文体不限”不是不要文体,而是要求考生选用自己最熟悉、最拿手的文体来写作。考生可以在符合“考试说明”要求的“用常用文体写作”的前提下作文。这里的“最熟悉、最拿手”就是考生文体选择的个性。所谓“常用文体”,从表达的角度来说就是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从文学体裁的角度来说,就是小说、散文。我们不可以将“文体不限”理解为不要文体而自由地去个性化,像用网络发帖、病例报告等的形式去作文,因为这不是规范化的作文文体,即使是你最熟悉的表现形式,那也是违反考场作文文体选择个性化的原则的。
四川的考生用甲骨文来写作文,这位考生自以为是个性化,但实际上这位考生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作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不仅仅是展示才华。若一篇文章别人看不懂,当然会影响思想的表达。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展示个性,前提是个性必须能为绝大数人所赏识接受,违背了这一点,那么个性就走上了“偏锋”的道路。作文是如此,考场作文更是如此。
高考作文不是文学创作,高考作文有它的游戏规则制约,这个规则就是“评分标准”和“考试说明”对高考作文的要求。比如,内容上要求表现生活、立意正确,文体上要求使用常见文体,结构上要求完整,表达上要求用现代汉语表达等等,就是高考作文的游戏规则。对这样的游戏规则,我们不能因为照顾自己的个性而不顾之。
综上所述,就是一句话,作文提倡个性化,但必须坚持正确的个性化。这是考场作文的规则。这个规则不能随意“个性”。由此看来,文章开头所说的用网络发帖的形式和用甲骨文来写考场作文,并不能算是作文个性化的体现。因为,这与“考试说明”中提出的写个性化作文是相悖的。
二、高考作文立意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作文的“价值取向”是每一个写作者必须解决的作文认识上的基本问题。
实际上,作为选拔人才的高考作文无论是命题者还是评卷者,都存在着一个对一道作文题的价值取向的认同和认知问题。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高考作文的价值和意义决定的。因此,作为参加高考的考生,作文的价值取向始终决定了作文所表达的内容以及作文思想的高低优劣的走势。但我们不能不关注一个事实,即近几年来,少数考生在作文价值取向上存在着的问题。这些考生在作文中任意表达不健康的思想,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观。如2006年湖北省某考生写了一篇基调灰色、格调不高的作文,2009年浙江高考中也有一位考生写了一首内容及其低俗的诗。如果不去考虑作文的内容,仅从作文的形式上来看,这两位考生的语文基础肯定是不错的,但由于其思想的低俗,内容的不堪入目,最终被判定为0分。
这些考生为什么会在作文的价值取向上出问题?分析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考生对作文的认识有问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行为上的、情感上的甚至是道德上的偏差。我们应该意识到,作文是有着感染功能和教化功能的,它承载着个人的理智、道德和责任。考场作文不是“私房”(个人的日记等)作文,虽然它的读者只限于阅卷教师,但它作为具有选拔功能的作文,应该归属于公众作文,既然是公众作文,就应该考虑公众的接受度和阅读感受。又因为考场作文是带有选拔功能的特殊作文,从作文立人的角度来看,阅卷老师判断一个学生的价值取向、情感取向和目标追求是否高尚只有依据作文内容和其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来判断。
对一篇高考作文的写作,写作者必须明确它是 公众作文。公众作文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对公众具有影响力。当然,高考作文不可能拿去发表,但其选拔功能决定了它的性质同公之于众的报刊上的文章是一样的,甚至更深。评卷者是从作文的内容来判断考生对社会事件、生活现象的认识能力,以及作者将来的认识发展趋势的。前面已经说过,作文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可以这样说,高中时代的作文体现了一个人高中时代的思想内涵和未来的认识走势。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考作文考虑公众的接受度和阅读感受,在作文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极其重要的。
产生作文价值取向偏差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受社会上浮躁心理的影响,二是不负责任的写作态度。作文态度是决定考生作文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考生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作文,这肯定关系到作文的价值取向问题。进而言之,是关系到考生个人命运的问题,也关系到国家准确选拔人才的问题。因此,以不严肃的态度对待高考作文,这是对个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长、社会的不负责任,对此不可小觑。高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同样,高考作文也是非常严肃的事。对这样严肃的事,考生若以不严肃的态度来待之,那是一个考生的不作为行为,是对高考的亵渎!当然其后果也必然会受到处罚——严肃扣分!
我们强调作文要表达真挚的情感,但表达真挚的情感并不是说可以随心所欲的。表达真挚的情感必须趋同并符合社会的主流意识,即表现社会中的积极面。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排斥或反对考生作文中表现一些或社会或生活的落后面。我们应该明白,社会或生活中的落后面是客观存在着的,作文中勇敢地表现社会或生活的落后面,这是一种社会责任。问题是中学生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反映生活中或社会上存在的落后面,这关乎作文的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在每年的高考考场作文中类似表现这方面的作文也是数见不鲜,但大多作文都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理智的方式去表现,去作辩证的分析。事实证明,表现社会或生活中的落后面与作文中正确的价值取向的确定并不矛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勇敢地表现落后面的同时,别忘了将这种落后面的消极意义导向积极光明的一面。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有很多是表现当时那个社会的落后面的,但鲁迅在表现社会落后面的同时,或让读者从所揭露的黑暗中,读出社会的真实,以此警示后人;或忘不了给添上一个“美丽的花环”,让读者从这个“花环”中看到明天,看到希望。作品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是积极的、奋进的,这就是鲁迅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
因此,作文要真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但在表达真挚情感的同时,不能抛弃正确的价值取向而不顾。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树立作文的责任意识,学会辨析,用辨证唯物论的思想去正确地认识社会和生活,将一些不健康的、有悖公众的阅读感受和接受度的思想和认识,从作文中剥离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在表现落后面的同时,将作文的内容意义、思想意义导向光明积极的一面,使之纯洁、高尚。只有这样,我们的考场作文才能真挚地表达情感,才能获得正确的价值取向。
我们应该明白,作文一旦失去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也就意味失去了正确的灵魂。作文思想是伴随着人的一生的,如果一个人在作文时价值取向缺失了,那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了。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人和事在感动着我们,作文就应该写感动你的人和事,写值得你思考的问题。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的作文中的价值取向也就找到了正确的轨道,进而你的作文就能进入到一种崭新的境界——培育思想、提炼精神。
三、高考作文要坚持正确的作文态度
在谈这个话题之前,先谈谈什么是“作文”。
什么是“作文”?简言之,作文就是把自己所看、所听、所做、所想的“话”写出来。写“话”是一个系统的思维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审题、构思、选材、表达、修改等环节,完成这些环节,需要写作者的思想、取舍、提炼。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作文都是写作者对事物的认识、思考程度的反映。既然是一种认识、思考,那么也就有一个如何认识、怎样思考的问题了。这就涉及“作文态度”的问题。
本文所说的“作文态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是每一个写作者必须解决的作文认识上的基本问题。
笔者连续14年参加高考阅卷工作,近年来越来越感觉到,以极不严肃的态度去对待高考作文的考生似乎越来越多。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已越来越引起阅卷老师的关注。
笔者以为,以下几种作文情况为考生考场上不严肃的作文态度。
1 借机泄“愤”,不顾作文命题题意本身的需要,故意写与题意相悖的内容。这部分考生不同于审题错误的考生,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故意”。比如,2009年笔者在高考阅卷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一篇作文,这篇作文是一篇完全与命题无关的作文,内容是表达该考生对父母严格教育的不满。该考生在作文的最后一自然段的“补记”中写道:“爸爸、妈妈:不是儿子写不了这篇作文,而是出于对你们严逼我学习的不满,才写了这样一篇离题文章,目的是明年再来,这也算是绿叶对根的‘情意’吧!”这就是在将某种不健康的情绪带人考场并借机泄“愤”。有些考生在作文中以极不正常的思维状态,故意去迎合社会上的非主流现象,表达自己的某种错误认识。
2 任意表达不健康的思想,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观。这类考生随意作文,借作文故意地表达某种不健康的思想。如上面所提到的2009年高考作文中一位考生所写的那一首思想低俗、内容不堪入目的诗。
3 随意添加与作文无关的内容,把作文当做玩笑。比如,或在作文的结尾处写上一些讨好阅卷老师的话,或写上一首与文意无关的打油诗,等等。这些考生对考试作文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或者带有某种“讨巧”的心理而为之。
4 抄袭作文。这里说的“抄袭作文”,并不是指将考前所准备好的作文临时套用上去,而是指那些根本不作任何付出地将试卷上的现代文阅读或作文题目抄写一遍的抄袭。这种抄袭更为恶劣,是一种带有侥幸心理的敷衍了事。
5 随意涂鸦,胡乱表达。比如,2008年高考有位考生在作文时用阿拉伯数字从“8”开始一直写到“808”;2009年高考有位考生作文时写了两百多句“毛泽东万岁”。这些考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参加高考的,作文时便随意乱写。
以上所列举的现象,当然是发生在极少数考生身上。但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这种现象近年来趋严重之势。提出问题,是为了引起我们的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篇作文能体现一位考生的生活观、思想观和价值判断观。高考作文承担着一个重要的职能,这就是通过作文考查来考量考生的语文积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思想认识判断能力。
《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在阐述作文的价值及作用时指出: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的独创;作文与做人密切相关;作文也是“立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解说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二是作文不可忽视“立人”的一面。作文的真正含义是“做人”的文本体现,其过程与塑造学生健康的个性品质是互动的过程。我们倡导人如其文,文如其人,就是要在作文的过程中真正表露作者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作文是一种技能,但作文更是一种产品——种精神产品,作为精神产品它具有感染功能和教化功能。“文以载道”是作文的追求目标和价值取向,中学生的作文应该反映当代中学生的目标取向、价值取向和情感取向,而不能以随意的态度去为之。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作文的态度也就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做人态度的体现。因此,作为考生,应该明白这一点。可以这样说,一个视高考考场作文为儿戏的考生,其生活态度也不可能是积极、严肃的,其精神状态、心理状态也是不健康的。
据此而言,端正作文态度,是每个考生对自己、对家长、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我们不能仅仅以为这是个人的个性自由的行为,因为作文是立人的,文章是立国的,如果从这个高度来认识上面所说的极不严肃的作文态度,我们还能对此宽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