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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财务分析与管控运用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既是一项系统性的本职工作,也是提高企业经营决策质量与效力的有效方法。本文以钢铁企业为例,介绍了基于财税政策的分析与管控对于企业经营决策的现实意义,即通过对财务权责的合理分配,围绕财税政策,响应其调控政策的导向,据此构建一套“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工作体系”,以期有效的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前瞻性,进而达成企业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基于财税政策的财务分析对企业经营决策的意义
传统的财务分析与管控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主要侧重于企业资金预算管理、获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等,往往仅起到预判及事后减损的效果,因此,需要多角度的促进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具前瞻性和竞争力。
首先,财税政策应用具有很强的国家生产导向作用。财税政策是国家开展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系列财税调控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合力,助力经济高速增长。企业要跟上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步节奏,就要顺势利用好相关财税政策,有力地提升企业发展优势。因此,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助于构建一套独特的工作体系,在并入企业经营决策评价体系后,能够有效地实现财务事前控制的工作效力。
其次,财税政策应用具有很强的企业实际利益。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进行企业经营决策,绝不是以偷税漏税为目的的拙劣行为,也并非是单纯的税收筹划,其根本是顺势而行去应用政策,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向积极的方向去践行,将财税政策吸纳到企业初步设计可行性报告中,会使经营决策更有国家战略发展高度的前瞻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财税切入点纳入经营决策的工作体系在各发展周期阶段的应用
本文以钢铁企业为例,分析以财税为切入点纳入经营决策工作体系的基本策划。
(一)企业初创设立阶段
1.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既可选用自然人入股,也可以有限公司法人的形式入股。如选择以自然人直接入股形式设立公司,则在利润分配环节一般会涉及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将不利于股东继续转投拓展多元化的业务。而如果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入股形式设立公司,则在利润分配环节获取的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此股东可以将分配的股利全額用于转投拓展经营,从而形成集团化发展的战略格局。
2.经营项目规划
一套完整的综合性钢铁企业体系,一般需配备白灰、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主体的生产工序及装备,以及配备矿渣超细粉厂、制天然气、制甲醇等配套的生产工序。各生产工序既可以组合为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将个别生产工序拆解出来,设立为一个子、分公司法律主体,如何选择,要根据产业情况去对照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研判。
3.企业选址
2008年之后,国内钢铁企业进入了快速产业调整期,很多钢铁企业集团前后完成了重组,钢铁产业向沿海地区转移成为既成的产业格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对不同的用地地貌或地域制定了差异化的税负和免税政策,因此企业选址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限制范围内迎合政策的导向去选定。
(二)企业项目建设阶段
1.投资建设模式
在企业资金充足、闲置或投资回报率较低的情况下,一般会选择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但在企业资金不足或投资回报率较高时,则可考量应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进行建设,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征增值税,能够转化成更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在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决策是贷款自建还是直接融资租赁建设时,应当考虑此政策的导向因素。
2.购建各项设施
钢铁企业要达到环保、节能、安全管理及工艺的需求,势必会在购建主体生产装备的同时建设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其购建设施的技术性指标可以参照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目录所列示的技术性指标标准,据此建议企业购置符合或超过其标准的专用设备,从而让企业享受到按其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政策扶持,以此推动企业提高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投建项目的技术水平。
3.承包方式
因为财税政策专业性较强,企业工程或采购发包单位需要财务参与其招投标及合同结算条款地制定,主要涉及增值税税率及含税价款的研判。
(1)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企业建设阶段对外发包的业务,大多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在合同订立时,财务应参与合同条款对税率或征收率的选判。建筑业大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定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比较普遍,但因其行业的特殊性,有些承包项目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所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征的增值税税负偏高,因此国家制定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方式计征增值税的政策,应积极加以应用。
(2)含税价款的抉择
增值税为价外税,价税分离,但因简易征收进项不得抵扣存在重复征税的税制情况和一般计税存在无进项可抵的情况,因此出现虽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结算报价103万元,但如改为开具9%税率的发票结算,报价不一定是109万元。因此,含税报价的选择要综合考量结算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所形成的利益影响。
4.项目造价核算
企业工程或采购的发包单位、管理单位,一般侧重于某个建设项目的造价核算,而财务需要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匹配不同的折旧年限去计算税前扣除金额,以及对房产类资产涉及计缴房产税,因此,财务在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时,应当事前做好按购建资产类别发包报价及施工中按购建资产类别分别领用甲供料等事项的管控工作,及其验收决算工作。
(三)企业生产经营阶段
1.采购环节
(1)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对合作客户的评级决策
目前,企业取得虚开发票、走逃票的几率普遍升高,因此有必要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对合作客户的评级决策。虚开发票、走逃票不同于假发票,其行为较为隐蔽,要避免企业因接收其虚开发票、走逃票而补缴增值税和附加税或企业所得税所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合同条款中列示增值税不含税金额
财务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草拟修订商务合同,在列示价款的条款中,同时列示增值税不含税金额,示例:本合同增值税含税价格为**元(大写:**元),其中,增值税不含价格**元,增值税税额为**元。以避免组成交易价款的增值税税额部分被征收印花税,注意普票结算方式亦如此。
(3)为生活区采购的物资或施工选择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结算
按照税法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物资或施工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由此,为职工福利所采购的物资、支出的费用等,即使取得13%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所以,可建议业务发包部门选择3%或1%的征收率开展业务,以此,通过调整结算票据而直接降低业务成本,从而间接的增加职工的有效福利。
2.物料产、耗环节、
物料产、耗环节从财务角度概括来讲,是若干资产、费用转化成另一项资产的过程,或若干资产转化为成本或费用的过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就是计量,计量的表达方式就是数据,财务应当做好各生产工序环节所产、耗物料流动计量的管控工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废或危废物料,如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能准确计量或处置不当,则会被惩罚性的追征环保税款,因此财务更应做好废弃物料的计量管控工作。
3.销售(或处置)环节
(1)收款方式選定建议
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鉴于上述政策要求,如果企业采用赊销的方式开展业务,则应建议业务部门在业务合同中明确列明付款时间,例如:提货次月付90%,质保期1年,质保期结束当月付清余款。
(2)处置业务
按照环境保护税的规定,企业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应税固体废物,对符合工信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因此,在业务部门对固废或危险废弃物进行发包处置时,财务应从涉税角度提议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其政策规定,选用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并严格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依法保存和出具处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备查资料。
(四)产业转型技术革新
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企业,如研发投入强度较大,则可以提议企业决策层系统性的组织研发活动,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符合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政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汇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加计扣除,以此通过税收途径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补贴扶持。
财务在企业技术转型变革过程中的刺痛期,应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研发活动相关事项的决策,通过匹配财税政策去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议决策层对研发活动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让企业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税收优惠政策,让国家政策落地,让财税政策带来的红利更好地推动企业走出产业转型及技术革新的刺痛期。
总之,构建与实施“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工作体系”,在并入企业的经营决策评价体系后,则将财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重心由事后评价分析扭变为事前控制,从而推动企业形成了以国家意志为发展观,据此统领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的发展格局。该体系的构建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经营决策更科学、更高效、更有前瞻性。目前该体系虽被不同程度的在使用,但构建一套完整的体系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尚数首例,具有深远的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
(作者单位: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一、基于财税政策的财务分析对企业经营决策的意义
传统的财务分析与管控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主要侧重于企业资金预算管理、获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等,往往仅起到预判及事后减损的效果,因此,需要多角度的促进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具前瞻性和竞争力。
首先,财税政策应用具有很强的国家生产导向作用。财税政策是国家开展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系列财税调控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合力,助力经济高速增长。企业要跟上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步节奏,就要顺势利用好相关财税政策,有力地提升企业发展优势。因此,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助于构建一套独特的工作体系,在并入企业经营决策评价体系后,能够有效地实现财务事前控制的工作效力。
其次,财税政策应用具有很强的企业实际利益。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进行企业经营决策,绝不是以偷税漏税为目的的拙劣行为,也并非是单纯的税收筹划,其根本是顺势而行去应用政策,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向积极的方向去践行,将财税政策吸纳到企业初步设计可行性报告中,会使经营决策更有国家战略发展高度的前瞻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财税切入点纳入经营决策的工作体系在各发展周期阶段的应用
本文以钢铁企业为例,分析以财税为切入点纳入经营决策工作体系的基本策划。
(一)企业初创设立阶段
1.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既可选用自然人入股,也可以有限公司法人的形式入股。如选择以自然人直接入股形式设立公司,则在利润分配环节一般会涉及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将不利于股东继续转投拓展多元化的业务。而如果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入股形式设立公司,则在利润分配环节获取的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此股东可以将分配的股利全額用于转投拓展经营,从而形成集团化发展的战略格局。
2.经营项目规划
一套完整的综合性钢铁企业体系,一般需配备白灰、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主体的生产工序及装备,以及配备矿渣超细粉厂、制天然气、制甲醇等配套的生产工序。各生产工序既可以组合为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将个别生产工序拆解出来,设立为一个子、分公司法律主体,如何选择,要根据产业情况去对照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研判。
3.企业选址
2008年之后,国内钢铁企业进入了快速产业调整期,很多钢铁企业集团前后完成了重组,钢铁产业向沿海地区转移成为既成的产业格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对不同的用地地貌或地域制定了差异化的税负和免税政策,因此企业选址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限制范围内迎合政策的导向去选定。
(二)企业项目建设阶段
1.投资建设模式
在企业资金充足、闲置或投资回报率较低的情况下,一般会选择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但在企业资金不足或投资回报率较高时,则可考量应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进行建设,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征增值税,能够转化成更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在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决策是贷款自建还是直接融资租赁建设时,应当考虑此政策的导向因素。
2.购建各项设施
钢铁企业要达到环保、节能、安全管理及工艺的需求,势必会在购建主体生产装备的同时建设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其购建设施的技术性指标可以参照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目录所列示的技术性指标标准,据此建议企业购置符合或超过其标准的专用设备,从而让企业享受到按其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政策扶持,以此推动企业提高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投建项目的技术水平。
3.承包方式
因为财税政策专业性较强,企业工程或采购发包单位需要财务参与其招投标及合同结算条款地制定,主要涉及增值税税率及含税价款的研判。
(1)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企业建设阶段对外发包的业务,大多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在合同订立时,财务应参与合同条款对税率或征收率的选判。建筑业大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定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比较普遍,但因其行业的特殊性,有些承包项目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所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征的增值税税负偏高,因此国家制定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方式计征增值税的政策,应积极加以应用。
(2)含税价款的抉择
增值税为价外税,价税分离,但因简易征收进项不得抵扣存在重复征税的税制情况和一般计税存在无进项可抵的情况,因此出现虽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结算报价103万元,但如改为开具9%税率的发票结算,报价不一定是109万元。因此,含税报价的选择要综合考量结算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所形成的利益影响。
4.项目造价核算
企业工程或采购的发包单位、管理单位,一般侧重于某个建设项目的造价核算,而财务需要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匹配不同的折旧年限去计算税前扣除金额,以及对房产类资产涉及计缴房产税,因此,财务在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时,应当事前做好按购建资产类别发包报价及施工中按购建资产类别分别领用甲供料等事项的管控工作,及其验收决算工作。
(三)企业生产经营阶段
1.采购环节
(1)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对合作客户的评级决策
目前,企业取得虚开发票、走逃票的几率普遍升高,因此有必要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对合作客户的评级决策。虚开发票、走逃票不同于假发票,其行为较为隐蔽,要避免企业因接收其虚开发票、走逃票而补缴增值税和附加税或企业所得税所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合同条款中列示增值税不含税金额
财务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草拟修订商务合同,在列示价款的条款中,同时列示增值税不含税金额,示例:本合同增值税含税价格为**元(大写:**元),其中,增值税不含价格**元,增值税税额为**元。以避免组成交易价款的增值税税额部分被征收印花税,注意普票结算方式亦如此。
(3)为生活区采购的物资或施工选择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结算
按照税法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物资或施工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由此,为职工福利所采购的物资、支出的费用等,即使取得13%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所以,可建议业务发包部门选择3%或1%的征收率开展业务,以此,通过调整结算票据而直接降低业务成本,从而间接的增加职工的有效福利。
2.物料产、耗环节、
物料产、耗环节从财务角度概括来讲,是若干资产、费用转化成另一项资产的过程,或若干资产转化为成本或费用的过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就是计量,计量的表达方式就是数据,财务应当做好各生产工序环节所产、耗物料流动计量的管控工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废或危废物料,如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能准确计量或处置不当,则会被惩罚性的追征环保税款,因此财务更应做好废弃物料的计量管控工作。
3.销售(或处置)环节
(1)收款方式選定建议
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鉴于上述政策要求,如果企业采用赊销的方式开展业务,则应建议业务部门在业务合同中明确列明付款时间,例如:提货次月付90%,质保期1年,质保期结束当月付清余款。
(2)处置业务
按照环境保护税的规定,企业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应税固体废物,对符合工信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因此,在业务部门对固废或危险废弃物进行发包处置时,财务应从涉税角度提议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其政策规定,选用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并严格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依法保存和出具处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备查资料。
(四)产业转型技术革新
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企业,如研发投入强度较大,则可以提议企业决策层系统性的组织研发活动,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符合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政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汇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加计扣除,以此通过税收途径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补贴扶持。
财务在企业技术转型变革过程中的刺痛期,应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研发活动相关事项的决策,通过匹配财税政策去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议决策层对研发活动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让企业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税收优惠政策,让国家政策落地,让财税政策带来的红利更好地推动企业走出产业转型及技术革新的刺痛期。
总之,构建与实施“以财税政策为切入点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工作体系”,在并入企业的经营决策评价体系后,则将财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重心由事后评价分析扭变为事前控制,从而推动企业形成了以国家意志为发展观,据此统领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的发展格局。该体系的构建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经营决策更科学、更高效、更有前瞻性。目前该体系虽被不同程度的在使用,但构建一套完整的体系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尚数首例,具有深远的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
(作者单位: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