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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和《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申请,山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审查,总计有182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荣获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德州沪平永发造纸有限公司申报的”世纪永发”牌高强瓦楞原纸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并已正式向社会公布(国质检监[2006]568号)。